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怎么平账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如何填写,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最后怎么结转

一、如何计算和填报《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
A108030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本表填写说明适用于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的规定,填报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年度从不同国家或地区取得的境外所得可扣除的所得税额 。1.填写相关项目的注意事项 。第2栏至第7栏“前五年境外所得已缴纳所得税未缴余额”:填写纳税人前五年已缴纳企业所得税未缴余额 。2.第8栏至第13栏“以前年度未抵免的本年境外已缴所得税实际发生额”:以本年未超过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的余额,填写以前年度未抵免的境外已缴所得税额 。3.第14栏至第19栏“结转以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缴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以前年度和本年度未能抵扣并结转以后年度的境外所得已缴纳所得税额 。二 。表内和表间关系(一)表内关系1 。第7栏=第2栏3 … 6 。2.第13列=第8 9…第12列 。3.第19列=第14 15…第18列 。(二)表与表之间的关系 。第13列中的每一行=表格A108000第14列中的相应行号 。2.第18列各行=表A108000第10列对应行号-表A108000第12列对应行号(表A108000第10列对应行号大于表A108000第12列对应行号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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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的表,按什么顺序填比较好呢
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税务局对企业的税收征管思路是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然后由税务机关对申报质量进行评估,也就是所谓的纳税评估 。在新的《税收征管法》中,也叫税务确认 。税务局要在掌握一定信息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面谈,对申报质量进行评估 。获取的信息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第三方信息,即通过与银行、房产、土地管理、外部管理部门交换信息,获取第三方关于纳税人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二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信息 。以往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数据和信息不能满足纳税评估或纳税确认的需要 。为了顺应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变更为41种表格,包含了非常丰富和详细的信息 。与此同时,2008年以后,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许多新的所得税政策,这些政策影响了会计和税法的调整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永久性差异等 。所有这些都应通过一套完整的报税表显示出来 。这也是税务局大幅修改申报表最重要的出发点 。以往申报表制度的缺陷,需要在本轮改革中尽可能地优化和完善 。铂金理财培训认为,纳税人应该主动适应这种新变化 。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分为四层,第一层是企业基本信息表和主表 。基本信息表是企业简介,主表是企业所得税信息汇总 。这两张表必须填写 。一级企业基本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主表4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除一级表为必填项外,其他表均由纳税人登录信息系统后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核对申报 。二级表服务于一级表,即主表上的信息是二级表的集合,二级表有十二个表(考虑到所有企业类别,实际上有十五个表) 。二级表一般企业,金融企业收益表,一般企业,金融企业成本表,期间费用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专项收支表 。以上三种表格必须与会计报表一致 。调整税目一览表本表主要调整会计和税法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 。除了税收优惠,其他项目都要在这张表上增减,可以说是整套申报表的轴心 。与以往的申报表不同,原来的扣税项目包括税收优惠,如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的股息红利和研发费用免税等 。而新的税收调整项目清单排除了所有属于税收优惠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原件)免税、抵扣收入、抵扣优惠明细表;上述两个表在旧版申报表中找不到,但在纳税调整项目清单中有所反映 。它们的共同点是都是所得税法中的税基优惠 。所谓计税优惠,就是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中一部分不用缴税,直接降低计税依据,实现减免税 。两者的区别在于免税、收入减少和扣除的时间表,是按一个方向计算的 。比如居民企业之间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A公司直接投资B公司获得分红1000万,那么明细表第三行的金额应该是1000万,从利润总额中扣除的金额也是1000万,不考虑投资产生的利息支出 。如果甲公司又获得2000万元的免税债务利息收入,也不需要进行欺诈
例如,R& ampd费用,如果一个企业实际花费1000万在研发上;当年开发新产品的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1500万元,不考虑研发费用;d费用投入后能否带来收益,产品是否有市场等 。所以也是单向计算 。至于收入减免的详细清单,这种优惠是双向计算的 。比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免税,超过500万减半征收 。转让收入等于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技术转让成本和相关税费,因此应采用差额计算收入和费用 。本表由风险投资企业填写,风险投资企业应投资于
【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怎么平账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如何填写,应交税费出口退税最后怎么结转】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来抵应纳税所得额,也是税基式优惠 。以上三张表均体现为税基式优惠,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还有两种形式:税率式优惠和税额式优惠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税率式优惠主要是对特定企业,如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企业等,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减免税 。低税率会减少企业应纳税额,减少的部分就填到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中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还包括定期减免,比如说新办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五免五减半”,减免的税额同样是在本表中填列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本表适用于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填报,上面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既有税率优惠,也有税额优惠,但这张表只有税额优惠,企业购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来抵企业应交所得税,抵不完的可以向以后5年结转,那么就填在这表里面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本表适用于企业有境外所得的填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 。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缴纳 。三层表三层表的表单很多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视同销售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是从以往的附表1和附表2里面,把视同销售收入和成本,加上房地产企业预售房产的调增调减,整合在一张表上的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填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税收上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原来有的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这是新增加的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也是新增加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原来就有,这次新增加了一些政策导致的变化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也是新增加的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在原表基础上,融入了加速折旧方面的内容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源于2011年25号公告下发以后产生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是新增加的 。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是因为财税[2009]5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4号公告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因为在2011年和2012年,国家陆续发布了新的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的政策,这个表也是顺应了2011年的40号公告等新政策的要求新增加上去的 。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主要是以金融、保险、证券和担保公司来填的,因为一般的行业准备金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但是这些行业是可以扣除的 。以上12张表对应二层表当中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一般来说,企业都会用到前面9张表,后面3张表要么不是特定企业,要么不是每年都会有搬迁、重组等业务事项 。