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的传播特征问题及对策研究 电商可以研究什么问题,跨境电商B2C业务的成功要素

一、电子商务主要是做什么的?
电子商务是借助信息网络技术,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 。也可以理解为在互联网、内网、增值网上进行的电子交易活动及相关服务,是传统商务活动各个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务活动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电子商务可以提供在线交易和管理服务 。因此,它具有广告、咨询和谈判、在线订购、在线支付、电子账户、服务交付、咨询、交易管理等多种功能 。1.广告电子商务可以借助企业的Web服务器和客户的浏览,在互联网上发布各种商业信息 。客户可以借助在线检索工具快速找到所需的产品信息,而商家可以利用在线主页和电子邮件在世界各地做广告 。相对于过去的各种广告,网络广告成本是最低的,而给客户的信息量是最丰富的 。2.咨询洽谈电子商务可以通过非实时电子邮件、新闻组、实时讨论组等方式了解市场和商品信息,洽谈交易事务 。如果有进一步的需求,还可以使用在线白板会议来交换实时图形信息 。网上咨询谈判可以超越面对面谈判的局限,提供多种便捷的异地交谈形式 。3.在线订购电子商务可以通过Web中的交互式邮件传输来实现在线订购 。在线订购通常会在产品介绍页面提供非常友好的订购提示信息和订购互动格式框 。当客户填写订单时,系统通常会回复确认信息表单,以确保收到订单信息 。订购信息也可以加密,这样客户和商家的商业信息就不会泄露 。4.网上支付电商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流程 。网上支付是一个重要环节 。信用卡账户可用于客户和商家之间的支付 。在互联网上直接使用电子支付手段,会节省很多人在交易中的开支 。在线支付将需要更可靠的信息传输安全控制,以防止欺骗、窃听和欺诈使用等非法活动 。5.电子账户网上支付必须有电子金融的支持,即银行、信用卡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要为金融服务提供网上运营服务 。电子账户管理是其基本组成部分 。信用卡号或银行账号是电子账户的标志 。其可信度需要通过必要的技术措施来保证,如数字凭证、数字签名、加密等 。这些措施的应用提供了电子账户操作的安全性 。6.服务交付对于已经付款的客户,应尽快将他们订购的货物交付给他们 。虽然有些货物是本地的,有些货物是异地的,但电子邮件将能够在网络中部署物流 。最适合在网上直接交货的商品是信息产品 。如软件、电子书、信息服务等 。它可以将货物直接从电子仓库发送给客户 。7.咨询电商利用网页上的“选择”、“填空”等格式文件,可以方便地收集用户对销售服务的反馈 。这样企业的市场运作才能形成闭环 。客户反馈不仅可以提高售后服务水平,还可以使企业获得改进产品和寻找市场的商机 。8.交易管理整个交易的管理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人、钱、物,企业之间、企业与客户之间、企业内部的协调管理 。因此,交易管理涉及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为交易管理和各种应用服务系统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这样才能保证电子商务得到广泛应用 。信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立法进程再次提速 。《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强化了电商平台对反假的监管责任
【电商直播的传播特征问题及对策研究 电商可以研究什么问题,跨境电商B2C业务的成功要素】这意味着,未来可能禁止电商经营者“刷单”和“刷信誉” 。在业内看来,进一步细化的草案将有效促进网络空间秩序的管理,将禁止刷单等规则纳入草案,也将使未来电子商务的规范管理有法可依 。1.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而言,草案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原草案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等必要措施 。不难看出,二审稿进一步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从“知道”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表述变化,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控制假货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 。通过强化电商平台侵权假冒责任,体现了立法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保护 。为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规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草案二审稿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期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标注为自营业务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应当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责任 。针对“刷单”“刷信誉”等不正之风,草案拟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2.