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外经证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外汇券:对方税务局盖章的外汇券,代其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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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是要报验了才能注销吗 注销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外经证核销需要什么资料】二、注销外经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续期又需要哪些资料?
对外证明都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的税务管理证明 。1.注销对外经济证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原发证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1)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加盖销售地税务机关公章的33,360,010-30,000(复印件一份);(2)发票记账原件及复印件;(3)税单原件及复印件;(4)公章(复印件已盖章的,不需要提供)二 。办理对外经济证明延期一、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核实 。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注销查验登记 。并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业务、纳税情况和发票使用情况,并将凭证回执交由纳税人寄送凭证并开具的税务机关,凭证的凭证由业务外出地税务机关保管 。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在10日内凭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如需延长经营期限,必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实后再重新申请 。申请材料:1 。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 。
三、去国税局核销外经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去国税局注销外经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付税款的完税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开具对外经济证明需要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吗?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签订建安合同后,须携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建筑合同》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建造合同0.03%的印花税;如果是国外项目需要发票,你要拿着总公司开具的《外经证》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B市)地税所开具当地的建设发票,缴纳3%的营业税,0.21%的城建税,0.09%的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和当地的税不一样的(各地税率不一样),比如0.01的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上述税款后,税务所还会将已开具发票的《外经证》交付给您 。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带回总公司,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月底报税时,总公司需缴纳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的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当《完税凭证》到期,或开票金额超过对外经济证明金额且项目完成后,必须持《外经证》回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展或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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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经证注销流程
?外国证书的验证程序:1 。点击新版电子税务局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录 。3.输入帐户密码 。账号为税务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国税代码(纳税通知中的初始国税密码) 。4.点击所有功能 。5.点击注册/确认/折扣/证书,然后选择《外经证》取消 。6.选择要核销的外汇券号,点击增加出库业务和缴税,填写所需内容 。注意,征收项目只填写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程无纸化 。8.上传附件材料 。苹果手机下载客户端使用照片上传功能;其他可选功能可用于上传本地文档 。法律依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第三十五条纳税人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后,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结清税款,上交发票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第三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在《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将《外管证》交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注销手续 。
五、去国税局核销外经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去国税局注销外经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外管证》一式两份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付税款的完税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开具对外经济证明需要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吗?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签订建安合同后,须携带《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建筑合同》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建造合同0.03%的印花税;如果是国外项目需要发票,你要拿着总公司开具的《外经证》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B市)地税所开具当地的建设发票,缴纳3%的营业税,0.21%的城建税,0.09%的教育费附加,这些都是和当地的税不一样的(各地税率不一样),比如0.01的您在开具发票时缴纳上述税款后,税务所还会将已开具发票的《外经证》交付给您 。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带回总公司,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月底报税时,总公司需缴纳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的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当《完税凭证》到期,或者开票金额超过外经证金额,项目完成,必须用《外经证》返还给总公司业主 。
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证或注销手续 。
六、跨区域外经证怎么注销跨区域外经证的注销流程具体如下:1、纳税人持经营地纳税材料证明及外经证,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2、有效期满,但经营活动尚未结束需继续经营的,应回原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原证明,同时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九十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一条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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