下面一批三层表,首先几张表是针对税收优惠的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以上4张表对应二层表的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以上2张表对应二层表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本表是纳税人填报当年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 。比如在境外取得一笔投资分红1000万,那么所得是不是就是1000万?未必,铂略认为如果境内为投资花费了融资利息,那么融资利息是要分配给他承担的,假如分给他的利息是200万,那么境外所得就是800万,这张表主要是取得调整作用,分给他的200万在境内是调增,在境外则是调减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现行税法依然是不允许用境内所得弥补境外亏损,那么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只能用以后年度自身产生的所得来弥补,那么这个亏损按照财税[200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1号公告的规定,分为实际亏损和非实际亏损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在间接抵免的情况下,从境外分回的红利要还原成中国税法规定的所得税率来交所得税,但是由于在境外交的税是允许限额抵免的,抵不完的在以后年度结转,那么就在这张表上来体现 。以上3张表对应二层表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总机构要把利润分配给分支机构,就在这张表体现分配情况 。三层表中,企业税务人员填写最多的就是前9张表,涉及到税收优惠,境外所得和总分机构的,那要看企业出现什么样的业务场景,就会碰到什么样的表 。四层表在二层表当中,资产折旧摊销情况明细表的变化是因为2014年有加速折旧的新政策,对于新政策要求企业还要填报四层表,对于资产损失,分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专项申报还需要填四层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注:上述申报表附表,是否填报,先由企业勾选 。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表如何填写?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项目”、“扣除类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其他”六个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 。“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利润总额”时,按照会计核算计入利润总额的项目金额 。“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主表“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除外,按“扣除类调整项目”的规则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填报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采用按分摊比例计算支出项目方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人,“调增金额”、“调减金额”须按分摊比例后的金额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应作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分析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3)其他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3行 。(4)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3.第3行“2.接受捐赠收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接受捐赠纳入资本公积核算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收入 。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2列“税收金额” 。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4.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填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金额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第1列与第2列的差额 。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5.第5行“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报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计税时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税收规定按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收入的确认、利息收入的确认、租金收入的确认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应进行纳税调整产生的时间性差异的项目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确认的收入;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收入或可抵减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按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按会计核算与税收规定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6.第6行“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十一《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5列“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的“合计”行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7.第7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根据附表十一《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分析填列 。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8.第8行“7.特殊重组”:填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免税改组产生的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的账面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的收入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9.第9行“8.一般重组”:填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产生的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规定不一致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的账面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的收入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10.第10行“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第3列“调增金额”或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第10行“合计”第5列“纳税调整额(纳税调减以“一”表示)” 。附表七第5列“纳税调整额”第10行“合计”数为正数时,附表三第10行“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七第10行第5列;为负数时,附表三第10行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七第10行第5列的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11.第11行“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填报纳税人收到不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会计上计入递延收益,税收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产生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的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会计核算的账面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的收入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应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 。12.第12行“11.境外应税所得”: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第2列“境外所得”合计行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3.第13行“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境外投资除合并、撤消、依法清算外形成的损失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4.第14行“13.不征税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12行“不征税收入总额”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5.第15行“14.免税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行“免税收入”金额栏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6.第16行“15.减计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减计收入”金额栏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7.第17行“16.减、免税项目所得”: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减免所得额合计”金额栏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8.第18行“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金额栏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19.第19行“18.其他”填报会计与税收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的其他收入类项目金额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第20行“二、扣除类调整项目”:填报扣除类调整项目第21行至第40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1行“1.