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已抄报税证明怎么打 抄报税证明要带哪些资料,如何抄报税

一、什么是抄报税证明,怎么出具?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遗失前经证明相符的,买方可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取得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丢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如经认证,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你开具税务复印证明有两种情况:卖方:将记账单复印三份,注意密码区清晰,带上公章和原件到国税窗口办理税务复印证明,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哪一份是给对方的,对方可以凭此证明抵扣 。买方:让卖方到其所在地税务局办理上述业务 。税务复印件证明给你之后,你就可以去你们税务局扣了 。90天以上的证明期也会出,但是不能扣 。数据扩展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遗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收据和抵扣收据 。如果发票收据和抵扣收据在损失前已经认证,买方应提交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收据复印件和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 。如果发票收据和抵扣收据在损失前尚未认证,买方应将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收据复印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卖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发票认证复印件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联 。遗失前已经认证的,可以保留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备查 。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以使用专用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留存专用发票复印件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参考: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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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国税局报税需要带哪些资料
1.去国税申报需要的资料:1 。资产负债表(一套财务报表);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3.增值税补充信息;4.进项税抵扣和打印清单;5.发票IC卡(打印发票明细);2.国税申报流程:报税、抄税、认证,这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每个月必须做的工作,是金税工程的开票和认证系统 。进入系统-纳税申报处理-税务副本管理-税务副本处理-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插入IC卡,确认-正常复制IC卡成功2)、上月旧税复制:进入系统-纳税申报处理-税务副本管理-税务副本处理-系统弹出“确认对话框”-插入IC卡,确认-上月旧税复制成功 。3)查询金税卡状态进入系统-报税处理-金税卡管理金税卡状态查询系统会弹出详细信息 。2.报税:拿着报税复印后的IC卡和各种打印输出报表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交给受理报税的税务人员 。他们会按照报税系统的要求为你报税,也就是读取你IC卡上的开票信息,然后和各种信息一起提交 。3.认证:认证时,应携带当月待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到国税局发票认证窗口办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 。当月认证的,当月必须扣除 。延伸资料: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1.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复印成功后才能进行纳税申报 。三 。纳税申报材料(一)所需材料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须提交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详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提交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由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写);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所需材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信息采集方式进行纳税申报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所需信息的电子数据,同时报送纸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和附表) 。(二)参考资料1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2.符合抵扣条件且申报当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的复印件;4.购货凭证或查询报告的存根联;5.扣缴税款凭证存根;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参考资料 。本期是否需要报送备查资料,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 。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所需资料纳税人在纳税 。
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 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 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 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 。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 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 《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购领 。六、申报期限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七、申报方式纳税人进行申报的主要方式为网上申报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纳税人,现在手机上也可以报税了 。只要有张手机ca数字证书就可以了 。网上申报的主要流程:例如:如果你需要报国税,那你只需要通过联通ca证书,在网上申报系统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中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八、罚则(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税
三、去国税抄税要带什么?两种情况1、国税自己可以在网上申报的要带什么?申报完,你还得把报表打印出来打国税大厅确认,有税款的去打税票 。2、是不是一定要自己网上申报完后才可以去市级国税大厅抄 红色那5份报表已经交到代理国税处,那去市级国税大厅就只要带绿色那5份报表(要上交)和IC卡?这个各个地区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地区要求在家申报完再去大厅,有的地区随便,但见议在家网上申报,这要看你们那地区的规定 。去大厅是要带IC卡、发票领购簿、本月所开发票清单、全部作废票、上月最后一张票复印件、次月第一张票(空白的也要带),这个各个地区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地区没这么复杂 。3、那不是自己申报的要带什么?哪个申报都得要带卡之类 。4、自己电脑里开票的防伪税控系统已经抄过了 在家抄税是前提,只有抄完税才能去报税 。具体的去问国税专管员,按你们当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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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税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有哪些程序?(一)必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2.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1. 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2.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 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4.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5.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6.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
五、已抄税证明怎么开?已抄报税证明XX税务局:我司XXXXX(你们公司的情况介绍) 。我司于X月X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X张,发票号码为:XXXXXXXXX,票面金额XXXXX元,于X年X月交给XX公司 。我司也于X月进行抄报税处理 。由于XXXXXXXXX原因,收票公司将发票丢失,为了保证对方及时认证发票,现请贵局出具一份已抄报税证明单 。请贵局支持!XXXXXXXX公司附: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需带的资料如下: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什么情况下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号文附件)精神,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二)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对丢失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的纳税人,应先按《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完毕相关行政处罚责任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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