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错,他只是飞蛾扑火

他没有错,他只是飞蛾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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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历2016年结束的时间看完《红与黑》,就像看着于连风风雨雨里,跌跌撞撞的身影,一点一点消失在我眼前。
对这个从前被我果断的偏见判以“野心勃勃,处心积虑”罪名的男人,我居然心生了无限的悲悯和同情。
尤其当我读到第三十六章《可悲的细节》那一段,差一点情不自禁,流出眼泪。
于连在监狱里,用金钱收买看守真真假假,却聊胜于无的人情味,并回望自己的一生,山山水水,起起伏伏走遍,这种蓦然回首的姿态本身就透着孤清和惆怅,他想到从前,自己有两三千法郎收入的时候,平平静静地在韦尔吉那样的山村别墅里过日子,他忽然醒悟自己那时候是幸福的,只可惜,他那时候不知道罢了。
像不像秦时的李斯,走投无路,危在旦夕的时候,才眷恋从前携子放犬,草莽打猎的家常安乐,可惜到了黄河,悔已迟。
第四十五章里,于连审判日期越来越近,他对前来探望的玛蒂德表露心迹——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像今天一样幸福的,但是我勃勃的野心却使我向往着虚妄的他乡。那时,你可爱的胳膊离我的嘴唇也像今天一样近,我却没有把你抱在怀里,反倒是为了明天而离开了你。为了建功立业,我进行了数不清的勾心斗角。一切都是枉费心机,假如不是你到监牢里看我,我死了也不知道什么是幸福。
人生中,少的是花开堪折直须折,多的是到了无花空折枝,少的是知根知底,多的是后知后觉。
我们总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地追寻彼岸的幸福,等到跋山涉水,满面风霜之后,才恍然领悟原来从前的“此岸”,才是真正的幸福所在,而彼时的“此岸”,却已是今朝的“彼岸”。
人生,就是不断地求取“彼岸”的幸福,而生命最大的悖论,就是最大的幸福,其实恰恰正在已逝的“此岸”,只是当时已惘然。

年轻的时候,我们用青春换取金钱,等到了垂垂老矣,才惊觉,原来青春,才是人世间最美好,最令人向往的东西,然而命运的残酷在于,当年我们手无寸铁,一穷二白,我们不得不用青春换取名利,像浮士德出卖灵魂与魔鬼做交易,否则,我们除了青春,简直一无是处,那个时候,青春仿佛显得可厌可憎,平淡无光。
领悟司汤达这部法国第一部现实主义巨著的灵魂,需要丰厚的人生阅历和人生感悟作为支撑,而我不过是人生路上一个行囊单薄的旅人,只能获取也许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管中窥豹的识见与感悟罢了。
是要读过作品,才能够有的放矢地明白,何为“红与黑”,也就此赞叹作家精妙高超的总结与凝缩能力,洋洋洒洒一部长篇小说,可不就是在这三个字上涂脂抹粉,龙飞凤舞,摇摇摆摆,明明灭灭。
红,是拿破仑时期将领军装的颜色,你该知道雅克路易大卫的那一幅《拿破仑跨越阿尔卑斯山》还有安格尔的油画《任第一执政官时的拿破仑》里面,拿破仑身上光泽如新,喷薄昂扬的红。
而拿破仑是青年于连内心,讳莫如深,却情有独钟,坚定不移的偶像,因为时代环境,政治风向的原因,他不能够将心底的深情公告天下,但是他却始终坚守初心,他一直都盼望能够像拿破仑一样立下赫赫战功,出人头地。
“黑”是教会里教士的黑袍,于连曾经在老教士那里接受过拉丁文教育,而且对《圣经》掌握独到,能够倒背如流。这也成为他后来能够进入市长府里任家庭教师的重要原因。
之后,当他因为与市长夫人的私情渐渐败露,为了彼此荣誉,于连离开了市长府,去了法国贝藏松神学院,当上了教士。
而教会权力在当时也不容小觑。军队与教会,红与黑,分别代表了当时法国社会里,青年能够出人头地的两条渠道。
也有人说“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而“黑”是对卑鄙可耻的复辟时代的蔑视,他们都上升到了时代的,国家的,道德的高度。
这也是比较官方的说法,但通过阅读,我还感觉到,“红与黑”或许还包含着其它的意蕴。
