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应如何纳税?
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纳税办法:一般情况下,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但如果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销售行为是不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则视同销售非增值税应税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外,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增值税应税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服务,是指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和服务业的服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货物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非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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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如何进行纳税处理?
【混合销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工业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混合销售的纳税主要原则】兼业经营,是指纳税人不仅从事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从事服务性业务 。前者属于增值税范围,后者属于营业税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同时涉及货物和劳务服务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有两种经营项目:商品和劳务服务 。两者的区别:兼营强调两类经营项目客观存在于同一纳税人的经营过程中,而不一定发生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混合销售强调,就销售行为而言,两种类型的业务项目同时发生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兼职活动应当单独核算,单独支付报酬 。也就是说,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当缴纳增值税;提供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 。不能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税率征收税款 。单独核算时要注意: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单独核算销售额;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单独核算销售额外,用于营业税税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税额应当单独列示,不得抵扣 。对于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计算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原则是:只能缴纳一种税,不能单独缴纳,即要么缴纳增值税,要么缴纳营业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适用的税种主要按照主营业务划分,主要从事工业或商业(指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其提供的劳务服务金额视为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以服务业为主的,销售货物视同提供劳务服务,缴纳营业税 。以服务业为主体,单个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单个机构混合销售的服务劳务金额应随货物一并缴纳增值税 。
三、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应如何征税?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个销售行为往往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服务 。比如装修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用户装修房屋,不仅为装修公司提供服务,还销售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 。税法对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主营业务”确定征税,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 。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并发销售和混合销售往往是同时进行的 。在税收筹划中,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应税货物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需要使应税服务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 。即企业可以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比例,以达到选择低税负纳税人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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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混合销售纳税的处理原则?
税法对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主营业务”确定征税,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 。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并发销售和混合销售往往是同时进行的 。在税收筹划中,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应税货物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需要使应税服务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即可 。即企业可以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比例,以达到选择低税负纳税人的目的 。根据新流通税制的规定,销售壁纸等装饰材料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 。对于属于提供应税服务行为的装饰服务,应适用营业税 。如果一个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服务又涉及货物,则称为混合销售行为 。凡由一定规模的零售企业、企业单位、个体户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混合销售的,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营销行为,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征收营业税 。所谓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户,包括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兼营应税服务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户 。
五、如何区分“兼营”和“混合销售“,两者在税务筹划上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兼业经营,是指纳税人不仅从事货物的生产和销售,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从事服务性业务 。前者属于增值税范围,后者属于营业税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纳税人在同一销售中 。
行为中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性劳务 。两者的相同点是,都具有货物与服务性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 。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兼营强调的是两类经营项目在同一纳税人经营过程中都客观存在,而不是在同一销售行为中必然发生;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就一项销售行为而言,两类经营项目都同时发生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分别纳税 。即属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应纳增值税;属于提供服务性劳务的,应纳营业税 。对不能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则一并缴纳增值税,按增值税的税率计征税款 。分别核算时应注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分别核算销售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除了分别核算销售额外,还要对用于营业税项目的外购货物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进项税额单独列示出来,不得抵扣,对于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计算 。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只能纳一种税,不能分别纳税,即不是纳增值税,就是纳营业税 。按现行税法规定,其适用的税种主要是按经营主业区分,以工业或者商业(指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对其提供的服务性劳务额视同销售货物一并纳增值税;以服务业为主的,对其货物销售额部分视同提供服务性劳务一并纳营业税 。对于以服务业为主,其单设机构经营货物并单独核算的,该单设机构混合销售中的服务性劳务额应与货物一并纳增值税 。
六、混合销售纳税问题1、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混合销售,什么是兼营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是指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而非应税劳务则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 。对混合销售是依照纳税人的经营主业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不是根据某笔合同中某一笔收入来确定!如果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简单的说就缴纳增值税的工业或商业企业),这样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就应该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按劳务类别征收营业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认定标准是:年货物销售额要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能超过50% 。所以第一个问题应该看你们公司是经营什么的公司,如果是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那就应该一并缴纳增值税 。2、安装费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安装 。建筑安装业的营业税率为3% 。其他安装业的营业税率为5% 。3、高新技术企业必须是由科委等部门认定并颁发证书的企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是指: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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