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送达的注意方法 哪些执法文书需要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程序参照

一、行政处罚文书有哪些须送达回执
行政处罚通知书、听证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变更限制通知书、听证通知书 , 需要送达当事人的 , 必须有回执 。

文书送达的注意方法 哪些执法文书需要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程序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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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几种?
一般有五种方式:1 。一般采用直接发货;2.受送达人拒绝的 , 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投递有困难的 , 可以委托相关机构代为投递;4.邮寄送达;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 可以公告送达 。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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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送达的注意方法 哪些执法文书需要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程序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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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执法文书送达的问题
1.无效 。处罚单必须送达被处罚人 , 除非被处罚人委托其员工领取 , 否则有效 。2.无效 。原因同上 。
五、执法文书送达方式有几种
一般有五种方式:1 。一般采用直接发货;2.受送达人拒绝的 , 可以留置送达;3.直接投递有困难的 , 可以委托相关机构代为投递;4.邮寄送达;5.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 , 可以公告送达 。
六、如何解决执法文书送达难问题
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相关规定 ,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执法文书 , 只有经当事人签字并具有法律效力后 , 方可生效;没有送达 , 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 , 经常会遇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直接送达 ,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情况 。如果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 , 证人必须在现场签名作证 , 符合办案程序的要求 。由于种种原因 , 执法人员在使用留置送达时 , 不太可能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派出所民警或附近群众签名作证 。因此 , 送达难成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案的难题 。要解决这一问题 , 笔者认为采用现场公证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
现场公证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时 , 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员陪同前往的一种送达方式 。一旦当事人拒绝签收 , 执法人员立即在送达回证上记录当事人拒绝的事实 , 并由公证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 , 然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留在现场 , 完成送达程序 。其核心内容是公证员现场作证 , 证明送达程序完成的事实 。实践证明 , 现场公证切实有效 , 易于实施 。无论当事人通过何种手段拒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 , 只要有两名公证员在送达现场签名作证 , 执法人员的送达就符合程序要求 , 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在留置送达过程中因无见证人而无法生效的问题 , 同时 ,  较好地解决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问题 。(作者单位: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者: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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