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办理渠道 个税有哪些办理渠道,个税汇算清缴办理渠道

一、自然人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1)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2)集中申报: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劳务报酬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要求代理的,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或者通过网上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培训指导纳税人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和退(补)税 。由扣缴义务人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2019年度在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相关扣除、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委托申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应与纳税人签订授权委托书 。更多“51税务问答”小程序咨询税务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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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税年度汇算的办理渠道如何选?
纳税人可以优先使用网络渠道,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这样,税务机关就会按照一定的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件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市)税务机关均指定税务机关接受邮寄申报,并向社会公布 。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申报表邮寄到相应的地址 。如为在职人员,需将申报表寄送至其在职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未就业的,需寄送至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同时,为避免因信息填写不正确或邮寄地址不清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纳税人应清晰、真实、准确地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为了提高识别度,建议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并签署发送的申报表 。
三、自然人进行个人所得税回酸是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决算 。税务机关将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措施,加强年度决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分类编制税收指南,通俗地解释政策口径、技术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移动个人所得税APP、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提供涉税咨询 。解决年度决算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决算 。对因年龄、行动不便等原因独立完成年度汇算清缴有特殊困难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也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清缴服务 。单位应要求聘用单位处理 。考虑到大多数纳税人主要从一个单位取得收入,单位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掌握全面准确 。为了更好地帮助纳税人办理年度决算,《公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可以由能够取得工资、薪金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扣缴义务人(指保险营销员或者证券经纪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要求这些扣缴义务人代理的,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或者通过网上税务局培训指导纳税人自行完成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和退(补)税 。这将有利于继续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尽力减轻纳税人的办税难度和负担 。同时,税务机关将为扣缴义务人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其员工集中办理年度决算 。注:纳税人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书面确认 。同时,应当如实向扣缴义务人提供2019年度除单位以外的全部综合所得、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请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办理年度决算 。这样,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订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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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 。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优先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布的地址寄送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的政策解读规定:“税务机关提供高效快捷的网上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特别是移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全部预缴申报数据直接预填到申报表中,使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更加方便快捷 。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境外所得申报的便利性,网上税务局(web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也将于2020年开通 。“国家认可的税务师(1 x计税)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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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有哪些?考取个税师对就业有帮助吗?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您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
六、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填写退税流程?现在很多地方都开启了个税汇算清缴,大家也都可以上个人所得税app去查询一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退税 。而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办理呢?下面介绍详细退税流程 。打开【个人所得税】,登录帐户和密码 。点击【办税】或【我要办税】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选择【自行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系统显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等,点击【下一步】 。填写收入数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填写专项扣除信息,包括:基本养老保养、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系统显示【专项附加kou除】,点击【下一步】 。说明:专项附加kou除需另外提前申报 。输入已缴税额,点击【提交申报】 。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 。确认信息后,点击【申请退税】 。提交成功,点击【完成】 。下一步就是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如果审核成功,申请的退税就会打入到绑定的银行卡中 。2020年度个税汇算开始了,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采用多种方式完成办理 。什么人需办理个税年度汇算?个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是怎么算出来的?个税年度汇算有哪些准备工作?2020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详细内容如下 。年度汇算的内容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办理时间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 。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办理渠道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一)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年度汇算服务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 。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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