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固定资产怎么申报
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半征收4%增值税的 , 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栏和附表1第10栏“4%征收率”栏填报销售额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栏填写依法减半征收的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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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旧固定资产怎么申报纳税
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应根据不同情况缴纳增值税 。首先 , 纳税人出售他们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原购买时(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已抵扣进项税的 , 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 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 ,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如果当初购买(2008年12月31日前)没有抵扣进项税 , 他们仍按原规定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应开具普通发票 , 但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购买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 , 出售固定资产时转为一般纳税人 。假设资产原值100000元 , 折旧10000元 , 当前售价95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算9累计折旧1贷:固定资产10贷:银行存款9.5贷:固定资产清算9.5贷:固定资产清算0.18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18(9.5/1.04*0.04/2)贷:固定资产清算0.32贷:营业外收入0.32延伸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对纳税申报作如下规定: (一)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办理纳税申报 , 并根据实际需要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和内容 , 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 也可以按照规定通过邮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申报纳税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 , 经税务机关批准 , 可以延期申报纳税 。经批准延期申请报送的 , 应当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 并在批准的延期内汇算清缴 。来源:百度百科-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出售固定资产?
摘要
你好 , 第一 ,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原购买时(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已抵扣进项税的 , 他们在销售时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二 ,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如果当初购买(2008年12月31日前)没有抵扣进项税 , 他们仍按原规定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应开具普通发票 , 但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适用3%征收率减2%征收的增值税政策 , 应开具普通发票 , 税务机关不得代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这一政策 , 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21年12月14日咨询记录及回答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报出售固定资产?
你好 , 第一 ,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原购买时(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已抵扣进项税的 , 他们在销售时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 ,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 , 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如果当初购买(2008年12月31日前)没有抵扣进项税 , 他们仍按原规定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应开具普通发票 , 但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适用3%征收率减2%征收的增值税政策 , 应开具普通发票 , 税务机关不得代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放弃这一政策 , 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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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固定资产如何报税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1 。主表:第5栏“(二)简易征收方式征税的货物销售额”填写9.51.04=9.13 。第21栏“简易征收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9.51.04)4%=0.37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少”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主表第5栏和第21栏一致 。日前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2年第1号公告 , 规定了一般纳税人对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方法征收的两种情况 , 即: (一)纳税人购买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 , 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将该固定资产出售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 , 销售按照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如遇上述两种情况 , 可按简易办法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 不能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出售旧固定资产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 对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进行对比解读 , 力求使一般纳税人在出售旧固定资产时能够准确把握政策 。一、旧固定资产增值税相关政策 。截至目前 , 税务总局已下发5个关于废旧固定资产的文件 , 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055-79000(财税[2008]170号);055-79000(财税[2009]9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和《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其中 , 随着财税[2009]9号文件的实施 , 财税[2002]29号于2009年1月1日起失效 。2009年以前 , 由于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 , 不允许在购买固定资产时抵扣进项税 , 也就是说企业已经承担了增值税 。如果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17%的税率征税 , 就会形成重复征税 。因此 , 对于销售价格不超过原价的固定资产 , 一般给予免税政策;2009年后 , 我国增值税政策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 允许一般纳税人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 , 原则上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按照17的税率征税 , 这与纳税人销售一般货物的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1)税务总局2012年1号文(财税[2008]170号)明确的这两种简易方法征税的情况 , 是对此前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相关规定的更明确、更全面的补充 。为什么这么说?根据财税[2008]170号:一是纳税人销售其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是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 在2008年12月31日前销售其外购或自制的废旧固定资产 , 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财税[2008]170号文件 , 单纯确定是否适用简易方法对已使用的固定资产按期限征收增值税 , 显然是不合适的 。当然 , 我们认为2009年以后自己购买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 已经销售使用的 , 按照17%的税率征税 , 是基于2009年以后自己购买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 。但其实有很多情况 。虽然是2009年以后购买的 , 但只要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项目 , 就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不能抵扣的这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17%的税率征税 , 无疑是重复征税 , 不符合税法原则 。
