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跑了管担保人要钱犯法吗 债主逃跑 如何处理担保人,做担保人 债主还不上钱怎么办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该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可以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向债务人提前追偿 。只有在执行后债务人财产仍不足时,保证人才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还清,作为担保人要注意查看是否可以免责 。一般来说,如果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将部分免除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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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跑了管担保人要钱犯法吗 债主逃跑 如何处理担保人,做担保人 债主还不上钱怎么办】我是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我怎么办!
1.对于一般担保,未明确要求担保时间的,默认为主债务到期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所以,六个月后,如果借款人没有要求你还贷,你就没有相应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对延伸信息不承担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的事实 。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债权人跑了,我是担保人,借款期限没到如果别人现在就要强制执行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首先你要搞清楚你和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有没有约定担保方式 。如果有“如果对方不能还款,我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思,则为一般担保;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推定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因未约定保证期间,推定保证期间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内 。如果是一般担保,你有先诉抗辩权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理或者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但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的6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免除您的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此后,如果债权人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你就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有诉前抗辩权 。一是债务人住所发生变更,债权人难以要求其履行债务;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第三,担保人书面放弃欠款约定的权利 。所以,如果你担保的方式是一般担保,如果债务人(也就是借款人)跑了,不知道在哪里,导致债权人要求他履行债务有很大困难,你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约定担保方式的,推定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即你在独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未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的,免除您的保证责任 。希望能帮到你~O(_)O哈!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教你如何规避这些” p
首先对担保人表示同情,谴责债权人逃跑![1]如果你为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你就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你要帮助债权人偿还贷款;【2】你帮助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取得相应的债务凭证,凭此凭证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判决承担还款责任而拒不执行的,法院执行部门可以采取司法羁押的强制措施 。这是一起民事纠纷!保证人不会被判刑!在作为担保人的法院,如果没有还款能力,法院也无能为力!不能判他,因为是民事,不是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通俗的说,不会判刑,但是会因为还债被判强制拘留!但它不会永远留住你!你没钱还!他什么也做不了!明白了!把房产过户到别人名下!这是唯一的办法!不要随便出去担保!敢这么干!
请问,个人借款做担保,但是借款人跑了.担保人也没钱还.会对担保人进行拘留吗
如果不认识任何人,只能依据担保责任依法承担还款责任 。1.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协议,即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二 。根据你所说的,你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你有义务还清全部债务 。2.你偿还后,有权依法向逃债人追偿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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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务人跑了怎么办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零四条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 。因提存所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财产收益归债权人所有,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第一百零八条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 。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 。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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