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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 逅】从城东跑到城西,薛瑶终于找到了这个书店。
但是不知道为何,站在书店的门口,薛瑶竟然不敢去推门了,竟然有了近乡情怯的感觉。对于陌生的地方,薛瑶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这种感觉只是在从前回老家或者刚毕业时回母校办理手续的时候有过。一个地方有了熟悉的人、熟悉的情感,自然容易产生这样的胆怯,因为怕时间让这熟悉变成了陌生,怕这种陌生是自己的阅历应付不来的尴尬。
但不知为何,薛瑶对这个书店竟然也有了这样的情感,可是她敢肯定这里一定没有自己熟悉的人,也没有自己熟悉的情感。可是既然来了,那就进去吧。书店干净的玻璃门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是在手柄处贴着一个简单的书店标识。
薛瑶拍了拍身上和头发上的雪花,门开的时候,一股冷风吹响了门口的那串风铃“叮叮当当”,说不出的悦耳。她对着手掌呵了口热气,打量着这间书店。书店里装饰很简单,没有特别华丽的东西,不到二百平米的地方,竟也用最简单的装饰,酝酿出了一种温馨。屋里的书架设计很巧妙,并不像图书馆里的那样整齐齐的一排一排,而是因地制宜,每处都不一样。有的书架是固定在取暖的管道上,有的是钉在屋子中间的方柱上,实实地围了一圈,还有的是悬在屋梁上,取书的时候,整排的书都跟随着摇摆。
靠窗的一边摆着四五张简单的木桌,木桌上摆放着简易的台灯,灯色昏黄,灯下是一盆彩石铺面的多肉植物。书店靠里的墙边摆放着十几条简单的长椅,长椅两端各有一盏可以调节高度的落地灯。长椅的尽头有一间玻璃隔成小单间,上面写着“听语”,是读书人交流心得的地方,在里面说话,并不会打扰外面的读者。
墙上挂着一些简单的框画,画框里有的是一些旅游随拍,还有一些是简单的素描,薛瑶并不懂摄影和绘画,但心里还是有一点的触动。看到最后,竟然有一张是空白。白白的一张纸上面,什么都没画,什么都没写,只是一张空白。但是正是这张空白让薛瑶产生了很浓的好奇和很深的迷惑,猜不透它真正的含义和内容,或许这里面有内容,也有情感,只是自己看不到罢了。
书店的墙上、书架两端贴满了便签,五颜六色的便签上写满了心情,忧伤的、快乐的,失恋的、热恋的,冷漠的、温暖的。人在书架中来回穿梭,便签便在衣袂带起的风中哗啦啦地响起来。这些便签上面,有的有名字和时间落款,有的只是加一句简单的话。
薛瑶进来的时候,正看见一个身穿米黄色羽绒服的男生坐在门口靠窗的那张椅子上。原木的桌子上放着一盏酒精灯,男孩儿左手摁着裁切好的深色水洗牛皮纸,右手拿着一根像铅笔一样粗细的钢制细笔,笔的顶端是一段钢尖,尾部是一段原木。他正在用酒精灯给笔加热,薛瑶走进来的时候,门外的寒风吹得灯焰左右摇摆,男生赶紧用手去捂。薛瑶找了一个离他不远的长椅,看着这个奇怪的家伙。
屋里面有几个书客在挑选着自己喜欢的书,也有几个坐在长椅或者桌子前看着自己的书,屋里很静,只剩下窗外雪的声音和屋内翻书的动静。那个酒精灯前的怪人将钢笔在火上炙烤一会儿,便在牛皮之上画一会儿,等笔尖凉了,他就接着去烤。这样反反复复,重复了很久。薛瑶把三毛的《雨季不再来》都看了几十页了,他还在那里慢慢地画着,她真想知道上面画的是什么。薛瑶想,自己看书都已经够慢了,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一个比自己节奏还慢的怪人。