红代表着红衣主教,黑就是普普通通的教士,没有一个心怀抱负的教士是不想当红衣主教的,那代表着教会阶层的权力顶峰,那代表着一个教士所能够抵达的最高处,恰似中国的“学而优则仕”。
此外,红代表着像于连这一类热情澎湃,野心蓬勃,渴望出人头地,进入上流社会,用自己的能力胆识来突破自己出身环境的法国青年,而黑却象征着社会对这一类青年造成的抵触力和压迫力。
这种阻力既来自于阶级差异造成的固有偏见,还有出身底层的青年内心本身根深蒂固的自卑。
黑是人心的险恶,社会的险恶。
所以,《红与黑》就是一部描写个人奋斗的梦想幻灭的残酷悲剧。用一句话概括全书,就是写的于连渴望通过个人努力而出人头地,却遭遇上流社会种种打击,最终因为爱情而走上穷途末路的心酸奋斗血泪史。像司汤达自己在第十三章里说的,这是这个不幸的人在和全社会孤军作战。
他因为天赋异禀,记忆力惊人,能够过目不忘,故而获得了在市长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后来进入神学院,又得到老神父的器重,故而得以被引荐到巴黎德拉莫尔侯爵府里任职侯爵先生的专职秘书。
在这样一步步向上爬的过程中,他越来越多地接触巴黎上流阶层的人物,心境和眼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磨和锻造,却并非一心一意地沉沦,就此心满意足,他的心底,对这种奢侈空虚,空有其表的贵族生活,其实怀着天然的抵触和抗拒。
一方面由于贵族生活的穷极无聊,贵族青年的沉溺享乐,胸无大志,使他不敢苟同,心怀嘲讽,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骨血里的“平民”意识深深植根,如影随形。
对贵族阶层的天然隔膜,一边是自己难以释怀的自卑感,另一边是无时无刻不觉着别人对自己的仇视。这些都使他不能堂而皇之地融入上流社会。
【他没有错,他只是飞蛾扑火】然而就像歌德在《少年维特的烦恼》里说的,哪个青年不多情,哪个姑娘不怀春。他正值青春年华,血气方刚,对美丽的女性心怀缱绻向往,理所当然,更何况,他自己本身器宇不凡,英俊潇洒,他不拈花惹草,多情烂漫的女孩子也会向他抛去橄榄枝。
但是他能够遇到的,多数是上流社会的已婚妇人,或者是贵族子女,一方面,他抵挡不住她们的诱惑,另一方面,他自己不是没有私心,他无法与别的富家子弟拼才华,拼出身,拼上流气质,他只好选择一条最一剑封喉的捷径——追求高贵美丽的上流女性,如果他成功了,那么自然而然就胜过了其他对她们趋之若鹜的公子哥儿,即使是心理上战胜了也足以使他神魂颠倒,不能自已了,而确实他也做到了。
在市长家里,他和市长夫人蜜里调油,风月情浓,他一边享受着这个温柔深情女子的爱意,一边在心底窃喜自己在爱情上毫无悬念地打败了对他心存鄙夷的市长先生。
后来在侯爵府,他和侯爵小姐惺惺相惜,你情我愿,各自袒露真心,经过磕磕绊绊,更加明确志向,甚而谈婚论嫁。他一边玩味着自己男性魅力的富足,胜过比他出身高贵的众多公子王孙,一边嘲讽着贵族阶层,一边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温存。
但是暧昧可以让两个人你侬我侬,昏天黑地,爱情却会让两个人昏昏沉沉,束手束脚,更别提婚姻了,婚姻会让两个人不得不面对滚滚而来的现实问题,家族利益便是其一。
为了维持自己家族的名声,为了巩固自己家族的利益,侯爵先生对于连与玛蒂德的爱情百般阻挠。然而,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永远不要认为一个上流社会男人就会有多么高贵的观念,正如永远不要低估一个高贵的女人的嫉妒和愤怒。
于连的第一任情人市长夫人去信侯爵府,揭露当年那段风流韵事,使得于连声名狼藉。怒不可遏,走投无路的于连回到故乡,在天主教堂将她“枪杀”,虽然并不曾造成性命之忧,但蓄意谋杀的罪名坐实,于连的人生至此,回天乏术。
他又无法似基督山伯爵,抱着血海深仇,从容越狱,他内心道德的高峰,他自己不愿意逾越。
他是杀人凶手,但他并非一坏涂地。就像他自我分析的那样,他只是个不识时务的疯子,并不是个坏人,也不是个凶犯。
甚而理所当然地,他该当唤起每一个出身平凡的年轻人内心最激情澎湃的鼓舞,以及同情怜悯的惋惜。
他的人生轨迹不正是许多年轻人欣然向往的吗?他的命运不正透露出所有心怀梦想的人内心的忧郁和惶恐吗?
