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对跨境电商征税多少 什么是跨境电商的税收和物流,跨境电商税收征管

一、跨境电商物流是个什么样的职业?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海关的贸易主体达成交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 。(1)全球论坛网络是一种无边界的媒介,具有全球化和去中心化的特点 。因此,依附于网络的跨境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和分散的 。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电子商务是一种无国界的交易,失去了传统交易所的地域因素 。互联网用户可以向市场提交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服务,而无需考虑跨越国界 。网络的全球性特征的积极影响是最大程度的信息共享,而消极影响是用户不得不面对由于文化、政治和法律的差异而带来的风险 。任何人只要有一定的技术手段,随时随地都可以让信息进入网络,相互联系,进行交易 。美国财政部在其财务报告中指出,对基于全球网络的电子商务活动征税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电子商务是建立在虚拟的计算机空间上的,它失去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地理因素;在电子商务中,制造商倾向于隐藏其住所,而消费者对制造商的住所漠不关心 。例如,一个非常小的爱尔兰在线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和服务,通过一个网页,全世界的消费者都可以点击和查看,只要消费者连接到互联网 。很难确定这笔交易发生在哪个国家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务机关带来了许多困难 。税权只能在一国之内严格执行,网络的这种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对一国之外的网络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 。此外,互联网有时还扮演代理人的角色 。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往往需要有一个有形的销售网点 。比如图书通过书店卖给读者,而网上书店可以直接完成整个交易,而不是书店 。问题是税务机关往往依靠这些销售网点来获取税收征收、代扣代缴所得税等所需的基础信息 。没有这些销售网点的存在,就很难行使税权 。(2)无形网络的发展使得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传播普及 。在全球网络环境中,数字传输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体进行,如数据、声音和图像 。这些媒体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所以是隐形的 。以电子邮件消息的传输为例 。这条消息首先被服务器分解成百万个数据包,然后根据TCP/IP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目的服务器,重新组织后转发给接收方 。整个过程在网络中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数字传输活动,其无形的特点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对卖家的交易活动进行控制和检查 。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数据代码的形式,这使得税务稽查人员无法准确计算销售收入和利润收入,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基于数字传播活动的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特征也必须是无形的 。传统交易主要是实物交易,但在电子商务中,无形产品可以取代实物成为交易的对象 。以书籍为例 。传统纸质图书的排版、印刷、销售和采购,都被视为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然而,在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只要购买在线数据权利,就可以使用书中的知识和信息 。但是,如何界定交易性质、如何监管、如何征税等一系列问题给税务和法律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C)匿名性(anonymous)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分散性和全球性特点,很难确定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地理位置 。
在线消费者通常不会显示他们的真实身份和地理位置 。重要的是完全不影响交易 。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中,隐藏身份的便利性立刻导致了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 。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 。显然,这给税务机关造成了麻烦,他们无法查清应纳税的网商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无法了解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谈不上审核核实 。交易的一部分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是看不见的,这对税务机关来说是致命的 。以易贝为例 。易贝是美国的一家在线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企业拍卖任何物品 。到目前为止,易贝拥有1.5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万件物品,总成交额超过800亿美元 。电子商务交易的匿名性导致逃税现象的恶化,网络的发展降低了避税成本,使得电子商务避税越来越容易 。电子商务的匿名性使得纳税人利用避税天堂的网络金融机构逃避税收监管成为可能 。电子货币的广泛使用,以及互联网在一些避税天堂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完全税收保护”,使得纳税人可以将他们在世界各地的投资收益直接汇往避税天堂网上银行,从而逃避应缴纳的所得税 。美国国税局(IRS)在其最大规模的审计调查中发现,大量居民纳税人通过离岸避税天堂的金融机构隐瞒了大量应纳税收入 。美国政府估计,由于避税天堂的网上银行有“完全的税收保护”,大约有3万亿美元的资金隐藏在避税天堂 。(4)瞬间 。对于网络来说,传输速度与地理距离无关 。传统的交易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 。发送和接收信息的时间差不同 。然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与生活中的面对面交谈几乎是一样的,不考虑实际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一方发送信息,另一方接收信息 。一些数字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 。)也可以即时结算,下单、付款、发货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沟通和交易的效率,消除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着法律危机 。在税收领域,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终止、变更,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不仅使得税收收入来源被抵扣,
