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除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个税申报系统中怎么申报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在纳税申报系统中的申报方式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 .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所得 ,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其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延伸资料: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 ,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至于上述条款中“工资”的范围 ,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 , 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其职工的劳动报酬 ,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上 , 最混乱、争议最大的地方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加班工资的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 ,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 ,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工资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当包括加班工资 。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除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文章插图
二、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如何报个税
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1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还规定了最高支付额为雇员平均月工资三倍的限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 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 维护社会稳定 , 目前 ,  现就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补助费用) , 其收入不足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 , 免征个人所得税 , 超出部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第二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 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 可以在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时扣除 。三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宣告破产的 , 其收入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应征税 , 取决于补偿金是否超过当地工资的三倍 , 补偿金是否为破产安置基金 , 具体如下《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退的一次性补偿金收入的政策(一)个人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取得的一次性补偿金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 , 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 。超过3倍的数额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 , 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三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的 , 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 免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日 。
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国税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税务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除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文章插图
四、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怎么算个税?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也是需要交个税的 ,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 , 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除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税 。法律分析按照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 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代缴 , 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单位在合同生效的固定期限内如果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 经认定员工无过错之后是需要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 。该笔费用还是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的方式缴纳个税 , 可也将补偿金额过大的根据工作年限进行平均 , 也就是平均每月缴纳个税的情况也是合理的 。有关规定中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 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倍数额的部分 ,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 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 计算纳税 。是指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 , 单位按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趸交社保费而实际缴纳到税务机关、劳动社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 , 并不是单位平时按月为员工正常缴纳的三费一金 。适用税率是指综合所得年度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五、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金和当月工资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 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 , 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 ,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 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 , 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 。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 , 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 , 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 , 按12年计算 。
六、离职员工一次性补偿收入怎么申报个税离职补偿金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 。3倍以外 , 超过的部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 , 低于该数额的 , 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高于该数额的 , 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 , 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 , 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 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准由各地地税部门决定 。超过该标准的部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下简称“四金”) , 允许在计税时扣除 。以上扣除项目按解除劳动合同后实际缴纳的年限计算 , 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 扣除标准由各地地税部门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缴纳标准执行 。具体计算方法为:以个人取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 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 , 再减去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 , 确定适用税率 , 计算出月应纳税额 , 再乘以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 即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 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 , 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 , 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经济补偿金需要申报个税吗 解除补偿金如何申报个税,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