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产品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委托资产管理如何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怎么交

一、委托资产管理如何缴纳营业税?麻烦告诉我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货币资金,乙方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投资意愿对甲方资金进行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委托资金的预期收益率根据甲方委托资金的原始后进先出值和每笔委托资金在乙方的实际管理期限而有所不同(按照委托期限计算,预期收益率比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低10%左右) 。委托方是否缴纳营业税,如何缴纳?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金融保险业是指从事金融、保险的业务 。金融是指货币融资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 。”因此,委托方将资金提供给他人取得投资收益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税目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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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缴纳营业税
纳税申报1总则1.1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进行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2001.05.01) 1.2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 。1.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邮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2001年5月1日)1.4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邮件、数据电文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2002年10月15日)1.5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没有应纳税款的,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2002年10月15日)2申报方式2.1办税服务厅申报:2.1.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2001.05.01)2.1.2申请地点:地方税务管辖分局办税服务厅 。2.2邮寄申报:2.2.1应使用统一纳税申报专用信封;2.2.2以邮政部门的收据作为报关凭证;2.2.3申报日期为寄出的邮戳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2002年10月15日)2.3数据电文申报:2.3.1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二款(2002年10月15日)2.3.2有关资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2002年10月15日)2.3.3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2003年4月23日)2.3.4数据电文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提交期限为:季度申报 。2.3.5获准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在进行电子申报前,签署相关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安装软件 。3申报内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3.1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种、税目、应税项目或税目;3.2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和标准;3.3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3.4应退或减的项目和税费;3.5应纳税额或代扣代缴税额、纳税期限、递延税额、欠税和滞纳金;3.6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2002年10月154日)4.1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报送下列有关申报表和资料(加盖公章):4.1.1 《纳税申报表》,其中;《地方税(费、基金)通用申报表》,适用于地税(所得税除外)、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江苏地方基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 . 1 . 2财务报表及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3360010 。4.1.3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和凭证;4.1.4税控设备电子报税数据(《利润表》等 。);4.1.5 《税控电子发票月报表》及异地完税凭证;4.1.6境内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4.1.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三十四条(2002年10月15日)
4.2 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 4.2.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4.2.2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 4.2.3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2002.10.15) 4.3 特殊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2002.10.15)4.3.1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 。4.3.2 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2003.04.23)4.3.3 我市采用税收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方式的纳税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填写《定期定额户调整征期申请审批表》,经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审批后实施 。采用税收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方式的纳税人,实行申报、纳税合一制度,即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缴纳期限缴纳税款,以完税凭证或者银行划卡记录代替纳税申报 。4.3.3.1 对定期定额户在纳税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按季、半年申报缴纳税款 。4.3.3.2 实行税收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管理方式后,税款的具体缴款期限:按季征收税款的为季末次月税种法定缴纳期限;按半年征收的分别为元月份与7月份税种法定缴纳期限 。4.3.3.3 对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如停业发生时间在当期预缴期限内的,其停业期间已缴税金准予在下一征收期抵减应缴税金,对当年无法抵减的于下一年度继续抵减应缴税金; 4.3.3.4 对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其多缴税款一律在办理注销手续时清算退税 。5 延期申报5.1 一般规定5.1.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2001.05.01)5.1.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2002.10.15)5.2 办理流程5.2.1 申报期结束2日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到地税管辖分局提交书面申请、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领取并填写《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5.2.2 分局受理人员当场审核《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和附列资料(包括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等) 。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5.2.3 审批同意后,分局制作、送达《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5.2.4 纳税人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并进行税款结算 。6 纳税申报违章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表的,由税务机关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按每日规定标准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如实申报造成偷税的一经查实,予以行政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
三、资管业务增值税怎么算才对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进行补充通知 。一起和宏兴会计教育小编来了几下 。通知指出,2017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据悉,财税〔2016〕140号文发布以来,该文件第四条规定引发了资管行业的热议,本报也在1月6日刊文,请业内人士就此事的前因后果进行了分析,以下为全文:“一句话规定” 牵动资管行业资产管理行业在2016年底迎来新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虽然直接涉及资管产品的规定只有一句话,却让整个资管行业“炸开了锅”!随后,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紧急对上述规定作出解读,称“营改增后,资管产品征税机制未发生变化” 。虽然解读让资管产品管理人心里踏实了不少,但“一句话规定”如何落地,仍然让纳税人非常关注 。解读:营改增后征税机制未变化140号文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这“一句规定话”发布后,引起了整个资管行业的振动 。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对140号文部分条款作出进一步解读 。针对140号文“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规定,解读称该条政策主要界定了运营资管产品的纳税主体,明确了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应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纳税主体,并照章缴纳增值税 。解读进一步指出,资管产品,是资产管理类产品的简称,比较常见的包括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银行提供的投资理财产品等 。简单地说,资产管理的实质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各类资管产品中,受投资人委托管理资管产品的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银行等就是资管产品的管理人 。营改增前,类似资管行为在营业税下需要纳税吗?其实,原营业税税制下,对资管类产品如何缴纳营业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已有明确规定,即对受托机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等,均应按现行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和营业税一样,均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营改增后,资管产品的征税机制并未发生变化 。