缴的控管手段失灵,而且客观上促成了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随意性,加之税收领域现代化征管技术的严重滞后作用,都使依法治税变得苍白无力 。(五)无纸化(Paperless)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 。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 。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 。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电子商务以数字合同、数字时间截取了传统贸易中的书面合同、结算票据,削弱了税务当局获取跨国纳税人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的能力,且电子商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密措施也将增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的难度 。在某些交易无据可查的情形下,跨国纳税人的申报额将会大大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征税款都将少于实际所达到的数量,从而引起征税国国际税收流失 。例如,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传统税种之一的印花税,其课税对象是交易各方提供的书面凭证,课税环节为各种法律合同、凭证的书立或做成,而在网络交易无纸化的情况下,物质形态的合同、凭证形式已不复存在,因而印花税的合同、凭证贴花(即完成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便无从下手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 。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 。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 。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跨国电子商务具有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诸多特点,而传统的税法制度却是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产生的,必然会在电子商务贸易中漏洞百出 。网络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社会,也给税收法律规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 。欢迎登录长风网获取最新物流资讯 。
【电商法对跨境电商征税多少 什么是跨境电商的税收和物流,跨境电商税收征管】

电商法对跨境电商征税多少 什么是跨境电商的税收和物流,跨境电商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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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是怎样的?跨境进口电商通常采用直邮和保税自营、以及直邮+保税三个模式 。1、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2、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同时,《通知》对行邮税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调整为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和60%,以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 。4、新政下,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负有升有降 。对于单价多在500元以下的母婴用品而言,原本的零税负变成了11.9%的缴税比例,而对于单价超过100元的化妆品来说,原先50%的行邮税则降为了32.9%的综合税率 。
三、请问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一般贸易进口属于进口贸易,大多数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需要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基本商业单据,还需要提单等一系列货运单据 。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费者,而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完成进口货物的通关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同时对于海关来说,也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 。跨境电子商务从本意上是国家想对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有效监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对进口市场的冲击,进行规范性的引导 。二、税收制度不同首先引入一个关键词“税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实行的并非单一税制,对于进境商品,区分性质征收:货物税和物品税 。货物税就是针对一般进出口贸易行为产生的进出境货物所征税,其征税标准是《税则》,包括确定税号、完税价格、监管证件等一系列行为,征收的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双反税等等 。物品税则是指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征收的税(《海关法》第46条),征税标准是《进境物品税目表》,分商品类别,确定几档征税,征收的税种就是进境物品税(行邮税) 。跨境电商常接触的一个词“保税备货”,关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规范的说法是“保税进、行邮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有详细解释),简单说就是商品免税进入保税区,出区时候征收行邮税 。关于进境货物税和物品税,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论,但总体从税额上来说,物品税可能较低 。三、监管方式同新政提出要在跨境电商邻域推行一般贸易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行业引发了一场强震,并有可能成为压死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正规军”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般贸易进口的监管更严格,手续要求更严格、更繁琐,耗时更长 。关于一般贸易检验检疫的繁复,以食品为例:办理通关单需随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食品成分分析表、进口许可证、企业首次进口食品类的进口声明、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安全性评估材料等10余种单据 。还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备案等前置性审批,不仅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且未能满足前置性审批条件的商品将无法进口 。