所以于连这个人物形象,具有持久的,超越时代的典型性——也就是经典性。
司汤达以一个“介绍者”的口吻,为读者娓娓道来这个可怜人的一生。他时不时以“我”的口吻出面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有时是对于连的调侃和讽刺,有时却也表现出同情和悲悯。
在这种真实与虚构的“间离”效果之下,我们不仅不会感到突兀,反而觉得这个故事,真实可靠,就曾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除了于连的形象,小说里面其他的许多人物形象也值得玩味,比如最赤裸地体现资本主义的丑恶和堕落的于连的父亲,一个“葛朗台式”的贪婪吝啬的人,直到于连将要赴死的时刻,他们在牢房中最后一次见面,他担心的只是于连会留给自己多少“遗产”,连假惺惺地悲哀他都不屑,金钱对人性,对亲情的异化和腐蚀可见一斑,这一处描写真正狠辣似“四大吝啬鬼”中的任何一个。
还有情爱观念严重堕落怪异的侯爵府小姐玛蒂德,她永远无法接受细水长流的爱情,她永远在追求一种“危险激情”的关系模式,所以她始终在精神上“折磨”着于连,多过小心翼翼地爱惜,于连的悲剧,不能说没有她的推波助澜,虽然最后于连身陷囹圄的关头,她不是没有表现出大义凛然,令人感慨唏嘘的温情戏码,但结局已然注定。
最后一章里面,她砍下了爱人的头颅,亲吻他的额头。不像薄伽丘《十日谈》里“罗勒花盆”里那个同样的桥段让我精神震撼,同情堕泪,不知为何,此处却叫我无法心生凄美和惋惜,因为她不过是借着对爱情偶像博尼法斯和玛格丽特女王的故事重蹈覆辙,像是完成一种献祭般的仪式感,到此时她还在追求一种爱情神话般的凄凉美感,令人心生胆寒,而不是慨叹。
其他的在贵族阶层,或者权利机构中营营役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不择手段,投机取巧的嘴脸和形象,已然固化为一种形象长廊,屡见不鲜,令人心灰意懒,却也见怪不怪,是西方的“官场现形记”。
与其说这部作品多么经典,不如说是因为于连这个人物形象的经典,才成就了它如此无法抹去的经典地位。
小说里密集纷繁,深邃细腻,复杂深刻的心理描写是它为人啧啧称赏的部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它的心理描写蔚为壮观,贯穿全文,有几分托尔斯泰“心灵辩证法”的奇巧,但也失之终究过分浓密,人物心理时而显得刻意而造作,无事生非,滑稽荒唐。
而且,叙事时而拖沓而杂乱,线条不够清晰分明。使人读着时不时有阻滞之感。
但瑕不掩瑜,《红与黑》的艺术地位,无论是在法国文坛,还是世界文坛,都有口皆碑。
名著改编的电影,我看的是最早的版本,即1954年由杰拉菲利普扮演于连的版本,电影直接以“法庭控诉”这一节开场,这正是整部小说的高潮,在小说即将结束的部分。
也许电影出于追求先声夺人,瞬间攫住观众阅读视线的效果的考虑,故而采取这种倒叙的模式。
在法庭上,于连镇定自若,言辞坦荡,对所谓的上流社会发出了自己的控告:“你们要砍我的头,是想警戒那些出身贫寒的青年,就是那些幸运的,或者说是不幸的,受到良好教育,从而敢于踏进这个,被那些高傲的财主称为上等社会的青年……你们不能够宽恕我,就为这个……是啊,一个工人的儿子,居然同你们讲平等。”
这振聋发聩的控诉俨然是一声“无产阶级”对贵族阶层“无力反抗”的枪响。
