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扣除项目有哪些 准予扣除的费用有哪些,各项必要扣除是什么

一、允许扣除的税费有哪些?
1.允许扣除税费的收入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于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一)允许从劳务报酬收入中扣除的税款,是指劳务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款;(二)允许从特许权使用费中扣除的税费,是指在提供特许权使用费过程中发生的代理费和相关税费;(三)适用于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及相关税费;(四)适用于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额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款 。2.劳务报酬所得可抵扣个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规定:“本企业非从业人员为企业提供无形货物取得的佣金、报酬、劳务费等收入,不论该项收入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如何,均应计入从事服务业的个人应税劳务的营业额(销售额)中 。根据规定,上述收入在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后,应计入个人劳务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劳务报酬所得不得从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报酬中扣除 。国发〔1996〕602号文件也规定,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支付给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报酬,按固定比例扣除20%的费用后,不得扣除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单独缴纳个人所得税,与财税字[1994]20号文件的规定有所不同 。税字[1994]20号文件规定,个人在技术转让和劳务过程中支付的代理费,如能提供有效合法的凭证,允许在其收入中扣除 。例3-41?以2018年8月份计算,演员张在业余时间参加了某市某房地产公司开业庆典的文艺演出,按合同约定获得不含增值税的劳动报酬5万元 。请计算张应缴纳的相关税款 。【解析】演员张应缴纳的增值税为:500003%=1500元;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5007%=105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义务人每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按月纳税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因此,张取得的劳务报酬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0-105)(1-20%)30%-2000=9974.80元 。4.税改后费用扣除 。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收入减少70% 。也就是说,个税改革后,劳务报酬所得仍可扣除20%的费用 。

准予扣除项目有哪些 准予扣除的费用有哪些,各项必要扣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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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分别是以下几项:与企业实际发生的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 。请参考详细的法律条文《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低于年度利润总额12%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3)滞纳金;(四)罚款、罚金和罚没财物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批准的储备支出;(八)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扣除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四)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单独计价;(七)其他不得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企业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从摊销费用中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费用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能扣除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分期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造费用;(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支出;(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视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 。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时,资产净值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三、企业所得税中哪些费用可以扣除,标准是什么.txt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资料: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 。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准予扣除项目有哪些 准予扣除的费用有哪些,各项必要扣除是什么】
准予扣除项目有哪些 准予扣除的费用有哪些,各项必要扣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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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有哪些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1、福利费:超过工资总额14%提取的范围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2、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5%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3、工会经费:超过工资总额2%提取的范围,不可以税前扣除 。4、业务招待费:超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标准的,不可以税前扣除(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企业发生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7、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不可以税前扣除 。8、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可以税前扣除 。9、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10、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可以税前扣除 。11、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 。13、企业所得税法所称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 。
五、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有哪些?(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
六、个体工商户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计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时,允许扣除的项目有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1.成本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3.税金税金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计税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4.损失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 。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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