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税务机关的义务 税务机关责任有哪些,税务局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税务机关义务包括哪些
税务机关的义务: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收 , 不得擅自决定税收优惠;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按照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 , 不得截留或者挪用;3.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征收税款 , 依法确定税收征管事项;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 答复纳税人的询问、请求和申诉或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5.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保密;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手续费 , 不得强制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因税务机关的原因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延伸税务机关征收的对象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 。税务机关的权力:1 。税收管理权 。包括税务登记权 。有权审核纳税申报表 , 有权管理发票事宜等 。2.税收征收权 。这是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 , 包括依法征税的权利和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确定税收征管方式、时间和地点的权利 。3.税务检查权 。包括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发票使用和其他纳税情况以及纳税人的应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进行检查和登记的权利;4.处理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 。包括有权对违反税法的纳税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触犯刑律的 , 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税务行政立法权 。被授权的税务机关有权在授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 并作出行政解释 。6.代位权和取消权 。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 , 为了保证税务机关能够及时、足额追缴过去因债务关系难以征收的税款 , 赋予了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来源:百度百科-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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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机关有哪些职权?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 税务机关有以下职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务检查权;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和撤销 。税务机关有下列职责: (一)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 , 不得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二)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将征收的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入库 , 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三)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征收税款 , 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管事项 。(四)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 答复纳税人的询问、请求和申诉或者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有义务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保密 。(六)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手续费 , 不得强迫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七)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因税务机关的原因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三、税收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经济责任所谓经济责任 , 是指在迫使违反税法者赔偿国家经济损失的基础上 , 对其实施的经济制裁 。追究经济责任主要有两种形式:(1)罚款;(2)收取滞纳金 。所谓滞纳金 , 是指税务机关对违反税法规定 , 不按期纳税或者不按时足额纳税的当事人所实施的处罚 。(二)行政责任所谓行政责任 , 是指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对有关部门实施的一种税务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的追究一般以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 不一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追究违反税法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 通常是在经济制裁不足以消除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时采取的措施 。追究行政责任有两种方式:(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严重违反税法 , 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的刑事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 构成犯罪 。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通常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究 , 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是税收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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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因税务机关责任是指什么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 , 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 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3年内补缴税款 , 但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税务机关的责任:“《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 , 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违法执法” 。
五、税务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第八十一条规定:“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二条
规定:“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 , 不征收或者少征应征税款 , 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滥用职权 , 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 调离税收工作岗位 , 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税务人员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 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 , 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四百零五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 , 徇私舞弊 ,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 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六、税务部门的机构职责【属于税务机关的义务 税务机关责任有哪些,税务局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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