视同销售成本”: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视同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分析填报第4列“调减金额” 。(2)金融企业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41行 。(3)一般企业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2行 。(4)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3.第22行“2.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额,对工效挂钩企业需对当年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中应计入当年的部分予以填报,对非工效挂钩企业即为账载金额,本数据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基数;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需分析填列 。4.第23行“3.职工福利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小于等于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14%;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继续执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应纳税调减的金额等 。5.第24行“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教育经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小于等于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2.5%,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继续执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应纳税调减的金额等 。6.第25行“5.工会经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和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金额等于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2%减去没有工会专用凭据列支的工会经费后的余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继续执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规定应纳税调减的金额等 。7.第26行“6.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第2列“税收金额”经比较后填列,即比较“本行第1列×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5‰”或“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38)行×5‰”或“主表第1行×5‰”两数,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如本行第1列≥第2列,本行第1列减去第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8.第27行“7.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7行“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额”,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第10行“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 。第1列“账载金额”和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9.第28行“8.捐赠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实际发生的所有捐赠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0.第29行“9.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其中,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符合税收规定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比例的,再根据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填报;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2列减去第1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11.第30行“10.住房公积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住房公积金;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2.第31行“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3.第32行“12.税收滞纳金”: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税收滞纳金 。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4.第33行“13.赞助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且不符合税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范围的捐赠,包括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 。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广告性的赞助支出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处理,在第27行“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支出”中填报 。15.第34行“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会计核算中未列入当期费用,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扣除的金额 。16.第35行“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补充性质的社会保障性缴款;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则第3列不填;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会计核算中未列入当期费用,按税收规定允许当期扣除的金额 。17.第36行“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时,按会计准则规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分期摊销冲减财务费用的金额 。第4列“调减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需分析填列 。。18.第37行“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19.第38行“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年度实际发生的与不征税收入相关的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20.第39行“19.加计扣除”:第4列“调减金额”取自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加计扣除额合计”金额栏数据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和第3列“调增金额”不填 。21.第40行“20.其他”填报会计与税收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的其他扣除类项目金额,如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应结转的存货成本、一般重组和特殊重组的相关扣除项目调整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第41行“三、资产类调整项目”:填报资产类调整项目第42行至第48行的合计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42行“1.财产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需报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处置所得(损失)和金融资产转让、处置所得等损失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税务机关审批的本纳税年度财产损失金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让、处置所得(损失)和金融资产转让、处置所得等损失金额,长期股权投资除外;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3.第43行“2.固定资产折旧”: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固定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固定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4.第44行“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生产性生物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5.第45行“4.长期待摊费用”: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0行“长期待摊费用”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0行“长期待摊费用”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6.第46行“5.无形资产摊销”: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5行“无形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5行“无形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7.第47行“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第3列“调增金额”和第4列“调减金额”需分析附表十一《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后填列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8.第48行“7.油气勘探投资”:第3列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6行“油气勘探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6行“油气勘探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9.