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有哪些形式 税务行政给付有哪些,行政救济和行政给付的区别

一、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行政裁决等 。以上是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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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行政行为种类有哪些
1.具体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赔偿等 。二、行政行为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客体实施的行政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客体实施的行政行为 。三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特定事的处理 。首先是具体人在具体事上的待遇 。二是处理一群在具体事务上可以认定的人 。三是在特定的事项上处理不特定的人 。3.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单方行为 。4.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外部性 。作出行政决定首先是有客观事实需要行使行政职权 。事实是行使行政职权的首要法律条件,是判断行政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确保行政职权不被滥用的首要条件 。否则,无异于放纵任性的行政权威,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就没有安全保障 。安全性来自于将管理权限与某些实际条件联系起来 。没有事实就不能行使权力;如果事实不变,行政决定就不能改变 。没有充分的证据,就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没有证据,行使行政权力就是违法的 。事实证据可以约束和稳定行政活动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执法类别有哪些?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
2.行政处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具体行政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包括警告;罚款;
没收非法所得和财产
;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给付在我国主要有哪些形式 税务行政给付有哪些,行政救济和行政给付的区别】或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执照 。
;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3.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
行政执法 。
行政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暂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暂时控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的措施 。行政措施主要包括:暂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产;扣押财产;冻结存款、汇款、证券等 。强行入室;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其依法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强制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障碍、恢复原状等义务;附加罚款或滞纳金的执行处罚;分配存款、汇款和现金证券;依法拍卖或者处置查封、扣押的财物;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4.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依靠国家行政机关
5.行政给付:是指行政机关在公民年老、疾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授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类型主要包括:安置和养老;特定人员的退休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和扶贫等社会救济资金和救济物资 。
6.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应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相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予以确认、认可、证明、登记、核实、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类型主要包括(1)测定 。如发放房屋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专利证、商标专用证等 。(2)认可度 。如见证产品质量 。(3)证明 。如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货物原产地证明等 。(4)报名 。如产权登记、户籍登记、婚姻登记等 。(5)认证 。比如行政鉴定 。
7.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行政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具体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类型有:(1)损害赔偿纠纷的裁决 。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因其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赔偿而引起的纠纷(如第《水污染防治法》 55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处理水污染危害中的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 。(2)裁决所有权纠纷 。指对土地、矿产资源、水、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权属争议的裁决 。(3)赔偿纠纷的裁决(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4条规定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数额可以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 。(四)其他侵权纠纷的裁决 。
8.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因法定行政行为造成相对人权益损失,或者相对人的社会利益遭受损失时,行政机关依法弥补相对人损失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 。其类型主要包括:土地征收补偿、紧急行政行为补偿等 。
9.行政奖励:
国家行政机关
以及其授权的单位和组织,或者法律、法规授予奖励权的组织和单位,为更好地实现其行政管理目的,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给予物质精神上的奖励和鼓励 。
10.行政监督检查: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对相对人依法行政 。
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相关阅读: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 。相关阅读: 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的概念 (一)法律要件 申请撤案是当事人的程式权利,但申请人撤案申请权的行使将会对对方当事人乃至仲裁程式产[更多]行政执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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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案由有哪些,怎么写,规定我们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时,就要知道行政诉讼的案由有哪些行政案件的案由的是由作为类案件案由、不作为类案件案由和行政赔偿类案件案由构成 。下面是他们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法 。最高法有关于这方面的新规定,非常具体,给你一个网址 。自己学习下吧!网页链接
五、什么叫执法机关,什么是执法权有执法权力的机关 。广义的执法机关是与立法机关相对应的执行法律的机关,一般包括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狭义专指行政执法机关 。凡是执行法律的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事业单位或组织)均可称为行政执法机关,比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质检机关等 。执法机关分为:司法执法与行政执法 。司法执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行政执法机关:公安系统、工商系统、税务系统(包括国、地税)、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房产管理局等 。执法的权利,执法权为法定赋权,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执行 。其权利原则主要有:依法行政的原则 。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原则 。讲求效能的原则 。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的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公平合理原则 。这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况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拓展资料:1.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生活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这是因为:首先在现代社会为了避免混乱,大量法律的内容是有关各方面社会生活的组织与管理,从经济到政治,从卫生到教育,从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无不需有法可依;其次,根据法治原则,为了防止行政专横,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立法机关根据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来进行 。因此,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就是代表国家社会机关来管理的过程,社会大众应当服从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公职人员 。在我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从事全国或本地方行政管理的同时,就是在全国或本地方执法的过程;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在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同时,就是在本部门执行、实施相应的法律的过程 。3.执法具有国家强制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过程同时是行使执法权的过程,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社会进行管理,一定的行政机关是进行有效管理的前提 。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他既能够改变社会的资源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规模,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民生活,如升学、就业、结婚等 。4.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执行法律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社会管理的权力,也是它对社会、对民众承担的义务既是权力也是职责 。因此,行政机关在进行社会管理时,应当以积极的行动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 。而不一定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 。如果行政机关不主动执法并因此给国家或社会造成损失,就构成失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执法
六、什么是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是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具体化,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而实施的行政行为,以相对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 。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权力(申请类)和公共服务(办理类)等7大类 。扩展资料:注意事项:《财政部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第二条:经省市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 。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资料 。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并定期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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