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出口促进的主要方式 四类的出口企业有哪些内容,贸易出口公司

一、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等级评定结果一类和四类是指什么
企业被评定为一类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企业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的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近3年(含纳税年度,下同)没有冒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上年末净资产大于企业上一年度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60%;评定时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出口企业应划分为四类: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上一年度税务机关拒绝提供与出口退(免)税有关的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和备案文件的;最近一年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考核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已被暂停出口退税权,或暂停出口退税权期满后未满2年 。更多信息可以咨询专业机构,他们可以为你提供优质服务 。以明希为例,上海明希是以公司注册为起点,以公司上市为标准,帮助企业成长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帮助10万家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为全球华人的繁荣而努力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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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出口促进的主要方式 四类的出口企业有哪些内容,贸易出口公司】二、AA类,A类,B类,C类,D类企业是什么意思 。具体指的是什么意思 。(报关员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便利企业合法进出口货物,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委托加工企业和从事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 。或者使用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进口货物减免税的企业、从事报关的企业、承担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设有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免税外汇货物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企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经营管理、报关和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第四条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由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批,适用A类和D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备案 。海关总署将A类管理企业名单抄送外经贸部 。第五条B类和C类管理由主管海关统一安排,在关区内实施 。A类和D类管理由海关总署统一安排,在全国海关实施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文化交流,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对进出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处走私,统计海关数据,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集中的地方设立海关 。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国家在海关总署内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关,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管辖范围内走私犯罪的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 。公安机关侦查海关走私犯罪,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履行侦查、拘留、逮捕和预审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海关公安机关调查走私犯罪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各分局在办理所管辖的走私案件时,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查处走私犯罪,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家实行联合反走私、统一治理、综合治理的反走私制度 。海关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走私调查 。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1646号,出口企业退税分类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数据自检反馈信息读入后,企业可以在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企业扩展信息中看到自己企业的退税分类,分别显示A、B、C、D 。一类企业:实行税收便利化 。主管税务局可为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特殊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出口退(免)税问题;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按照《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自受理企业退税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免)税手续;外贸企业可凭发票认证信息直接办理退税;收汇前可以申请退税 。二类企业:申报的电子数据与出口货物报关单通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进行比对 。对于外贸企业,可凭发票认证信息直接办理退税;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经消除的,自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退税手续 。收汇前可以申请退税 。三类企业:申报电子数据、海关出口 。
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如果是外贸企业则必须凭发票稽核信息;未发现审核疑点或者审核疑点已排除完毕,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可先办理退税后收汇 。四类企业:必须凭纸质凭证、资料申报且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外贸企业必须凭发票稽核信息且必须收齐外汇并向税局申报收汇明细;该类企业不得无纸化退税申报 。在受理退税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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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1、什么是出口退税?答: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2、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范围有哪些?答:《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有哪些?答:享受退(免)税的货物出口贸易方式大致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小额边境贸易,境外带料加工贸易,寄售代销贸易等 。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答: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 。这类企业有:(1)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3)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4)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中标机电产品的企业;(6)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7)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8)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9)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10)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12)为国外航空公司生产并供应航空食品的国内航空供应公司;(13)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列明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 。5、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那些条件?答:享受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6、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答: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免)税办法主要有四种:(1)“免、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退税 。目前,外(工)贸企业、部分特定退税企业实行此办法 。应退税额 = 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其中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计算:应退税额 = [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2)“免、抵、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分实行退税 。目前,生产企业实行此办法 。(3)“免、抵”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 。销售“以产顶进”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实行此办法 。(4)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出口卷烟企业、小规模出口企业等实行此办法 。出口货物消费税,除规定不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外,分别采取免税和退税两种办法:(1)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免征消费税 。(2)对外贸企业收购后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 。从价定率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收入×消费税税率从量定额征收的,应退消费税=出口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7、特准退(免)税的业务包括哪些?答:(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5)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由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6)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7)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8)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9)对港澳台贸易的货物;(10)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生产出口货物的钢材;(11)从1995年1月1日起,对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在指定的加油站购买的自用汽油、柴油增值税实行退税;(12)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13)对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委托保税区内仓储企业仓储并代理报关离境地的货物;(14)从1995年7月1日起,对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为其所投资的企业代理出口该企业自产的货物,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外商投资新企业及老企业的新上项目,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可给予退(免)税;如其所投资的企业属于2000年前其出口货物要求继续实行免税的老企业被代理出口的货物在2001年前实行免税;(15)从1996年9月1日起,对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卷烟、酒、工艺品、丝绸、服装和保健品(包括药品)等六大类国产品;从2003年11月1日起,对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的货物(除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外) 。(16)从1997年12月23日起,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购买的列名中国产物品;(17)从1999年9月1日起,对国家经贸委下达的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18)从1999年9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19)从2000年7月1日起,对出口企业出口的甲胺磷、罗菌灵、氰戊菊脂、甲基硫菌灵、克百威、异丙咸、对硫磷中的乙基对硫磷等货物;从2004年1月1日起,48种农药出口准予按现行出口货物退税有关规定办理退税,并适用11%的出口退税率;上述出口农药海关商品码为3808101910、38081090、38082090101、3808209029、38083011、38083019 。