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的基金减免有哪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都能减免哪些税费
免除税费:1 。增值税;2.减征20%和50%的企业所得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文化事业建设费;4.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1 。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文件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减征50%计入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如下: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为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行政事业性收费3360010具体收费包括:农业部门: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010-3000 检验检疫部门: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标准物质分级证书费、国产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审查费、计量考核员证书费、计量授权审查费; 林业部:林权调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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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2018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的基金减免有哪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收入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预缴企业所得税,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三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统一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5 。企业在预缴时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照章纳税 。不及物动词根据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18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在下一季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抵扣 。
三、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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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 。对于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即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在5%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延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推迟偿还小微企业国家贷款本息,加强再贴现和再贷款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延长融资担保费激励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小微企业税
收优惠政策四、降低支付手续费 。各大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长30%以上,同时适当的降低支付手续费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五、固定资产折旧 。对于小微企业新购进的器具及设备,对于不超过500万元的单位价值的设备及器具可以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而是允许一次性计入到当期成本费用,在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六、税前扣除研发费用 。对于一些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而产生的研发费用,若形成了无形资产,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进行税务摊销 。若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则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
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扩展资料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规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2号
六、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5年l月1日起至2017年上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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