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哪些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之间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一、管理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正常的管理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是,如果你的管理费用的二级科目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此规定了限额扣除标准,超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准予扣除 。企业拨交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哪些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之间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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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的管理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No《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该规定,企业接受关联方或非关联方提供的管理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服务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资料:税前扣除主要是指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未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明确规定,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视同企业正常的劳务支出进行纳税处理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各类服务时,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约定所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或协议发生的任何服务费应由母公司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并由子公司作为成本在税前扣除 。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类似服务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通过逐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收取,也可以通过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收取,即母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服务成本分摊合同或协议,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实际发生的费用和一定比例的利润相加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总额,并按《企业所得税法》在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的企业)之间收取总服务费 。母公司以管理费的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因此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
三、企业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说的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但已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哪些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之间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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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许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第九十五条R& amp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费用,是指研发费用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50%的R& ampd.费用将按规定在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注: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劳动保护费计入管理费核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应当在税前扣除 。但企业认为劳动保护费计入企业管理费账户,可以税前扣除 。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哪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成本是指销售商品(产品、材料、边角料、废料等)的成本 。),提供劳务,企业转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相关费用除外 。销售费用问题要注意:(1)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是否超支;(2)销售提成是否符合对象、方式、比例等要求 。管理费用:(1)招待费是否超支;(2)保险费是否符合标准财务费用:(1)利息费用是否超标(金融机构同期);(2)借款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区别 。3.税收;本期抵扣计入营业税本期抵扣: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通过记录管理费用在当期扣除 。
: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4.损失;(1)损失的范围——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按损失净额扣除——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3)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5.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以及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支出 。
【税前扣除管理费用 哪些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之间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六、哪些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有:一、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二、费用类的可税前扣除项目: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5、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1)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用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故不在扣除之列 。四、损失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 。(3)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五、其他(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3)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5)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7)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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