(20)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鱼网鱼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等12类货物 。(21)从2002年1月1日起,对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22)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内生产企业与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所涉及的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 。8、享受出口退税的税种包括哪些?答: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仅限于间接税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9、现行出口退税税率有多少种?答: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它是出口退税的中心环节,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经济政策,反映出口货物实际征税水平,退税率是根据出口货物的实际整体税负确定的,同时,也是零税率原则和宏观调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 。从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5%等五档退税率 。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10、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答: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必须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是退税机关了解出口企业组织结构、经营范围、法人地位、资产规模等情况,确定出口企业是否具备退(免)税资格的有效途径 。凡未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11、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出口企业应持有权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和工商营业执照于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发生出口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登记证 。12、办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答:根据国税发〔1994〕031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登记证: (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需提供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并授予其进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需提供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主管征税的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主管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5)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账号、退税账户和银行开户证明;(6)外经贸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7)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用);(8)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中标企业用);(9)分部门申报退税的部门代码书面申请;(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上述1-5项资料为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出口企业提供,6-8项资料为特许办理退(免)税登记的企业提供,第9项为分部门申报退税的企业提供,第10项为所有办理退(免)税登记的企业均需提供 。13、出口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变更退(免)税登记?怎样办理?答:根据国税发〔1994〕031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出口企业改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进出口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开户银行及账号等退(免)税登记事项的,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有关批准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退税机关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办理退税变更登记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列明变更内容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2)批准文件、证明资料;(3)主管国税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工商营业执照;(5)原核发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正、副本;(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14、什么情况下需办理注销退(免)税登记?怎样办理?答: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事项的情况,须在批准撤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出口企业退(免)税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和原《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 。退税机关按规定对其清算退税款后,注销并收回原签发的《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 。15、退(免)税登记证的验证、换证是如何规定的?答:主管税务机关每年组织一次对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查验工作,每三年组织一次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的换证工作 。16、出口企业遗失《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怎么办?答:出口企业遗失《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应当书面报告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并登报公告声明作废,同时申请补发 。17、未按规定办理退税登记的会受到何种处罚?答:未按规定办理退税登记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20号文件规定,除令其限期纠正外,处以1000元处罚 。18、什么是“免、抵、退”税?答: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9、“免、抵、退”税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企业?答:“免、抵、退”税管理办法适用于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生产企业 。包括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和无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及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 。20、哪些货物出口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答: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出口货物包括:(1)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以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或外国企业中标后分包给国内企业的机电产品;(3)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外购货物;(4)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并销售给国外航空公司的航空食品;(5)国内生产企业与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签署的购销合同所涉及的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 。21、“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公式是什么?答:“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计算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应退税额的计算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当期应退税额(2)免抵税额的计算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是指一个纳税申报期;征税率和退税率是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22、“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计算公式是什么?答: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 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的基本公式为: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 -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1)应退税额的计算①如当期应纳税额≥0,则:当期应退税额=0②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③如当期应纳税额<0,且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当期应退税额(2)免抵税额的计算免抵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当期进口料件免抵退税抵减额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是指一个纳税申报期;征税率和退税率是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23、“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 如何计算?答: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列名的且不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直接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代理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用于复出口的深加工结转的进口料件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其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实征消费税 。24、“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如何计算确定?答: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 。目前,我省采用的是“实耗法”来计算确定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注明的金额确定 。计划分配率的最大值为100% 。25 、采用计算机管理“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如何确定?答:采用计算机管理,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由以下内容组成:(1)当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2)当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3)当期出具《视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4)当期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调整额”。(5)上期结转尚未抵扣完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核销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某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出口货物退税率—该手册累计已出具“免税证明”上免抵退税抵减额 。某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该手册审核通过的直接出口总值×实际分配率 。实际分配率=(实际申报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金额-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金额-其他减少进口料件金额)/(直接申报出口发票总值+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剩余残次成品金额+其他减少出口成品金额)×100%实际进口总值包括原材料调拨、进料退货、进料转内销等用红字冲减的部分 。“视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代理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免税原材料退税率+钢材以产顶进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产棉金额×退税率+其他视同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退税率 。