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属于价外费用 营业税价外费用包括哪些,主营业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区别

一、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哪些不属于价外费用 营业税价外费用包括哪些,主营业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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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
营业税及附加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什么?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主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调整消费结构 , 正确引导消费方向 , 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 , 对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生产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 。营业税及附加内容1 。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整消费结构 , 正确引导消费方向 , 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 , 选择部分消费品 , 再征收一种消费税 。消费税在价格之内征收 , 企业缴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 , 冲减产品销售收入 。2.资源税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生产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 , 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 , 国家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 , 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费用 。这项费用按照企业缴纳的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 , 与流转税一并缴纳 。三 。营业税及附加计算营业税及附加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教育费附加税率地方教育税率 。营业税税率:1 。建筑业、邮电通信业 , 税率为3%;2.金融保险、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 , 税率为5%;3.娱乐业适用5%-20%的幅度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设置为三级:市区为7% , 县城和建制镇为5% , 不在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为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7%、13%、11%、6%、0%等 。教育费附加:3% , 税法规定的唯一税率;地方教育附加:2% , 税法规定的唯一税率 。
三、营业税税基包括价外费用 , 保险费算价外费用吗?
答案应该是1200(60000-20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 , 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包运输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 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 , 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为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景点门票和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以纳税人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的交易 , 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成交金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哪些不属于价外费用 营业税价外费用包括哪些,主营业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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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营业税需要注意哪些扣除项目
根据税法规定 ,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营业税暂行条例》还规定了以下例外情况: (一)运输企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 , 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的 , 以全部运费减去支付给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 , 其他旅游企业在境外接团的 , 以全部团费减去支付给接团企业的团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 , 以工程总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转贷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减去贷款利息后的余额 。(五)外汇、证券、期货交易的成交额为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 。除上述规定所列项目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 , 下列项目可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金融保险业 。(1)外汇借贷 。(1)对我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拆借业务 , 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 , 再转入下级行贷给境内用户的 , 下级行的营业额为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的全额(包括基准利率和加息计算的利息) 。在上级行借入外汇的 , 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营业税收入减去在境外支付的贷款利息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对其他银行的外汇拆借业务 , 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 , 再转下级行贷给境内用户的 , 下级行应以向借款人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批准的贷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上级行核定的贷款利息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符的 , 由上级行从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中抵扣 。从事外汇贷款业务的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 , 以实际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批准的贷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税 。2.融资租赁将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人承担的租赁物实际成本后的余额 , 采用直线法折算为当期营业额 。计算方法如下:当期营业额=(应收取的总价及价外费用-实际成本)(当期天数/总天数)实际成本=货物原进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输费、杂费、安装费 。
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3.金融商品转让 (1)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 , 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股票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2)债券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 , 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3)外汇转让 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 , 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买入价原则上按照实际成本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4)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 , 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二)建筑安装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 , 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不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 , 其营业额中不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三)交通运输 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 , 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也就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付给其他运输工具的运费 。(四)文化体育 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 , 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人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服务业 1.代理广告 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2.旅游服务 旅游企业组团到境外或境内旅游 , 无论在境外或境内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 , 应以全程旅费扣除接团费用和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门票等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部门向业主收取服务费用 , 其中包含替有关单位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燃(煤)气费以及房租等公众代办性质的费用 , 如果是统一收取 , 统一支付给收费单位的 , 应以当期向业主收取的实际费用扣除实际支付给收费单位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按代理服务业计税 。(六)邮电通信 邮政企业举办的邮政储蓄业务 , 其计税依据为利差收入 , 即从人民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去付给储户的利息支出 。(七)销售不动产 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 , 销售时营业税按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 。
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建筑企业的工程收入等 。主要包括房费、服务费、电话费、客吧、宽带、洗衣、花房、委托代办、餐费、酒水、杂费、车费、桑拿、健身等等 , 看你酒店的经营范围 , 按部门分客务部、房务部(或统一为客房部)、餐饮部、车队等等 , 看你营业部门怎么分 , 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营业的原材料损耗 , 菜、肉、酒水、布草等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 , 消费税 , 城建税 , 教育费附加 , 另外娱乐和广告业还有文化事业建设费 。营业税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 或者销售不动产 , 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但是 , 下列情形除外: (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5%交纳营业税 , 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营业税的3%交纳教育费附加 , 其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和帐务处理如下: 1 计算营业税 。营业税=营业额×5%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水=营业税 × 7%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水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 计算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 × 3%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六、营业税“建筑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二·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一、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一)建筑业税目规定的征税范围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是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劳务 。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 。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窑炉及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 。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 , 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施工作业 。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 , 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 , 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在内 。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 , 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修缮、安装、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 , 如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水利工程、道路修建、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二)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几项具体规定根据建筑业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 现行税法中对下列具体项目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应当指出 , 这里所说的具体规定 , 是指根据基本规定 , 对一些认识上容易产生分歧的事物进行的具体认定 。1、代办电讯工程2、打井工程3、以工代赈问题4、内部工程问题(依法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二、建筑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一)关于自建行为的征税问题所谓自建行为 , 是指拥有施工能力的单位自行建造建筑物后使用或销售的行为 。按照营业税的基本原理来看 , 自建行为因其未对外提供应税劳务 , 因而对其中间的建筑行为是不应征税的 。(二)关于疏浚工程疏浚是以人工或机械的方法清除航道、港口、码头、水库等淤塞、挖深河槽 , 以通畅水流或改善通航条件等业务 。(三)关于安装有线电视有线电视安装费 , 是指有线电视台为用户安装有线电视接收装置 , 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 , 也称之为初装费 。根据现行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 , 这项初装费属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四)关于燃气初装费财税[2003]16号 , “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 , 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 , 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 , 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 , 应征收增值税 , 不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2002〕105号批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 , 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 , 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 。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 , 对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 , 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五)关于绿化工程绿化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 , 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的一个组成部分 。例如 , 绿化与平整土地就是紧密相连的 , 而平整土地本身就属于建筑业税目中的“其他工程作业” , 因此绿化工程属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注意问题:承包整个绿化工程 , 按收取的全部价款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不得扣除购买的绿化树苗、花等原材料 。(六)对工程承包公司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按何税目征税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税函发[1995]156号)(七)关于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工程根据财税[2001]187号的规定 , 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 , 从2001年1月1日起 , 恢复征收营业税 。(八)关于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的征税问题根据国税函〔2009〕520号的规定 ,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 , 其提供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劳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三、建筑业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问题建筑业务征税问题: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近设置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 , 用于本单位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 , 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 , 凡直接用于本单位和本企业建筑工程的 , 征收营业税 , 不征收增值税 。(一)对不动产的修缮与对有形动产的修理的划分问题按现行流转税制的规定 , 对不动产的维修属于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中的修缮业务 , 对有形动产的维修则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修理修配业务 。(二)工业企业为用户安装自产产品的征税问题按照细则第七条“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规定来处理 , 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 , 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 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 ,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三)建筑业与营业税其他税目划分问题纳税人对建筑、设计等业务实行总承包的 , 应分别按建筑业与服务业税目征税 , (如将设计劳务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 其分包费支出可以从其总承包额中减除 。)分包设计劳务的纳税人 , 其从事设计劳务而向对方收取的价款 , 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设计”项目征收营业税 , 并由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 。
【哪些不属于价外费用 营业税价外费用包括哪些,主营业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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