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一记打在城市管理脸上响亮的耳光

仿佛一夜之间,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就遍布每一个大城市的大街小巷。这个商业模式推广成功得如此迅速,原因就在于大城市中“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需求如此巨大,而实际上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后果。
我们来看一看目前群众在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交通需求上存在的问题:
自行车,容易被偷,维修也非常不方便;
电动自行车,电瓶经常被偷,充电消防隐患多,超标容易被扣,交通管理处罚的重点对象;
公交车,等待时间长,热门路线经常挤不上去,避不开路上拥堵,线路固定;
地铁,除少数特大城市,大部分城市通车里程少,覆盖面有限,公共交通分担率相当低,热门线路站点,挤不上,限制客流经常采取。
自驾汽车,早晚高峰拥堵,停车难,限行限牌措施多。
当然有些城市还有相当先进公共自行车系统,但是还是存在24小时服务点少,高峰时段租车还车难,还有就是公共自行车站点占地面积大,车子停放少等等痛点。
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共享单车:投放量大,按需调剂,租借方便,扫码即租,24小时服务,停车只要不妨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处皆可停车,租赁费用还超级便宜,还有有各种补贴奖励活动,客服渠道还挺多。
这对于5公里、半小时范围内的城市短途交通需求,是一个不可多得,接近完美的解决方案嘛。
然而,一个硬币都有其两面,共享单车逐渐普及以后,出现了众多“乱象”,众多城市已经准备参照网约车新政,开展限制了。
我们来看看哪些单车乱象:
乱停放,横在马路中间,停到绿化带里,停满重要交通站点出入口;
私自占用,给单车加把自己的锁,把单车搬到单位院子里,自家院子里,甚至我还亲眼看到吊到树上去的;
破坏单车,把座椅拆下来带走,偷整车的,破坏二维码的,还有随意将单车丢弃在草丛、树林甚至河里的。
种种私自占用的行为第一次将人性自私之恶如此光天化日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要记住恶是可以传染的。
故意损毁共享单车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
我们重点来说说乱停放问题,这个问题其实是我们的城市规划上长期忽视非机动车行驶、停放问题而造成的恶果。
【共享单车,一记打在城市管理脸上响亮的耳光】由于城市小汽车爆发式增长,我们的城市管理部门,将小汽车作为管理的重点,将本来为数不多、不宽的非动车车道划做停车位,划为机动车道,很多路口将非机动车挤上人行道。在小汽车停车位普遍不足的情况下,基本没有那个城市认认真真做过自行车停车专门规划。
共享单车完美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的痛点,还不需要政府投资巨资另行建造公共自行车系统。为什么众多城市管理者还是视它们为一种“麻烦”,时时刻刻准备磨刀霍霍去限制它呢?
因为,这是打在现有城市交通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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