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度所得税如何申报?
纳税人按季申报纳税,年终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交下列纳税申报资料:1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2.财务报表 。以上纳税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核对纳税申报资料齐全后签收 。申报数据会录入电脑,并在申报单上加盖“征收章” 。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的复印件返还给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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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方式和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 .纳税人填写主要年度申报表及其系列附表;2.系统审核各报表的表内关系;3.系统审核各报表的表间关系;4.如果审核通过,将生成申报表并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企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下列报表和资料:1 .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4.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年度所得税申报的,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申报期可适当延长 。5.如果企业使用电子方式申报纳税,应附上报纸纳税申报表 。6.企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当附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需要缴纳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款退库,或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8.经批准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由合并履行纳税义务的机构和场所(以下简称汇缴机构)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简称《汇总申报纳税证明》,见附件3);其他企业机构和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 。3.其他机构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元,且汇款机构无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审核或核定其他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税款并进行处罚 。1.企业因特殊困难需要延期缴纳滞纳金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2.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年度所得税 。3.企业报告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节假日届满的次日为报告期的最后一天;期限内有连续三个以上法定节假日的,按照节假日天数顺延 。
三、年度所得税怎样申报
要不要网上填了几十张表,然后在报表上申报?是的,在网上填写,然后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需提交的材料:(1)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二)企业财务报表及说明,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现在很多地方都启动了汇算清缴,大家也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查询,看能不能退税 。以及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下面是详细的退税流程 。打开【个人所得税】,登录账号和密码 。点击【税务】或【我要交税】 。点击【综合收益年度结算】 。选择【自行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点击【我看过知道】 。系统显示个人基本信息,汇款地点等 。然后单击[下一步] 。填写收入数据,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信息,点击下一步 。填写专项扣除信息,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系统显示[特殊附加扣除外],并点击[下一步] 。注:特殊附加口岸需提前申报 。输入已纳税额,点击【提交申报】 。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提交】 。确认信息后,点击【申请退税】 。点击【完成】提交成功 。接下来就是等税务部门审核了 。如果审核成功,申请的退税款会打入绑定的银行卡 。2020年度税务结算已经开始 。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完成汇算清缴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是如何计算的?年度汇算清缴有哪些准备工作?2020年决算有哪些新变化?具体如下 。根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扣除费用6万元 。
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办理时间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 。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 。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办理渠道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一)办理退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 。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年度汇算服务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 。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
五、企业所得税年报怎么报呀?1、打开电子税务局的相关界面,选择增值税来填写申报表 。2、进入到申报表以后,报表里的数据都填写零 。3、把报表拉到最下方,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数字签名 。4、检查日期和报表里的零数据,没问题就点击提交 。5、这样一来会提示已申报,即可实现企业所得税年报了 。47
六、企业怎样申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需在年度终了之日起的五个月内申报 。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的申报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
【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流程 年度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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