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 哪些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农产品范围目录

一、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13% 。包含的运费可以扣除 。可抵扣进项税额=采购金额*13%,扣除运费的进项税额=(货运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 .自产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 。自2008年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 。种子生产企业在特定的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和销售种子 。从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种子生产企业以下列生产经营方式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种子生产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租赁土地,雇佣农户或员工进行种子繁育,然后将种子经过烘干、脱粒、风选等深加工后出售 。2.种子生产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经过烘干、脱粒、风选等深加工后出售 。四 。自2012年1月1日起,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按照《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和少数可以作为副食的木本植物 。经过挑选、清洗、切割、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属于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肉蛋制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只或分割的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蛋制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及其分离出的蛋液、蛋黄、蛋壳 。不及物动词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疫苗(所有权归公司),农户将畜禽苗饲养至成品交付公司回收,即为公司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扩展信息:1 。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的一种经济活动 。2.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和销售等一系列环节 。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植)、林、牧、渔、副产品;狭义的农产品仅包括种植业的产品,如粮、棉、油、麻、丝、茶、糖、蔬菜、香烟、水果、药物、杂项产品等 。农产品流通的意义:1 。实现农产品价值,为农业再生产提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物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新鲜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分段鲜肉,冷藏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蛋制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鸡蛋、冻鸡蛋及其分离出的蛋液、蛋黄、蛋壳 。以上产品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新鲜肉蛋制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和少数可以作为副食的木本植物 。蔬菜主要品种参考《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 。经挑选、清洗、切割、烘干、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艺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称蔬菜范围 。各类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提及的蔬菜范围 。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过加工、罐装、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后制成的食品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下七项免征增值税: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物和用具;3.古籍;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提供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残疾人用品;7.出售给自己使用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减免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或部门不得
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三、免税农产品包括的范围哪些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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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药化肥的免税范围包括哪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种植和收获、动物饲料和渔业的单位和个人附注中所列的自产农产品 。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农产品,以及该单位和个人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仍属于税法附注所列农产品,不属于税法附注的范围 。免税的,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具;(3)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协助进口的材料、设备;(6)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专供残疾人使用的物品;(7)出售自己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四.根据农业部关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下列农资可免征增值税:1、各种农膜的生产和销售 。2、尿素以外的氮肥、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生产免税化肥的成本)复合肥产品占原料化肥总成本的70%以上) 。“复合肥”是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的至少两种显着含量的肥料,包括仅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复合肥和仅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合肥(也称为复合肥) 。称为混合肥) 。3. 阿维菌素、氯菊酯、百菌清、苯氧氯、苄嘧磺隆、恶二唑啉、吡虫啉、丙肝素、哒螨灵、代森锰锌、吡虫啉、敌百虫、丁草胺、啶虫脒、聚抗霉素、二甲戊灵、二嗪农、灭草灵、三氟灵、丙硫磷甲基、甲基异硫柳磷、甲基苯丙胺 (b) 碱毒蝉、a (b) 嘧啶磷、杀虫唑、喹唑啉、井冈霉素、丙氯灵、灭多威、莱夫胺、苜蓿斜纹夜蛾多角体病毒、甲基噻嘧磺隆、三氟唑啉、杀虫剂三氟甲氰胺杀虫双、独联体氯氰菊酯、涕灭威、二唑醇、辛硫磷、辛基溴腈、异丙甲草胺、乙胺、乙草胺、乙酰甲基胺磷、莠去津 。4、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的批发、零售 。
五、哪些属于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范围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75)第一条的规定,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
【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 哪些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免税农产品范围目录】六、现行农业类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哪些涉及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服务”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涉农项目,如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等免征营业税.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其他粮食企业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免征增值税 。企业从事税法规定的农作物、中药材和林木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牲畜和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远洋捕捞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农业税的优待与减免:纳税人从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1、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和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2、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可以减征农业税:1、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2、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3、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已成为历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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