填补监管漏洞草案二审稿严格禁止电商经营者刷单、刷信用后,可以预期,这将大大减少当前行业刷单的隐性乱象 。单手一刷每天只需要刷不到20单就能获得100元左右的回报 。如果能争取到其他单手加入群,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甚至在平台商家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行业内也传出了“不刷单等死”的理论 。刷单行业就像是行业的毒瘤 。虽然平台一直处于打击刷单的高压态势,但隐藏的刷单产业链在没有执法力量的无奈下使用平台,依然吸附在电商平台上 。草案二审稿中,明确电商平台连带责任的内容,进一步对电商平台打击假货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事实上,加强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就是坚持正版品牌,打击通俗意义上的假货,一直是电商行业发展的共同话题 。JD.COM全球购因为有第三方商家在平台上销售假冒“虎虎牌”保温杯而陷入舆论风暴,虽然事后JD.COM出示了该集团的证据
与正品虎牌的授权合作早于2014年就已经展开,但第三方商家的售假行为仍不能彻底打消社会各界的疑虑 。3、政策仍存细化空间目前仍处审议阶段的电子商务法距正式出台尚有一段时日,各界对法案进一步细化也抱有较高期望 。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进一步细化显然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网络空间的秩序管理 。除了将禁止刷单的行为增加在草案中,后续还需要考虑如何对刷单处罚措施进行细化,但考虑到互联网行业所存在的特性,草案内容的细化乃至落地实施仍需要经历一段持续推进的过程 。而在假货治理方面,如果说原草案中对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的限定条件是平台存在主观放纵,在草案二审稿中的表述则意味着,电商平台需要进一步做到在商家审批、入驻环节的审核强化,甚至对于一些消费者在评论中提到的售假线索也要做出相应的线索追踪 。今后电子商务法应增加媒体购物的相关内容,网络购物与电视购物、电话购物、广播购物、报纸购物相结合的模式大量存在,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一种全渠道趋势,此外,现在流行的一些网络直播以及相关经济行为,也采取摄像和录像的方式向消费者呈现,这与传统电视媒体并无二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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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电子商务研究生的问题就从我个人所见所闻来看,我认为电子商务这个专业实在没有读研的必要 。读研的人群分为几大需求,一是势必要读研的专业如法律和医学,二是本科所在学校不好要换个好大学读研,三是对研究实在有兴趣,如部分文学和数学专业学生,四是就业需要,如打算当老师等,你看看你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呢 。电子商务这个专业不具有过度研究性,我甚至认为国际贸易电子商务高翻这些专业设置研究生阶段教育是很奇怪的 。以电子商务为例,这是一个极具实践性的专业,开拓市场开展贸易都是需要真刀真枪到社会上拼的,在学校能学出什么名堂呢?又有哪个公司单位会看中这种专业的高学历呢?就好比管理学,在中国,你就是说你是北大管理学博士你到企业去面试看看,不可能有任何老总会因此把企业交给你管的 。对于你的三个问题的回答就是:1,电商的就业现在不是很好,就业起点和一般的市场销售一样,这个东西毕竟是要在实践中见功夫的(当然,家里有关系什么的另说);2,电商毫无必要读研,反而浪费时间;3,如果换专业倒是可以考虑,但是你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想明白你到底是想继续深造还是只是暂时不想工作,如果是后者我认为大可不必选择考研 。由于现在普通高校的研究生学历日渐贬值,而你如果换专业又没有先天优势,还要花很大功夫去考,考上了还要花几年时间去读,读完了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因此我个人建议你还是以就业为中心,平时多做一些实习,多积攒经验 。
三、电商面临的问题是什么电商面临的问题如下:空间平台缺失:电商要发展壮大,需要空间和平台来支撑,且受物流等要素影响比较大;专业人才缺乏:电子商务需要多层次、综合型、实践型的复合型人才;政策措施缺位:这几年,很多地方政府都把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重点培育,但由于前期发展缺少扶持政策引导,大多数电子商务企业还处于小、散、乱、弱的状态,多数处于“一根网线+一台电脑+几个人”的初级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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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子商务的利与弊是什么?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技术平台为传统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无比宽阔的发展空间,其突出的优越性是传统媒介手段根本无法比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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