第49行“油气开发投资”:第3列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7行“油气开发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7行“油气开发投资”第7列“纳税调整额”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10.第50行“7.其他”填报会计与税收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的其他资产类项目金额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 第51行“四、准备金调整项目”: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第16行“合计”第5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第16行“合计”第5列“纳税调整额”的负数的绝对值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第52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本期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其结转的预售收入已按税收规定的预计利润率计算的预计利润转回数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第53行“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应税所得 。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七)其他 第54行“六、其他”:其他会计与税收存在差异的项目,第1列“帐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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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改了啥一、尽量按照会计口径填表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虽然我们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用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 。但是,无论是修改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还是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设计思路都是一致的,即申报表是通过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和调减得到应纳税所得额 。既然是基于这个目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和《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中都将企业所得税中视同销售收入剔除(对应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中也将视同销售成本剔除) 。这样就保证了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数字尽量和会计保持一致,这样便于后期税务机关利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信息和企业报送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风险比对,减少不必要的差异导致比对风险异常 。因此,这一调整实际体现了总局的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设计思路,即申报表不是简单用来报税的,他实际为税务机关开展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来源 。基于这个目的,申报表设计时应该尽量考虑为后期税务机关开展风险比对提供更加高效、明晰的信息 。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的填报调整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并最终在《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00)反映 。二、视同销售业务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虽然我们对视同销售的企业所得税填报规则进行了变更,但是视同销售业务的填报规则设计上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 。比如,某企业用自产产品用于业务宣传,该产品的成本是100,市场售价是150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业务宣传费125.5贷:存货 1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5.5对于这笔业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应该做视同销售 。因此,我在进行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时,应该将150填报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3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中,100填入该表第13行“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视同销售成本”中 。但是,既然视同销售了,此时税收上可以扣除的业务宣传费就不再是会计核算的125.5,而是175.5 。但是,这个数字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中是无法填报的 。因为该表说明规定第一行只能填纳税人按会计核算计入当年损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这个问题在用于捐赠、用于职工奖励和福利的视同销售中都存在 。我们认为,申报表不能去否定政策的合理执行 。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可以按照125.5计算出来的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与按照申报表计算出来的可以税前扣除金额之间的差额,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并附说明解决 。三、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在修改前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已经明确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就是纳税人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但是,新企业所得税由于将视同销售收入剔除在收入明细表之外,也就是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中不含视同销售收入了 。那问题是视同销售收入能否再作为扣除依据呢?通过分析《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5行第2列业务招待费的税收金额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第4行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销售(营业)收入的填表说明,都是写的按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金额,特别是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第4行填表说明中写的是“填写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且在表内、表间关系中,该行并不和主表(A100000)第1行有关联关系 。因此,虽然视同销售收入从主表第1行剔除了,但是企业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填报的计算扣除依据的收入仍然是包含视同销售收入的 。四、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问题对于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大家一直是有争议的 。因为,在新的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并没有企业将财产用于投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大家一般认为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仍需要视同销售,因为我们认为这是企业一种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按照第25条企业非货币资产交换处理 。但是,我们看到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专门有一行即第8行用于填报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第18行用于填报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成本 。因此,新申报表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在企业所得税上是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的 。但是,严格意义来讲,这个设计是存在合法性问题的 。因为,申报表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来的,是用来实现或明细法律既有的规则的,你不能通过申报表创设出新的法律规则 。如果你认为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是非货币资产交换(不管是否合理),在申报表设计上你应该在第2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下面新增一行“其中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作为他的附属行,这样从形式上还基本能过得去 。但是,如果把“用于对外投资项目视同销售收入”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收入”并列,实际你就承认我企业用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既然不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并没有规定企业用财产对外投资需要视同销售,你这里申报表突然把他加上了岂不是额外创设新的税收规则吗,这个就违背了上位法 。因此,这里申报表设计有欠妥的地方 。五、房地产企业按预计毛利率交税是否可以扣除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预售收入,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按照预计毛利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否扣除其实际缴纳企业营业税及其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税,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税务机关给扣除,有些税务机关又不给扣除 。这个问题,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在该表第22-25行的计算中,申报表和填表说明都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实际发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且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可以扣除的 。