(二)财税[2009]9号文件分析财税[2009]9号文件纠正了财税[2008]170号文件单纯以时间为界限考虑不全面的错误 。其中规定:一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条例》第十条规定不予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 按照简易办法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出售其他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执行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 , 一般纳税人2009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 按照税法规定不可抵扣且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 按照简易办法 , 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比如 , 2009年购买的一辆供纳税人自用并征收消费税的汽车 , 如果2011年公司转让该车 , 则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税 。(三)关于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分析 。当然 , 财税[2009]9号对财税[2008]170号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修正 , 但也留下了争议 。比如你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是小规模纳税人 , 你出售固定资产的时候已经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这时候你是按照17%的税率征税还是按照简易方法减4%的税率?同样 , 对于实行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 你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按照17%的税率计税还是按照简易办法减4%的税率计税?自然 , 按道理 , 不管你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实行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 , 税法对购进的固定资产都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不包括这一内容 。按照财税[2009]9号文件规定的含义 ,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 ,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 , 减按17%的税率征税 。同样 , 实行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 在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 , 按照17%的税率征税 。但这样会导致双重征税 , 不符合税法精神 。因此 ,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明确 , 这两项按照简易办法 , 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税 。实际上 , 上述相关文件的实质体现了税法中不重复征税的基本原则 。即已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 , 如果是税法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 则在销售时按17%的税率征税;税法规定销售旧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 , 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 。综上所述 , 自2012年2月1日起 ,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政策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销售其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或者允许自制税法规定扣除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减按17%的税率征税;二是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 在2008年12月31日前销售其外购或自制的废旧固定资产 , 减半征收4%的增值税 。三是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条例》第十条规定不予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 按照简易办法 , 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第四 , 纳税人购买或制造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 , 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出售固定资产;或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 , 销售按照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照简易办法 , 增值税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 。二、一般纳税人出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不再有免税 。2009年1月1日 , 财税[2002]29号文件 , 你出售你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如果不超过原值 , 就免征个税 。如果超过原值 , 就按4%的税率减半征税 。2009年1月1日以后 , 无论是财税[2008]170号、财税[2009]9号 , 还是税务总局2012年第1号公告 , 都没有免税规定 。也就是说 , 2009年1月1日以后 , 纳税人将按17%的税率纳税或减半纳税
三 。销售废旧固定资产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2009〕90号文件和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规定 , 一般纳税人销售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税的 , 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但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 , 目前的企业防伪税控开票软件并没有2%的税率设置 , 只能设置4%的征收率 。因此 , 企业开具电脑普通发票只能开具4%征收率的普通发票 , 不能开具2%税率的普通发票 。四 。税额的计算及填写申报表(一)税额的计算假设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2008年1月购买机器设备1台 , 无任何进项抵扣 , 2009年10月转让设备 , 转让价格104万元 。那么如何计算税额 , 如何填写申报表呢?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 , 不含税销售额=1041.04=100(万)税额=1004%2=2(万)(二)填写上述申报表 , 虽然简易征收的实际征收率为2% , 但企业只能按照4%征收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21栏“简易征收方式计算的应纳税额”栏 , 填写按照4%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合计;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少额”中填写按2%征收率计算的减少的增值税金额 , 报表根据第21 -23栏的勾对关系 , 自动计算第24栏“应纳税额”的结果 。
一般纳税处置固定资产怎么申报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应按照以下公式(3%减2%)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3%)应纳税额=销售额 2% 。增值税税额为7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函〔1995〕288号)规定 , 企业销售的废旧固定资产 ,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 , 免征增值税:一是属于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的货物;二是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 , 已经使用的;第三 , 价格不超过原值 。同时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的旧货和纳税人销售的应税固定资产) , 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 也无论是否被批准认定为调整旧货试点单位 , 均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八)项规定 , 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 , 按照下列情况缴纳:1 .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 从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该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格或者取得该不动产时的价格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2016年4月30日前销售其自建不动产的一般纳税人 ,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当从总价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款或者取得不动产价款后的余额 , 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后销售自有房地产 ,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 以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5%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购买的房屋和个人销售的其他不动产) ,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不动产的原购买价格或者取得该不动产时的评估价格后的余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不动产时 , 应当以总价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 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 , 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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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开票申报
【出售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固定资产出售 如何申报,固定资产出售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没有 ,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 , 你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票 , 缴纳增值税 。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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