26、“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如何计算“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答:视同进料加工贸易的免抵退税计算比照“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计算方法计算,只是“免抵退税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扣减额”与“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内容不同,“免抵退税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扣减额”的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扣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不予免抵税额扣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视同进料加工贸易,采用“实耗法”进行计算,即:企业在购进免税原材料时,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企业在取得《生产企业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当月,直接将“免抵退税扣减额”和“不予抵扣税额扣减额”并入公式计算 。27、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计算确认应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答: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做销售后,在向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征(免)税申报(免抵退预申报)时,必须根据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货物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收到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和《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根据所审批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冲减“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当期应免抵税额和当期应退税额的如何计算确认,有以下处理方法:方法一:根据当月收到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按通知单中的“当期免抵税额”和“当期应退税额” 数确认,并进行账务处理 。方法二: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时,先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当期免抵税额”和“当期应退税额”申报数确认,并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与所对应的申报所属期进行核对,对通知单中的审批数与所对应的申报所属期差额数,进行调整并进行账务处理(审批数小于申报数其差额用红字调整, 审批数大于申报数其差额用蓝字调整) 。方法三:在货物出口的当月,在办理征(免)税申报(预免预抵)时,先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上“当期应预免抵退税额” 和“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计算“当期应预免抵退税额”,再根据当月《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上“当期应纳税额”, 计算确认“当期预免抵税额” 和“当期应退税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与所对应的预申报所属期进行核对,对通知单中的审批数与所对应的预申报所属期差额数,进行调整并进行账务处理(审批数小于申报数其差额用红字调整, 审批数大于申报数其差额用蓝字调整) 。28、“进料加工”和 “视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在实际工作中是如何运用的?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属于“进料加工”和 “视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在办理征(免)税申报时(预免抵),由于无法确定“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均按照“一般贸易”出口货物方式,根据账面数按照免抵退税的基本计算公式,计算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如果采用上述方法二的地区的企业还要计算当期应纳税金、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对应参与计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即“不得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和“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即“免抵退税扣减额” ),以收到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生产企业视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当月,按所核定的“不得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抵减额”,并入当月的免抵税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金额×(征税率-退税率)-不予抵扣税额的抵减额29、生产企业货物出口后应在什么时间做销售收入?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方式报关出口,均以货物实际出口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日期,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记载出口销售账 。30、出口货物应使用什么汇率将外币金额折成人民币金额?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清算期内不得调整 。31、“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收入,以离岸价(FOB价)作为记账基础,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 。无论出口货物采用何种价格成交的,均按实际成交价做出口收入,对以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价(C&F;)成交的,按实际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按月办理“免、抵、退”税手续 。支付的境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不得冲减内销收入计算销项税额 。32、“免、抵、退”税的申报要经过哪几道环节?答:生产企业在货物自营和委托代理出口后,由于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不能及时收齐,因此,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申报包括预申报和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即在货物出口并做销售的当月,根据当月实际出口收入,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征(免)税申报(即免抵退预申报),在所出口的货物办理免抵退所需的法定凭证收齐后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33、“免、抵、退”税的计算日期是如何规定的?答: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实行按月为一个计算期间,采用方法一的地区的企业,以当月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出口收入和当月的纳税数据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对当年出口在次年收齐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的出口收入,统一并入所规定的第13月进行计算 。采用方法二的地区的企业根据当月出口货物的账面出口收入和当月的纳税数据计算当月的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34、如果当月没有出口收入,是否要进行“免、抵、退”税的申报?答:如果企业当月没有出口收入,是否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分两种情况:(1)对
五、依据出口退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符合什么条件的出口企业,定为四类是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对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守法及进出口行为规范程度进行评估,划分出信用差别按照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制定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
六、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是什么东西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WinXP v1.5.11)是海关从业者们在进行网页登录时必需安装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账号的相对安全以及过程的运行流畅,对接对应的网络,让整个清关查询、放行、检验等流程更加顺畅 。开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的企业一般分为以下四类:进出口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货主单位 。进出口企业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法人;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包括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以及经营进出境快件、邮政快递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单位;外贸货主单位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或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销售单位 。拓展资料: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流程1、企业提出入网申请企业到所在地的数据分中心或制卡代理点(联系电话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综合服务网站www.chinaport.gov.cn查询,或拨打010-95198直接向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咨询),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其下面内容 。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 。2、企业信息备案企业到所在地的数据分中心或制卡代理点进行企业信息备案工作,各类企业进行备案所需携带的文件 。3、企业入网资格审批企业持《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记录表》,并分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到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税务部门进行企业入网资格审批工作 。723、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是什么东西中国电子口岸客户端控件(WinXP v1.5.11)是海关从业者们在进行网页登录时必需安装的程序,这样才能保证账号的相对安全以及过程的运行流畅,对接对应的网络,让整个清关查询、放行、检验等流程更加顺畅 。开展中国电子口岸业务的企业一般分为以下四类:进出口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货主单位 。进出口企业指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境内法人;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包括专业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以及经营进出境快件、邮政快递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单位;外贸货主单位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或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销售单位 。拓展资料: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流程1、企业提出入网申请企业到所在地的数据分中心或制卡代理点(联系电话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综合服务网站www.chinaport.gov.cn查询,或拨打010-95198直接向中国电子口岸热线咨询),领取并如实填写《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和《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中,《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登记表》填写企业法人卡持卡人信息及企业操作员卡持卡人信息,申请企业法人卡只需填写“法人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申请企业操作员卡需填写“操作员卡持卡人基本信息”栏及其下面内容 。企业如申请多张操作员卡,则须按照企业指定的操作员人数每人填写一份 。2、企业信息备案企业到所在地的数据分中心或制卡代理点进行企业信息备案工作,各类企业进行备案所需携带的文件 。3、企业入网资格审批企业持《中国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记录表》,并分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到所在地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税务部门进行企业入网资格审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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