六、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完工前的预售收入也可以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依据 。但是,要注意,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由于设计思路基本是根据会计来的,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会计作为预收账款,新申报表就不会把他放到主表(A100000)第1行营业收入中(《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中 。而是直接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1行计算出纳税调整额填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9行中 。因此,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扣除依据时要自行把这部分收入加上计算 。七、房地产企业产品完工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根据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只有在产品完工,会计上确认销售收入时才会在申报表上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因此,《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只是把其当期完工产品确认收入中对应的以前按照预计毛利率确认的毛利额和当时实际发生的营业税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转回 。因此,企业完工产品会计确认收入后,正常填报主表(A100000)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 。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由于土地增值税没有清算,在会计确认收入,按照会计谨慎原则预提的土地增值税进入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不能扣除的 。但从填报说明上看,主表(A100000)第3行要求纳税人根据会计核算科目填报 。此时,纳税人需要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在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通过纳税调增解决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税收上房地产完工产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准则是不一致的 。如果企业已经符合国税发〔2009〕31号文规定的3个需要确认完工产品收入的条件,但是会计上还不符合没有确认收入的,如何进行填报则是一个不确定性的问题,这里前后差异就更加复杂了 。八、企业用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支出能否加计扣除问题对于企业用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能否加计扣除,国税发〔2008〕116号文在文件中并没有说明,也是在附件的表格中说要扣除财政补助部分 。但是,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纳税人取得财政性资金,如果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了,则用这部分收入发生的研发支出既不能扣除,也不能加计扣除 。如果企业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直接作为营业外收入交税了,则这部分研发支出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计扣除 。但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即使取得财政性资金没有作为不征税收入,已经完税了 。但用这部分收入形成的研发支出,也只能据实扣除,不能加计扣除 。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第11列“减: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且第12行“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等于10-11 。因此,这里扣除的只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支出的部分 。如果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没有申请作为不征税收入,而是作为征税收入交税了 。这部分收入用于研发形成的支出,则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计扣除 。九、免税项目亏损能否用应税项目所得弥补问题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大量的项目式优惠 。企业免税项目有所得可以免税 。但如果免税项目有亏损,能否用应税项目所得去弥补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的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但是,如何计算出免税项目的亏损,申报表如何实现,这个在原先的申报表中都是不明确的,实际执行中存在争议 。现在,在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中明确纳税人必须将免税项目的收入、成本、相关税费、应分摊的期间费用和纳税调整额单独列出来,单独计算第6列项目所得额 。但是,哪些是免税项目需要分摊的期间费用,是所有的都要分摊,还是部分分摊 。另外,如果分摊了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是否这部分免税项目分摊的费用,需要按照项目的收入计算扣除限额吗,否则为什么加上一列“纳税调整额”,但这样是否过于复杂 。更为关键的是,该表第7列“减免所得额”在填表说明中写了:本行<0,填写负数 。而该列数据根据表内、表间关系要填到主表(A100000)第20行中,减去负数的“所得减免”实际就是纳税调增了 。因此,这实际明确了如果企业免税项目亏损是不能用应税项目所得去弥补的,需要纳税调增 。但是,根据填表说明来看:第7列“减免所得额”: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可以享受免征、减征的所得额 。本行<0的,填写负数 。且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 。换句话说,企业如果有多个免税项目,这个填表规则实际明确的这样一个政策,就是企业如果有多个免税项目,应该首先将不同免税项目的盈利和亏损进行相互弥补,如果不同免税项目最终有所得,享受免税 。如果不同免税项目盈亏互抵后最终是亏损,该亏损就不能用当年应税项目所得来弥补 。但这里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由于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的企业,仅就设在优惠地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含优惠地区外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 。总机构设在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地区外的企业,其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仅在优惠地区内设立的三级以下分支机构),仅就该分支机构所得确定适用15%优惠税率 。此时,如果区内享受优惠的机构又亏损,能否用区外25%的所得弥补呢,还是要单独计算呢?从新申报表设计来看,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不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中 。从填表说明来看,如果区内亏损,这里我就填0不享受优惠,不需要填写负数,即区内亏损可用区外所得弥补 。十、政府补贴申报表填报问题申报表实际中,有些信息会在多张表中体现 。比如政府补助,一部分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第9行反映,一部分又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且这两种表中的纳税调整信息都要关联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并最终反映到主表 。因此,为了避免被重复调整,在对政府补贴的填表中要分类,属于享受不征收收入的政府补贴填入《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要征税的政府补助填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且这个填报方法还是基于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情况下 。十一、投资损失的填报问题和第十条一样,主表第9行投资收益填写的是企业各项投资盈利和亏损合计后的数额 。而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第8列是“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这个差异的调整要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 。同时,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12行投资损失的税会差异也要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 。为了避免投资损失税会差异在两处填报两处重复调整,实际上《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这张表只能填入税收上计算时所得的投资转让行为 。税收上计算时亏损的投资行为应该只填报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中 。十二、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的填报非货币资产交换行为,既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有,也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有 。实际上,非货币资产交换,如果会计和税法一致,都做销售处理,就填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只有会计不走销售,税法做销售的,才填到《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不能重复填报 。十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填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既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有,也在《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实际上,《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主要是填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91号)的优惠 。如果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则只要在《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填报 。如果企业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和税法都确认收益,则两张表都不填 。如果会计不确认收益,但税法确认收益,且不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则只填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 。十四、分期收款销售填表问题对于分期收款销售,会计一次确认收入,但税法是分期确认收入的 。因此,申报表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第5行中进行了调整 。但是,和视同销售一样,你税收上既要对分期销售的收入在税收和会计上的差异进行调整,也要对分期销售的成本在税收和会计上的差异进行调整 。而现在的申报表只反映了对收入差异的调整,没有反映对成本确认差异的调整 。这些只是初略看了申报表后看到的一些事项,具体申报表填报中肯定还有各种问题出现 。不过作为这么一个系统的工程,目前的表格在表内和表间结构的关系明晰度上,信息的有用性上都要远远强于前一套申报表,通过实践,新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肯定会不断完善,成为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的重