没来之前,薛瑶就在网上看到了这个书店,也知道开书店的人叫秦牧风,写得一手好文章,书法、摄影、乐器都很精熟。薛瑶在书店里转了一圈,就到前台去了,很自然地跟秦牧风打着招呼,像熟识了很多年的老友。来之前两人在网上经常相互阅读对方的文章,从文章读懂了彼此藏在角落里的心事。秦牧风将薛瑶让进“听语”,给她倒了一杯新煮的藕茶。
“他是附近美术学院的大四学生,听说学习很好,已经被保到国外读研了,最近每天都会来这儿画画,在裁好的牛皮之上画,然后送给来这儿的书客,每天五套,我这还有一个呢。”当薛瑶问起那个怪人的时候,秦牧风饶有兴致地谈着。说着,秦牧风从正在看的《木心画集》中抽出来一张书签,书签一指来款,深色的牛皮之上栩栩地勾勒着一幅小画,一棵柳树下卧着一头黄牛,一个牧童在河边的溪石上吹着短笛,上面烫着四个瘦金小字“晚歌牧风”,寥寥的几根线条就勾勒出了神韵和意境。薛瑶看着书签,呆呆地出神。
正聊着,贴在墙上的一张便签飘了下来,牧风赶忙站起身来,将便签捡起,又跑到前台拿出一个本子。薛瑶捧着杯子,轻啜着杯中的藕茶,暖暖的,却自有一股清爽。
“这些便签都是来这儿的书客留下的,它们掉了以后,上面的字才能出现在我的本子上。”秦牧风坐下后,打开本子,将便签上面的文字认真地誊抄在本子上。书店帮人们收拾着杂乱的步伐,秦牧风帮他们收拾着这散落的心情。
“看你的精神状态,最近是不是休息不好?”秦牧风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姑娘。
“是,最近经常失眠。”薛瑶苦笑了一下。
“你稍等,我送你一样东西。”说着,秦牧风走出了落地灯的光圈,走到前台,在那里摸索了半天,拿出一个扁扁的盒子。
“在找什么东西?这么神秘。”薛瑶打趣地说。
秦牧风只是微微一笑,并没说什么,把盒子直接递到了薛瑶的手中。薛瑶打开盒子一看,原来是两盘磁带。上面写着“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必修),英语,第二册,上”
“没想到你这里还有这样的老古董。”
“你拿去听吧,这是前一段时间我失眠的时候,一个朋友专程寄给我的,以前上学的时候一听英语总是犯困,没想到现在还能治疗失眠。”秦牧风笑了笑。
“好吧,我回去试试。”薛瑶接过磁带,放进了口袋里。
这个时候,手机响了。
“瑶瑶,你跑哪去了?今天实在太忙,每顾得上你,真不好意思啊。”是小乔的声音。
“没事儿,能够见证你最幸福的时刻,我已经很开心了,我在城西,离车站很近,准备走了。”薛瑶这才想起来,今天是来参加大学时候的死党闺蜜小乔的婚礼的。婚礼上太吵、太忙乱,根本没时间跟小乔说上话,大学宿舍的姐妹们只有自己来了,其他人都不认识,她不愿在一群陌生人中强忍孤独。
小乔的电话真是及时,提醒了自己那班车的发车时间。
“谢谢你的磁带。”薛瑶推开书店的玻璃门,那个画书签的艺术生也起了身,将酒精灯和笔存放在了秦牧风那里,两个人好像很熟的样子。
或许下一次在这座城市待得久些,一定要让他也帮自己画一个。薛瑶这样想着,往里面塞了塞脖子上的围巾。
下次来的时候,不知道会是什么时间了。或许很快吧,又或许根本不会再来了。薛瑶捏了捏口袋里的两盒磁带,笑了笑。
车站还飘着雪花,但却并不寒冷。
后记:每次写小说,给主人公起名字是一件很有趣也很头疼的一件事情,有趣的是,写到最后你能看到一个个冰冷的名字都鲜活了起来,头疼的是,起名字真的很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