听到钟声,他不卑不亢地挥手示意,停止话头,利落洒脱地坐下,事到临头,他也不甘心向所谓的“高贵人种”屈服,无论是外表,还是灵魂,他出身卑微,但他比许多锦衣华服的人都远远高贵。
小说里提到,处于众人视线核心的于连以为自己这个“杀人凶手”会受到所有人,尤其是女性的职责,谩骂,会被她们唾弃,看轻,但是结果却叫他错愕,在场的人,男人,尤其是女子,反而对他心生无限同情和怜悯,有的甚至泫然欲泣。
这不得不令人想起法国作家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里面那个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上绞刑架的杀人凶手,因为洒出了自己酿造多年的香水,而被疯狂的巴黎人民丧失理智般地簇拥包围。
一个凶手,固然也有其灵魂闪闪发亮的部分,他的人性,即使千疮百孔,犯过错误,但是也无法推翻他稀罕的高贵。
虽然,他也不能够逃脱利用女人的爱来作为自己青云直上的手段的嫌疑,但他也并非不曾投入爱情,他也并非没有进行过灵魂的自我拷问,和自我抉择,最终,他“堕落”,他“自私”,他“贪婪”,他也走过一段心灵痛苦的漫漫长路。

因此,许多人(中国读者)将“陈世美”的帽子安在他头上,我想这样的人大抵分两种,一种是没有资本做陈世美,得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另一种是只看到了于连的得,却不曾看到他为之付出的蹉跎代价,更关键的,是他压根没有考虑到,女性在这样的情爱关系里,并非没有获得救赎和报偿。
任何爱情都是你情我愿,没有哪一方完全洁白无瑕,没有哪一方如此一览无余的十恶不赦,所以没有哪一方应该被道德绑架。
是的,我们不是天使,更不是心怀天下的耶稣,我们的人性复杂,我们都有各自的执迷追求和“不切实际”的贪婪幻想。
世人对那些即使作风不端,手法不光彩,但是荣登极乐的人无限慈悲和容忍,却对中途跌倒,惨败收场的人习惯群起而攻之。
这是一个势力的社会,这是一个肮脏的社会,这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像狄更斯在《双城记》里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一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才能,智慧,胆识,魄力和奋斗在社会上赚取一席之地,但是他始终受着不可抗力的拘束和制约,这不是宿命论,而是社会现实。
而于连,不过是一个小人物,他的错误,就因为他想飞蛾扑火,他甚至是一个“人格坚毅挺拔”的英雄,他的呼告此刻仍如犹在耳,我虽然贫穷,但我的人格,一点都不比你们卑微。
分明就是罗切斯特府的简爱,我们能够原谅一个女人的积极向上,为何不能够原谅一个男人的步步为营?
“没有人认识尼罗河的源头,因为肉眼凡胎看到一条小溪,认不出小溪会变成江河之王。”
他是一个敢于越过自己出身藩篱的英雄,他的悲剧不是造化弄人的爱情,而是因为时代造成的不合时宜。
为此,我对他心怀同情,和一点哀其不幸的伤心,仿佛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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