五、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哪些“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表单选择表、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俗称主表)及其附表组成 。A类的因该是查账征收,B类的是核定征收,但是核定征收的企业是不需要进行年报的 。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填报说明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 。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 。选择“填报”的,需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该表格 。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可以不上报税务机关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如下:1.《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 。主要反映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主要会计政策、股东结构和对外投资情况等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本表为必填表 。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3.《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4.《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收入情况 。5.《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反映一般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发生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6.《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本表仅适用于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填报,反映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生成本支出情况 。7.《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本表适用于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反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取得收入、发生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8.《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本表由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填报期间费用明细项目 。9.《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本表填报纳税人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1.《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2.《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3.《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14.《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16.《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7.《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本表填报纳税人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1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本表填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规定,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项目和金额 。19.《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资产损失,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0.《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投资、其他资产损失,以及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1.《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企业重组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2.《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本表填报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所涉及的所得或损失,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3.《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本表填报保险公司、证券行业等特殊行业纳税人发生特殊行业准备金,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 。2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本表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需要在本年度结转弥补的金额,本年度可弥补的金额以及可继续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25.《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所享受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等优惠的项目和金额 。2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项目和金额 。27.《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收入的项目和金额 。28.《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减计收入项目和金额 。2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情况和金额 。3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额(包括农、林、牧、渔项目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以及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等)的项目和金额 。3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A10703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金额 。3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包括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其他专项优惠等)的项目和金额 。3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情况和金额 。34.《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的情况和金额 。35.《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享受购买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税额情况和金额 。36.《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和应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37.《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来源于或发生于不同国家、地区的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调整后的所得 。38.《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本表填报纳税人境外分支机构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非实际亏损额和实际亏损额 。39.《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A108030)本表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来源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 。4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本表填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规定计算总分机构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41.《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本表填报总机构所属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以及所属分支机构在所属年度应分摊的所得税额 。
六、如果没有境外所得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怎么填 ?说是那个抵扣方法是必须要填的我选择哪个?没有本来就可以空报,他们非要填可以问他们怎么填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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