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民办非企业优惠政策

一、纳税人为非中国税收居民,享受缔约国的相关税收协定待遇时,请问针对税收协定中可?
【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民办非企业优惠政策】税收协定又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税收管辖区)为了协调各自的税收管辖权,处理相关税收问题,通过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居民输出资本技术或服务的东道国,或收入来源国,或资本技术引进或支付对价的国家,都涉及到税收的范围 。税收协定中的税种范围主要是所得税,包括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然而,也有例外 。比如有些协定的国际运输条款涉及流转税,在中国涉及增值税 。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设备租赁费)条款通常通过设定限制性税率来限制东道国的征税权 。关于常设机构和经营利润的条款通常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只有在东道国从事建筑、安装等活动,或者提供劳务,才能在东道国构成常设机构,只有在东道国才负有对其所得纳税的义务 。收入、国际运输、独立个人服务、非独立个人服务(就业收入)、消除双重征税以及许多其他条款应根据东道国与中国签署的具体税收协定在非居民纳税人中实施 。非居民纳税人,符合协议待遇的,通过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时,可自行享受协议待遇,无需税务机关事先批准,但需要在申报完成后接受税务机关的后续管理 。自行申报: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协议待遇,如实申报并提交《办法》规定的相关报表和资料 。扣缴申报:非居民纳税人认为符合协议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议待遇的,自愿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办法》规定的相关报表和资料 。非居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申请税收协定待遇时,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提交以下报告和资料《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居民税务身份证;取得与相关收入相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或者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具体条款,以及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自行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享受协议待遇条件的其他资料 。对于多次申报的信息部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议待遇时可能会有多次申报,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收入类别在每次申报前提交不同的信息 。1.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中独立个人劳务、非独立个人劳务(就业所得)、政府劳务、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待遇的,应当在首次取得相关所得并进行纳税申报时,或者在扣缴义务人首次扣缴申报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非居民纳税人因享受协议待遇的相同条款和条件而免于向同一主管税务机关重复提交信息,前提是所报告的信息没有发生变化 。2.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常设机构待遇和经营利润、国际运输、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养老金待遇,或者享受国际运输协定待遇的,应当在有关纳税年度第一次纳税申报时,或者扣缴义务人在有关纳税年度第一次扣缴申报时,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 。在满足享受协议待遇条件且所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可免于在提交相关报表和资料的当年起3个公历年度内,因享受同等条款的协议待遇向同一主管税务机关重复报送信息 。3.如果没有结果
提交材料注意事项非居民纳税人的材料大部分是外文的,但不能只提交外文,还应提供中文译文 。此外,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标明原件存放地点,加盖报告负责人印章或者签名,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原件以备查验 。非居民纳税人中有多个扣缴义务人的,不仅可以向同一个税务机关报送享受协议待遇的信息,还可以向每个扣缴义务人提供所需的报表和信息,并向每个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报表和信息 。

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民办非企业优惠政策

文章插图
二、非居民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吗?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的规定:“十五 。如本公告与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税收协定及其相关规定为准 。”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第二条.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负有纳税义务,需要享受约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 。”
三、外资企业对境外母公司支付利润,需要向税务机关办些什么手续?提交哪些资料?
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2009〕3号规定,实行源泉扣缴,由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非居民企业适用税收协定或者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的优惠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与我国签订的税收协定或者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更优惠税率的,可以申请协定的优惠税率 。比如香港企业直接拥有在中国投资企业至少25%的股权,就可以享受5% 。
的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方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 。具体办理程序可浏览《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3.申请开具《税务证明》根据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向境外支付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的,无需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可以直接对外付汇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开具《税务证明》,不代表可以免予征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按规定扣缴税款,存在税务风险 。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需要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先向国税,再向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非居民企业税收协定待遇 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民办非企业优惠政策

文章插图
四、请问在“受益所有人”新规下,香港上市公司如何申请股息税收协定待遇?在内地和香港签订的税收协定下,如果香港公司是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则适用的股息预提所得税税率可以从10%降为5%,意味着直接减少了一半的税务成本 。然而针对非居民企业来自于中国内地的股息如何判定“受益所有人”身份从而适用税收协定优惠待遇,一直是跨境税收领域的热点问题 。“受益所有人”的七个判定因素,从非居民企业履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所得的控制权等多维度来判定其是否具备充实的商业实质 。针对非居民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30号(30号文)中首次提出了上市公司安全港的概念 。今年2月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9号(9号公告)更新和收紧了部分中国税务机关对于“受益所有人”的判定规则;但同时9号公告保留和扩大了股息所得适用的安全港范围以及提出了境外多层控股架构下股息所得可适用“相同国家/相同协定待遇规则”,为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途径带来了更多思路也提供了更多确定性 。关于香港公司上市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探讨 。
五、外资企业对境外母公司支付利润 需要向税务机关办些什么手续?提交哪些资料?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对于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 [2009]3 号规定,实行源泉扣缴,扣缴义务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申请享受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规定的优惠税率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股东所在国或地区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或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有规定更优惠的税率,可以申请享受协定优惠税率 。例如香港企业如果直接拥有境内被投资企业至少25%股份的,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 。境外投资方要享受协定优惠税率,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享受 。具体办理程序可浏览《非居民企业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3.申请开具《税务证明》根据汇发[2008]64号文规定,向境外支付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下的,无需申请开具《税务证明》,可以直接对外付汇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开具《税务证明》,不代表可以免予征税,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按规定扣缴税款,存在税务风险 。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股息、红利、利润等权益性投资所得,需要按照国税发[2008]122号文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先向国税,再向地税申请开具《税务证明》相关链接: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六、向非居民企业借款利率超过所得税法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吗税收协定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 。对于借款利率高的问题,尚未明确不可以,但所得税法规定,支付方扣除受限制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