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交不交企业所得税 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外经证户在外缴税以什么方式交税

一、建筑业办理外经证需要预缴哪些税款
分析如下:1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的,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2.预缴税金的计算(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对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预缴税金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分包款) (1.11%)2% (2)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的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扩展资料:根据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税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将小型微利企业定义为从事国家不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08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无法确定2008年企业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 。对上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暂按第四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填写第七行所得税减免税金额 。也就是说,企业在2008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首先根据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符合2007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在“所得税减免”项目中填写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 。同时,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总资产指标的计算口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照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总资产”按照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计算 。2008年底,税务机关将根据2008年的相关指标,核定该企业是否符合当年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如认定2008年不符合条件但已按小型微利企业进行预缴申报的企业,需补缴其在汇算清缴中已享受的5%企业所得税减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十二条规定,上年度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分支机构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先行赔付

外经证交不交企业所得税 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外经证户在外缴税以什么方式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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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交不交企业所得税 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外经证户在外缴税以什么方式交税】二、办外经证交的是什么税?怎么计算的?
办理外汇券后,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附加费,跨省预缴企业所得税 。
三、开外经证时需要交2%的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发放外出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你是外出经营项目部,要按文件缴纳2% 。1.总机构所在城市以外的项目,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后,您必须携带《建筑合同》总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总机构《外经证》主管税务机关,缴纳0.03%的建造合同印花税 。2.国外项目需要开具发票的,持总公司开具的《外经证》和总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国外项目所在地地税所开具当地建安发票,缴纳3%的营业税、0.21%的城建税和0.09%的教育费附加,以及0.01%的开垦费、资源税或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 。3.取得税务开具的发票后,带回总公司,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联交给委托方,记账联和《完税凭证》留在总公司记账 。4.月末报税时,总公司要按上述对外发票开具的2%缴纳所得税(各地核定征收方式不同) 。5.《外经证》到期,或开票金额超过对外经济证明金额且项目完成的,必须到《外经证》总机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续展或注销手续 。资料: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企业(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其他有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为征税对象,向其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他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除外 。
外经证交不交企业所得税 外经证需要交哪些税,外经证户在外缴税以什么方式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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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业办理外经证需要预缴哪些税款?
五、开外经证怎么预缴税款有哪些
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的纳税人,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预缴税金的计算: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劳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从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分包货款后的余额 。
,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 。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和缴销,纳税人发生到外县(市)经营活动的情况,需凭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经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征税款
六、有外管证的税率是多少,外经证什么意思1、外管证的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和除其他个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异地转让不动产,一般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地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其中,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 。2、《外经证》即《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外管证开具原则: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 。因此,对于在同一外县市从事经营的,可以只开具一张《外管证》 。比如,建筑安装纳税人在同一外县市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可以只开具一张《外管证》;对某以县全境内进行的污水工程建设,不需要按照乡镇分别开具《外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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