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人员的住宿费进项 住宿费如何抵扣进项吗,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住宿费可以抵扣哪些进项税
住宿费进项税抵扣规定:住宿费为员工出差,开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3%;员工出差住宿费,开票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6%;公司接待客户和组织员工旅游的住宿费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外购商品、劳务和运输服务的非正常损失;(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不含固定资产)、劳务和运输劳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维修人员的住宿费进项 住宿费如何抵扣进项吗,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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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住宿的进项税可以依法抵扣 。员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发生的住宿费能否抵扣,主要看住宿费的“用途” 。只要员工在公司经营场所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用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也可以在取得专用票证证明后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只要业务真实,出差支付住宿费,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进项税额即可抵扣 。
三、住宿费有进项税抵扣吗
住宿费进项税抵扣规定:住宿费为员工出差,开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3%;员工出差住宿费,开票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6%;公司接待客户和组织员工旅游的住宿费不得抵扣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外购商品、劳务和运输服务的非正常损失;(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外购商品(不含固定资产)、劳务和运输劳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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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宿费进项税抵扣规定
【维修人员的住宿费进项 住宿费如何抵扣进项吗,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法律解析:住宿费进项税的抵扣规定,员工住宿费可以根据不同用途进行抵扣,但以下情况除外,可以抵扣公司接待客户的住宿费:无论纳税人规模如何,开票方即使认证一致也不能抵扣;公司住宿费组织员工旅游,开票方即使认证一致也不得抵扣,无论纳税人规模大小;其次,抵扣率随开票方纳税人规模而异,具体如下:住宿费为员工出差,而开票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3%;员工出差住宿费,开票方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6%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纳税人跨境服务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检查 。如发现问题,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
五、出差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旅游住宿票可以抵扣 。员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车费和餐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是每个宾馆酒店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只有连续12个月提供500万元(含)以上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的酒店或宾馆,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住宿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 。因此,如果能开具6%的住宿费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可以开3%或者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只能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但税率仍为6% 。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报销,但不能抵扣进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从卖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增值税;(三)购买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计算公式:进项税=进价*抵扣率;(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所得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扣除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六、在本地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了专用发票,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视目的而定 。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二十七条,第一条至第六条,均为不可抵扣 。(一)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
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正常进项税额抵扣 。2.实务中,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3.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文件和其他文件中并没有说,企业在自己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也就是说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是看住宿费的最终的“用途”,不是看发生地 。如:某会计事务所一般纳税人经营地在北京西城区,后其审计业务发生在北京怀柔区,审计过程中发生在怀柔区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虽然住宿费发生在其经营地北京市,也可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再如,某一般纳税人经营地在西安雁塔区,由于需要员工加班,发生在公司附近的住宿费(属于正常经营的加班费用性质,不属于职工福利性),取得专票,虽然住宿费发生在其经营地西安雁塔区,也可按照相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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