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资金结算以及投资价格确定时会遇到哪些税种?
一般涉及投资回报分工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以及该项投资转让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当然,印花税肯定会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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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投资收益要不要缴税,缴什么税
应根据不同情况缴纳投资所得税 。投资国债的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而股权投资等其他投资都要纳税 。还需要确认返还投资收益是税前还是税后 。比如税后,第一,要看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否和你公司的税率一样 。如果被投资企业的税率比你公司的低,就不需要交税 。如果被投资企业的税率不一样,你就要按照差额纳税 。如果是税前的话,你公司的利润分回去之后再交税 。1.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投资的利润、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投资收益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如下:(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分配额,作为投资成本的回收,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354”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且其应分担的亏损超过长期股权投资的,核销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3354损益调整科目 。如果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在未来实现净利润,企业计算的份额应补偿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如有) 。弥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3)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出售时,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3354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3354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不应有余额 。
三、公司投资股票,或的收益;要缴税吗?
从股票投资中获得的利润应纳税 。1.投资收益涉及所得税的缴纳 。如果单位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投资收益应合并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2.单位所得税属于查账征收的,投资收益结转当年利润,按利润缴纳所得税 。3.股票卖出要收印花税,参与股票分红要收红利税 。印花税在买卖时按交易额的千分之一收取,由税务局征收 。红利税按持有时间比例收取 。参与分红后,持股1个月及以下需缴纳20%的红利税,持股1个月(含1个月)至1年(含1年)需缴纳10%的红利税,持股1年以上不缴纳红利税 。延伸信息:公司投资股票如何纳税?1.公司股票投资的收入需要纳税,个人的分红收入叫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企业计入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适用税率不同,分别为25%、20%、15%不等 。投资收益涉及缴纳所得税 。(1)如果单位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投资收益应与收入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 。(2)单位所得税属于查账征收的,投资收益结转当年利润,按利润缴纳所得税 。2.股票收入被视为“投资收入” 。借:银行存款,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股权投资所得为免税所得,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投资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公司可以先弥补亏损,弥补后的利润要纳税,而亏损仍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股票交易的收入要交税吗?股票交易的规定纳税科目是两个:1.证券交易印花税 。二 。股息所得税 。税率为:交易印花税税率为0.1%,所得税税率为20% 。由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分别代扣代缴 。做股票的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股份分配给股东的分红收入,一部分是股票交易的溢价收入 。根据规定,目前股票溢价收入暂不征税 。4.在公司账户投资股票,购买过程中不涉及税收,但持有和获利需要纳税:卖出股票需要缴纳印花税,按卖出金额的0.01%计算;出售股份按持有时间承担企业所得税,持有1年以上免征 。持有股票不满一年的,其出售股票所得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5%纳税 。按照买卖股票多交的营业税,税率为5% 。
【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资涉及哪些税,企业收到投资收益要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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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公司的都需要缴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基本税 。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的5%缴纳;2.按销售收入的17%、6%、4%缴纳增值税(分别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型生产加工纳税人和商业企业纳税人) 。3.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之和的7%缴纳;4.教学
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缴纳;5、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7、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8、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9、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10、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学会计论坛bbs.xuekuaiji.com11、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4号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 。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103短期委托贷款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应计贷款本金;(二)非应计贷款本金;(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 。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 。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212待处置资产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 。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待处置流动资产;(二)待处置固定资产;(三)待处置股权投资;(四)待处置无形资产;(五)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从债务单位取得各项抵债资产时,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按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短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待处置资产不进行摊销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待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置股权投资) 。公司取得待处置资产后如转为自用,则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对待处置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确定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处置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1403长期委托贷款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应计贷款本金;(二)非应计贷款本金;(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长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长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 。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 。在收到已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委托长期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长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 。1903定 向 投 资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或有关部门无偿划拨给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股权投资(二)债权投资(三)其他投资三、投资公司收到定向投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在进行定向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投资公司取得无偿划入的投资项目时,按照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 。四、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司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投资公司对“定向投资-债权投资”应按期计提利息 。五、本科目应按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进行的定向投资及无偿划入的各投资项目的账面价值 。1904待转投资费用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协议进行投资而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各项前期费用等 。二、投资公司发生的与股权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股权投资项目按协议规定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终止协议等原因而不再进行股权投资的,应将该股权投资项目上所发生的前期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入账,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尚未结转的因股权投资而发生的前期费用 。5103股权转让收益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净收益 。二、投资公司股权转让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定向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定向投资—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投资公司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转让股权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4利 息 收 入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按规定的利率计收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收到委托贷款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三、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借记“短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短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或借记“长期委托贷款—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长期委托贷款—应计贷款本金”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转作表外核算 。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同时,在备查簿作备查登记 。四、本科目按贷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5委托管理费收入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接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的委托,管理其投资项目或提供其他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公司取得集团母公司或其他单位支付的委托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委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3利 息 支 出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 。二、公司计提或发生利息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利息支出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补充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一)投资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二)本办法对《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调整了部分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1.