只是2006年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用信托计划来做的,用的是受托机构的概念,这和资管计划管理人是一个概念 。具体到资管产品管理人,其在以自己名义运营资管产品资产的过程中,可能发生多种增值税应税行为 。例如,因管理资管产品而固定收取的管理费(服务费),应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运用资管产品资产发放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运用资管产品资产进行投资等,则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挑战:管理人面临税收新课题随着金融模式不断创新,资管产品越来越丰富,出现了专项资管计划、通道类资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等,这些资管计划将面临新的税收问题 。根据140号文规定,专项资管计划从原始权益人取得基础资产,这部分基础资产收益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增值税纳税人就是这个计划的管理人(券商) 。但对于资管计划,券商一直都是在表外核算,很少就资管计划的投资纳税 。现在140号文要求资管计划的管理者缴纳增值税,对整个资管合同的约定、资管计划的运行和资管计划的兑付收益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如果有些2016年5月1日后的资管计划已经结束,券商已经向投资者兑付收益,这部分增值税应如何缴纳?140号文要求加强对资管业务的增值税管理,明确了增值税纳税人,将给资产管理人带来重大影响,既增加了合规成本,还需要审阅并修改其法律文件来适应新法规 。由此而来的一系列增值税问题,在几种主要的资管产品上都将得以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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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营业税按什么 征收 怎么计算啊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业务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它是地方税体系的主体税种 。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其中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它包括在境内有经营行为的外籍人) 。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形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 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由向非本企业雇员支付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的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征税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这里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称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税目税率税 目征收范围税 率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3.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5%4.邮电通信业邮政、电信3%5.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体育业3%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高尔夫球、游艺、网吧20% 台球、保龄球5%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9.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乘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价款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转贷是指外汇转贷业务);5.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单位和个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发生退款,凡该项退款已征收过营业税 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 。7.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 。电信单位销售的各种有价电话卡,由于其计费系统只能按有价电话卡面值出帐并按有价电话卡面值确认收入,不能直接在销售发票上注明折扣折让额,以按面值确认的收入减去当期财务会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折让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9.单位和个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改变将已缴纳过营业税的预收性质的价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时,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10.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 。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 。11.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的,以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人将其承保的以境内标的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向境外再保险人办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分保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境外再保险人应就其分保收入承担营业税纳税义务,并由境内保险人扣缴境外再保险人应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13.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14.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15.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6.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的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赁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17.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8.通信路线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19.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8858”为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1.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 “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2.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4.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所谓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金融业以外汇结算营业额,按其收到的外汇当天或当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保险业按其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营业额,并计算营业税 。纳税人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之内不得变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但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单位提供电信业务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电信单位机构所在地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提供的设计(包括在开展设计时进行的勘探、测量等业务,下同)、工程监理、调试和咨询等应税劳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通过网络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培训、信息和远程调试、检测等服务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应税行为,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起征点我省对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元(“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为1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营业税起征点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 。减免项目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6)纪念馆、博物院、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7)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可免征营业税;不是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应按规定征税 。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的条件和期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8)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9)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10)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11)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和推行,对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12)安置的“四残”人员占企业人员的35%以上的 (含35%)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征营业税;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
五、我司是资产管理公司,收入有咨询费和管理费,之前咨询费收入在国税缴增值税、管理费收入在地税缴营业税 。管理费在5.1后纳入增值税范畴,税目我记不清了,到时候可以查,税率是6%
六、征收营业税的行为A: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B: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C:根据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的规定,只要员工是为受雇的单位提供的劳务则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
【资管产品管理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委托资产管理如何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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