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具体都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一)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足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进行的捐赠 。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目的是发展公益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有资产及其增值归法人所有;收入和经营结余主要用于符合法人设立宗旨的事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营利性组织;不从事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捐赠人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其他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二)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相关支出是指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入支出直接在当期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费用或财产的,不得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和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营业费用和其他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所有税金及附加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在扣除对责任人的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扣除 。企业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部分收回时,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外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费用 。(3)允许扣除项目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职工就业或受雇相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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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包括什么?
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如下:1 。个税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 。2.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在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允许扣除的最高缴存比例为12%,超出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4.年金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或就业的全体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 。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超过本人工资计税基数4%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暂从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商业健康保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号文件(财税〔2017〕39号)的规定,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为职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所支付的费用,应当单独计入职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照上述限额扣除 。4.公益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通过我国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教育等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 。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延伸信息: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税法规定日历
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税前扣除_百度百科
【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三、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主要有: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此外还有企业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拓展资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1、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基数原则同业务招待费(2)超过部分结转扣除(3)销售(营业)收入15%3、职工薪酬(1)发放对象应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2)汇算清缴结束前已实际支付(3)列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资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工资薪金处理4、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5、教育经费(1)一般职工教育经费: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2)技术先进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的项目很多,包括工资薪酬、招待费、教育经费等 。其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包括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各种税费 。在财务人员统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时候,要剔除掉这些支出,这样算出来的所得税才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发生产生税费多缴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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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可以税前扣除项目1、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1)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2)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4.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资本化的部分,应通过折旧、摊销或在资产转让时扣除)5、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6. 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未来3年内结转扣除 。8.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1.财产保险费: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
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个:(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②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盈利组织;·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②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③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④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⑤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⑥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⑦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⑧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⑨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在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后,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⑩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3)准予扣除项目 。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六、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哪些项目能税前扣除?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项目可以做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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