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的计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供热企业”是指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开办供热企业、为单位提供自供热和为居民提供供热的物业公司等 。不包括从事供热的 。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生产用房”和“生产占用的土地”,是指上述企业用于供热居民的厂房和土地 。对向居民和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免税限额可按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供热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对从事供热的企业,免税限额可按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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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供热单位如何计算减免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年都交吗 热力公司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除外) 。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免税限额可按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供热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对从事供热的企业,免税限额可按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 。因此,自热不符合减免税范围,不享受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三、供热企业在本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期内如何计算
自用应缴纳的房地产税=固定资产原值(1-30%)1.2%;租赁房产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12%;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各等级应纳税土地面积各等级应纳税土地单位面积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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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供热企业如何交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8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供热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继续对供热居民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单位供热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供热企业,按照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 。热力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职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
五、居民供热可以增值税放弃优惠,土地税房产税享受优惠吗
是的,你可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财政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总局财政局:为保障居民供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简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1 .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采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供热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采暖费和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 。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热力产品经营企业从居民实际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经营企业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本条所称采暖期,是指当年下半年开始供暖至次年上半年供暖结束的期间 。2.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供热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对供热居民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的其他厂房和土地,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照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兼营的供热企业,视其用于供热的厂房和土地能否与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厂房和土地区分开来,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可以区分 。对用于供热的厂房和土地,按照供热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 。难以区分的,对其所有的厂房和土地,按照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经营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 。对自供热单位,按照向居民供热的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厂房和供热用地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 。热力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职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4.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 。
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8月24日
六、房地产企业开发过程中的建设有地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如何记账房地产业开发(全过程细解) 第一章房地产业开发概述第一节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是土地、房屋财产的总称 。在我国,按照土地资源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而房屋是指土地上的居民住房、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写字楼)等建筑物及其构筑物,如铁路、桥梁等 。房地产业是指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的行业,属于第三产业,是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的产业 。房地产业的细分行业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 。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又包括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和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大、回报高、风险大、附加值高、产业关联性强等特点 。房地产开发按业务侧重的不同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即所谓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所谓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第二类是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即简称成片开发 。它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它建设用地条件,然后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转让、出租地面建筑物 。房地产开发按项目的运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也是通常的运作,即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的建设,而后出售新建房屋的方式 。第二类,是把土地由生地变为建设熟地之后再转让的方式 。第三类,其他方式 。如购买房屋后出租;购买房屋后出租一段时间再转让;或者购买房地产后等待一段时间再转让;或者接手在建工程后继续开发等 。在本课题中,仅对房地产开发中最常见的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而后出售新建房屋的开发模式及开发程序进行探讨第二节 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房地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的生产要素,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房地产业 。反过来说,任何行业都拥有一定的房地产,都是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参与者 。因此说,房地产业是发展国民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物质条件的基础产业之一 。它的重要作用可以归纳如下: 1.可以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2.可以改善人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3.可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4.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5.可以为城市建设开辟重要的积累资金的渠道; 6.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如建筑、建材、化工等工业的发展;7.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8.有利于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调整消费结构; 9.有利于吸引外资,加速经济建设; 10.可以扩大就业面 。随着国民经济和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必将发挥更广泛、更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广大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 。“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变成现实 。几年以后,通过逐步实行农业集体化,农民的私有土地转化为集体所有 。此后,农村买卖土地的市场即自行消失 。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随着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全国城镇陆续开始以“国家经租”的形式对出租私有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付给房主租金,赎买了房主产权,改造私房一亿平方米 。私有企业占有的土地,国家也以赎买的方式收归国有 。从根本上确立了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城市房地产中的主体地位 。十年动乱期间,对城市房地产管理工作破坏极大 。房地产管理机构几起几落,产权管理陷入混乱,违章占地几经泛滥,变相买卖土地时有发生,住宅建设停滞不前,致使住房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1978年后,“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城市进行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新时期社会主义的房地产业萌发了 。在这种新的历史机遇和历史条件下,房地产市场在我国的大地上逐步兴起并蓬勃发展起来 。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许多地方都出现了人们称之为“房地产热”、“开发热”的情景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初始阶段,故在其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比如盲目建设、无证建设而出现的某些失控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陆续作出了许多决策,以逐步纠正房地产业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业在我国是个新兴的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推进,必将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四节 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概述房地产项目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并进行出售的行为 。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是指进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办事程序 。对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应遵循下列程序: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项目立项过程程序、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征地拆迁程序、项目规划程序、工程建设程序、房地产项目经营程序 。1. 项目开发前期调研程序项目的前期调研程序,就是通过开发商对拟投资地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搜集大量市场信息,来探询投资的可能性,寻找投资机会的过程 。2.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程序,就是上报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报告,取得政府批复(项目立项),使项目取得合法的开发建设资格 。3.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就是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取得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程序 。4.项目规划程序项目规划程序,就是开发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途径 。根据国家和盘锦市有关城市规划的规定,在盘锦市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必须向市规划办办理项目规划的申报手续,在取得“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项目规划申报的基本程序如下: (1)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报批之前,开发商要向规划办申报规划要点,规划办对项目的用地范围、规划条件等提出初步意见,形成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作为计划部门进行批复时的参考依据 。(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发商可向规划办申报项目定点,规划办向申请单位下发规划定点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对项目用地的位置、面积、范围等提供较详细的意见 。(3)根据规划办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取得四图一书(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 。开发商在完成方案设计后,应向规划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4)经审定通过的设计方案,是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的依据,也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文件 。(5)开发商依据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即可向规划办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文件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项目列入年度正式计划后,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之前,需要验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最后法定程序,该证是申办开工的必备文件 。5.征地拆迁程序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时,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依据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补助后,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达到施工要求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 。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 。6.工程建设程序工程建设阶段,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列入年度施工计划起,到项目施工全部完成,通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达到业主使用条件的过程 。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同时,与市政相关部门(自来水、热力公司、管道煤气公司、供电部门、城管局)洽谈签订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办理招标批准手续;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办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手续;缴纳各种费用;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主管部门(市质检站、市开发办)进行综合验收,交付使用 。7.房地产经营程序房地产经营,是开发商通过对所开发房地产的销售、出租,实现自己预期投资收益的行为 。该项工作从取得土地使用权起,一直延续到房地产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商,既可以自己销售和出租开发的房地产,也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 。销售和出租的房地产都可以有期房和现房两种,但都必须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且买卖契约和租赁契约都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鉴证方为有效 。第二章 房地产项目开发程序项目立项一、概述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发改委或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获准,并列入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国家发改委已取消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辽宁省及盘锦市暂延续原立项制度 。) 二、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盘锦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 。2.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盘锦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④跨年度建设项目,需提供市发改委上年度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三)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图(见程序图一) 五证两书的取得第一小节 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一、概述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后,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在现阶段根据<>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国家出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一级市场取得);二是通过转让方式获得(即通过土地二级市场取得);三是通过与当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式(即通过土地***市场取得)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证件是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征地是指项目选址用地为集体土地,按照法定的程序报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机关审批以后,对集体土地及地上物等依法补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一种行为 。拆迁是指项目选址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为达到施工要求的场地条件,拆除建设用地上原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并对原用地者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根据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房地产开发经营性用地均由土地储备中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出让的地块均为熟地,不需要土地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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