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经证核销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外地证验证流程(以深圳为例):1 。点击新版电子税务局入口 。2.点击右上角登录 。3.输入帐户密码 。账号为税务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国税代码(纳税通知中的初始国税密码) 。4.点击所有功能 。5.点击注册/确认/折扣/证书,然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取消 。6.选择要核销的外汇券号,点击增加出库业务和缴税,填写所需内容 。注意,征收项目只填写国税预缴的增值税 。7.选择办理方式:全程无纸化 。8.上传附件材料 。苹果手机下载客户端使用照片上传功能;其他选项可用于上传本地文件(完税证明和待核销的外经证明) 。
文章插图
【外经证核销是什么意思 如何查询外经证是否核销,怎么查外经证是否到期】四、外经证核销流程
外国证书的验证程序如下:1 .登录国税网站;2.点击新版电子税务局入口;3.点击右上角登录;4.输入帐户密码 。账号为税务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国税代码(纳税通知中的初始国税密码) 。忘记密码也可以重置密码;5.点击所有功能;6.点击注册/确认/折扣/证书,然后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进行注销;7.选择要核销的外汇券号,点击增加业务情况和纳税情况,填写必填内容,注意只填写国税预缴增值税的征收项目;8.选择办理方式:全程无纸化;9.上传附件文件,选择功能上传本地文件(需核销的完税证明和对外经济证明);10.提交预览后,选择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 。业务可以完成,查询进度和结果可以返回到首页,网上申请文件的结果可以查询和收集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相关部门共享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五、电子税务局外经证核销流程法律分析:1、登陆国税网www.szgs.gov.cn;2、点击电子税务局新版本入口;4、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纳税识别号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密码为国税编码(纳税须知上的国税初始密码),还可通过忘记密码来重设密码;5、点击全部功能;6、点击登记/认定/优惠/证明,然后再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7、选择需要核销的外经证号,点击增加外出经营情况和缴纳税款情况,填写所需内容,注意征收品目只填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8、选择办理方式:全流程无纸化;9、上传附报资料,苹果手机可下载客户端使用拍照上传功能;其他可使用选择功能上传存在本地的文件(需上传完税证明和需要核销的外经证);10、预览提交后,选择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 。业务即可办理完成,查询办理进度及结果可返回主页点击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
六、外管证怎么核销外管证核销办法,具体如下:1、直接拿着外管证去税务部门核销即可,如需再办,执合同原件、公章、外管证申请表,在税务部门,如果遗失,可执复印件或者向税务部门提供外管证编号,也可核销,如都没有,请尽快联系税务部门协助办理;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持《外管证》回执联到我局指定窗口办理缴销手续 。纳税人开具《外管证》的经营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反映财务状况进行财务核算和缴纳各税、费,同时补缴在经营地未缴纳的应缴税款 。对认定为审核开票纳税时申报方式的外来建安企业在办理缴销《外管证》手续时,同时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各种原因未使用《外管证》的,应全部收齐开具的各联后进行缴销,作作废处理 。纳税人在办理缴销手续后,应及时在《外管证》登记簿中按项进行登记记录,并由纳税人签章 。异地纳税或代扣税后,在核销时,应向税务机关留存发票、税票复印件及外管证;3、外管证全名叫做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到外,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推荐阅读
- 公积金缴存基数8000是意思 个税系统如何调公积金,房贷抵扣个税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怎么登录 如何登录北京国税办税,怎么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
- 怎么登录电子税务局 如何登录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流程
- 湖北税务怎么找回密码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如何找回密码,甘肃税务app忘记密码怎么办
- 重庆电子税务局怎么注册 重庆国税电子如何注册税务局,12366电子税务局官网
- 电商卖口罩需要什么证件
- 荣耀10 EMUI9.0 187 应用冻结
- 红米8A MIUI11_V11.0.3.0主题免费
- [免流软件使用]免流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