商标撤销 如何撤回商标争议,当天提交的商标撤回退款吗

一、法律对商标撤销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商标法中的商标撤销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的另一种情形是,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 。可见,商标撤销通常被不当使用或简化为通用名称 。商标被撤销后,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处理决定、已经执行的商标转让或者许可合同没有追溯效力;但需要强调的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法第六十五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
二、什么是商标撤销?怎样是商标撤销?
原因一:我已经连续三年没用过了 。有人问:为什么我以前注册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可以去掉?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收到商标局的通知信 。里面第一句话是,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有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辞退你 。我们简称它为“撤回三” 。这句话的意思是别人有法可依 。简单来说,汉字和英文字母只有这么多,商标评审是相同或相似的原则,不能注册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 。如果我们手里囤积了几千万个商标,真正需要使用商标的人是没有办法注册的 。为了有效利用稀缺资源,我们有《商标法》第49条 。《商标法》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回3” 。“撤回三”成功后,商标所有人将失去商标专用权 。当然,如果要投诉,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等 。原因二:恶意注册商标所谓“恶意注册商标”只是人们通俗的称谓 。根据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允许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是指申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使用过但未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新注册商标申请,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对于注册成功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是恶意注册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 。理由三: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必须显著 。如果频繁使用注册商标来描述某一指定商品,该商品将逐渐成为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的意义将被大大削弱,从而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原因四:不规范使用、随意改变字体图案《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和图案是中小企业最常犯的常识性错误 。很多企业主观上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从《商标法》的角度来看,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商标使用不规范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丧失;再次,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理由五:商标期满未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期满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这样做的人可以获得六个月的宽限期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 。有效期满后需要再次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如果您在此期间未能申请,您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展览期满后未提出申请的,该商标将被注销 。
三、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怎样办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或者拒绝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不得申请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四、注册商标的撤销,商标在怎样的情形下会被撤销?原因1:连续三年不使用有人问:为什么之前注册了一个商标,现在用得很好,为什么别人还可以撤掉?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是收到了商标局发的一份通知函,里面的第一句就是,有人依据商标法第49条规定,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你,我们简称“撤三”,这句话意思是说,别人是有法可依的,简单来说,就是汉字也好,英文字母也好,组合来组合去也就这么多,商标审查又是相同或近似不能注册的原则 。总之,商标是稀缺资源,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大家手上多囤几千几万个商标,那真正需要用到商标的人就没有办法注册了,为了让稀缺资源有效地使用起来,所以才有了商标法第49条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 。“撤三”成功后,商标所有者将失去该商标的专有权 。当然,如果想要申诉的话也是可以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 。原因2:恶意抢注商标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是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原因3: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 。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指定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原因4: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最多 。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原因5:商标到期未续展《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也是有保质期的,商标注册成功后,有效保质期是10年,过期之后就商标将被撤销!这就涉及到商标十年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一满,还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 。
五、已经拿到注册证的商标被提出商标争议,怎么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已经注册商标有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其他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任何人认为商标注册不当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开来说,对该商标注册成功不到5年的,那么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写明商标争议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商标争议的成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的争议进行审查,做出裁定 。如果是对已经注册成功超过5年的商标有异议,那么就不能提异议或争议了,只能是看对方是否三年近对该商标进行使用,如果没有任何使用,则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申请 。不过,提出撤销不太容易,因为对方很容易提供使用的证据 。
六、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怎么办?您好!不知您所说的“已经注册”是已经注册成功拿到商标注册证的还是只是递交了申请还未经商标局核准未拿到商标注册证的 。根据不同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如果是对只是递交了注册申请还未经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有异议,那么你可以等该商标初审公告时,对其提出异议 。即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一个异议申请,写明你异议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你的理由得以成立 。2、如果是对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有异议,而该商标注册成功不到5年的,那么你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写明你争议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以证明你争议的成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你的争议进行审查,做出裁定 。3、如果你是对已经注册成功超过5年的商标有异议,那么就不能提异议或争议了,只能是看对方是否三年近对该商标进行使用,如果没有任何使用,你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申请 。不过,提出撤销不太容易,因为对方很容易提供使用的证据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或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可以百度HI我 。
【商标撤销 如何撤回商标争议,当天提交的商标撤回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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