关于资产负债表(会企01表)项目补充和调整:(1)在“短期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短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短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2)在流动资产项目内单列“待处置资产”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各项待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 。(3)在“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下增加“其中:长期委托贷款”项目,反映投资公司长期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4)在“长期投资合计”项目上增加“定向投资”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定向投资的账面价值,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项目不包括“定向投资”项目 。(5)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加“其中:待转投资费用”项目,反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前期投资费用 。2.利润表(会企02表)格式如下:四、利润表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投资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利润(或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 。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1.“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收益总额 。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2.“投资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投资项目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不包括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取得的净收益和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本科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3.“利息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款项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股权转让收益”项目,反映投资公司转让投资项目的股权所实现的净收益 。本项目应根据“股权转让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委托管理费收入”项目,反映外商投资公司接受国外集团公司的委托,管理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国外集团公司支付的管理费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委托管理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 。本项目根据“利息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汇总计算填列 。8、“营业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9、“管理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对各项借款按规定的适用利率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其他业务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从事除投资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各项支出 。本项目应根据“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日常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4、“补贴收入”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税等 。本项目应根据“补贴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5、“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这两个项目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6、“利润总额”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 。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所得税”项目,反映投资公司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本项目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净利润”项目,反映投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现金流量表编制说明(一)本表反映公司一定会计期间内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现金流量表应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 。本说明所指的现金流量,是指现金的流入和流出 。(三)本表主要变动项目的内容及填列方法如下: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①收回的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 。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不涉及现金流量的变动,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与筹资活动”项目中反映 。②收回的债权性投资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收回的各项债权投资本金,包括各类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反映以下三方面的内容:①收到的存、贷款利息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定期存、贷款利息,包括本期收到的存、贷款利息和本期收到的前期应收贷款利息 。②分得股利和利润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股权性投资而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包括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 。当期实际收到合作投资收益也在本项目反映 。③股权转让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因转让股权收到的现金收益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本项目反映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待处置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入 。其他现金流入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单独反映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以下两方面内容:①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以非现金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现金流量表的附注中单独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②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当期发放的委托贷款等本金和各种债券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公司发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 。其他现金流出如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增加资本所收到的现金 。(2)借款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外,发生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如其他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 。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公司到期债券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以及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作为其中项单独反映 。(6)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本项目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发生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流出 。如其他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作出说明 。2、没有收入 每年费用按什么标准列支才符合税务要求?正式营业后,如果没有收入,受影响的主要是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以下,可扣除收入净额的5‰,1500万元以上的,可扣除3‰;广告费的扣除标准为收入额的2%,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
五、企业投资股票或期货的收益怎样纳税?当企业有闲置资金时,为了让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可能会将资金投资于购买股票,企业投资股票会涉及哪些税呢?一、增值税1、持有环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出售环节: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所以,企业投资股票在持有阶段由于取得的属于非保本的收益,不征收增值税,而在转让阶段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其中包括:(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持有环节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出售环节无优惠对于企业持有股票的收益以及卖出环节的转让所得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反之则需要正常缴税 。三、印花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号)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
六、用房产投资的方式入股,一般都会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投资者涉及四项税收:一般来说,投资者主要涉及四种税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 。01一是增值税 。在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之前,根据有关税法,对投资房地产、分享企业经营风险和利润的,不征收营业税 。但公司以股份形式投资房地产,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应当依法征收营业税 。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后,有关税法对企业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行为未作特别规定 。二是土地增值税 。一般来说,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单位和个人以房地产价格投资房地产,对向被投资企业转让、变更房地产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同时规定,房地产转让的任何一方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以房地产价格投资入股时,必须在入股过程中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是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交换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商品 。企业将其开发产品用于外商投资的,视同销售,在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或者实际取得权益时,确认其收益(或利润)的实现 。企业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等额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计算缴纳 。第四,印花税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让征收印花税 。因此,房地产投资作为一种股份,属于产权转让,应按《产权转让证》的税目征收印花税,投资者应按5/10000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被投资方还涉及税收如下:企业将其所持股份投资于房地产对外投资时,所涉及的税收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 。首先,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如果同一凭证由两方或多方签字,且双方各执一份,则各方应附上每份凭证的全部金额 。二是契税,根据契税相关法律法规,以土地、房屋所有权为基础的投资和股权投资,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出售或房屋赠与,依法征收契税 。纳税人是在中国转让土地、房屋权属时承担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被投资单位投资房地产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三是房产税,外商投资房地产,是将房地产的所有权换成被投资企业的股权 。房地产产权转让给被投资方,应缴纳的房产税由房屋产权的被投资方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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