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法定期限”成为腐败的“温床”
中国人的一生都离不卡“办证”,出生有“出生证”,死亡有“死亡证”,有网友初步统计,一个中国人一生大约要办80个证。很多的人都经受过办证慢的痛苦,而不慢的办法,在湖南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是给工作人员一笔“加急费”。
据报道,在湖南长沙不动产中心,由中介出面,将需加快办理业务的人员头像发给事先串通好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再有针对性的“加快办理”,并且据此收取“加急费”。如果不给“加急费”,就要等到法定最后期限才将不动产登记证发给办事群众。从工作职责上来说,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没有错处,但利用法定期限和实际需要时间之间的“时间差”来谋取利益,这不仅是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更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
时间差是怎样产生的呢?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公民财产权的变更,为避免纠纷,需要审核的资料多,且窗口工人人员大多都没有决定权,主要负责资料的收集和审理工作,不动产证最终办理还需经过后台工人人员审核,以及领导签字。因此,在办理时限上可能因为办理人数的多少和办理的难易程度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为保证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法定期限总是略高于实际办理期限。中介人员正是利用这中间的时间差,在群众和办事员之间牵线搭桥,利用群众想要快速办完的心理,让“花钱好办事”成为了一种“共识”,给腐败造就了“温床”。
纪委的监督检查只能“治标”,想要“治本”,必须从法定期限入手。首先要认真梳理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所需资料,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在资料齐备的状态下开展工作更能“一气呵成”,而在现实中,不是所有人的资料的是齐备和准确无误地,如果把准备资料的时间也算进办事的时间,手续不齐的办事人肯定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一次性告知和指导办事人员顺利补齐相关手续显得尤为重要;其次梳理办事时间,这里的办事时间是指工作人员收好资料到打印出不动产登记证所需时间,由于手续齐全之后的办理是有统一的步骤的,通过计算每个步骤所需时间,就能精确算出办理时间,并将这个时间作为“法定期限”,消除“时间差”,不给腐败留时间。最后,是要将办事流程公开化。通过网上政务系统,让群众可以查询到业务办理的流程,了解办理的进展,做到心中有数。除此之外,还要不断加强群众对办理流程的了解,接受办理事情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真正从源头上摒弃“花钱好办事”的思想,不再用金钱考验工作人员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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