四、环节不同在外贸电商时代,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变,而跨境电商则要求尽量减少或缩短各种环节以尽量降低中间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在外贸电商时代,交易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税收不同外贸电商体现的是传统的一般贸易,涉及到复杂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商面临的税收一般就要简单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邮税而已 。七、经营模式不同外贸电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却是B2C 。显然,跨境电商的确不等于外贸电商,跨境电商体现的是一种与传统的外贸电商有极大不同的新型的运行模式;只不过广义的跨境电商也包含了外贸电商而已 。扩展资料:跨国电子商务贸易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一、全球性(Global Forum)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 。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 。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 。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 。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 。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无形性(Intangible)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 。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 。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三、匿名性(Anonymous)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 。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 。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 。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 。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 。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 。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 。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 。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 。五、无纸化(Paperless)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 。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 。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 。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 。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 。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 。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电商法对跨境电商征税多少 什么是跨境电商的税收和物流,跨境电商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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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境电商与外贸有啥区别?我们今天的跨境电商本质上来说并没有改变,还是属于国际贸易,只是增加了配套服务,尤其是物流服务和结算服务 。利用这次机会,笔者尝试将跨境电商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做了一个总结性的分析,叫做“三横三纵矩阵”,希望能够透视骨骼一般看清跨境电商的肌理 。跨境电商的三横这是国际贸易和跨境电商的三横,笔者相信诸位业者都属于其中某个层次,我们花一点时间来看里边具体的存在 。就贸易商而言,我们居于中间层次,这里我们常见的有国内供应商,海外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银行及支付平台 。这个组成基本涵盖了目前的众多业者与业态 。同理,国外也如此,举一个印度的跨境电商例子,一个印度跨境电商要把产品卖到中国,他干的第一件事情是找一个工厂,然后贴上或不贴上自己牌子,在网上卖给一个中国的买家,然后用PAYPAL付款,用ARAMAX快递寄到手上 。反之亦然,一个深圳的跨境电商要把手机壳卖到德国,在深圳组织货源,用PAYPAL收款,然后用EMS小包寄到客户手上 。这个简单的交易出现了跨境电商贸易层次的基本成员:生产供应,贸易交易以及结算 。那么,我们做跨境贸易的除了关心自己的产品,接下来就是物流的交付 。我们往下看 。跨境下游的物流层次,对跨境电商而言,邮政、快递、海外仓库是我们常见的 。实际的物流交付方式也就以这三者为主 。物流盈利还是靠规模和距离 。物流盈利的第一个因素是距离,这个大家都能理解 。跨境物流商做到英国、德国、巴西及俄罗斯,距离的延伸需要最基本的燃油成本、劳动力成本及承运载体运营成本 。笔者走过30多个国家,物流行业的地区差异非常大,但物流本身更需要的,是规模化 。规模,做空运的都知道叫做TONNAGE IS POWER(吨量就是力量),iPhone6面世,第一批100多吨货量能把其他客户完全挤走,未来3个月你要找这航空公司获取舱位,也是强人所难;规模在海运方面则主要是箱量指标,地球上90%的货物还是靠海运交付的,现在海运仓的做法也是看中了海运价格分摊到SKU(库存量单位)以后相对便宜,因此才会出现“海运交付+海外仓发货”的模式,本质还是规模效益 。贸易的上游层次,是法律 。这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点 。在真实的跨境贸易和物流当中,每个节点都受到法律层次的约束,包括中国及目的国法律的多层次的约束 。可以说,法律就是我们的工作圣经 。我们认真看这三横当中法律层次,核心就是海关 。就笔者的理解而言,全球海关都以“税”为核心点,包括DRAWBACK(退税),DUTY(关税) 和TAX(税),DRAWBACK也就是退税政策,DUTY固然是关税,TAX还应当包括增值税、销售税和所得税 。跨境电商情况下,涉及到“税”主要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主体认定,货是谁的?第二个是,退税与否,交税与否?可以说,在法律层次而言,对整个跨境电商业态具有决定意义,总结而言则是:“税决定物流,税决定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纵相对第一部分的“跨境电商三横”展示了业态内的各种产业,跨境电商的三纵则直观地体现了跨境电商的主体 。好了,我们说三横主要是跨境电商的层次,现在说三纵是跨境电商的主体 。不管是B2C,还是B2B,还是B2ABCDEFG 。笔者很反对这种模式化的伪装高大上,实际上跨境电商的主体,本质就是做贸易的,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就是跨境零售,中间就是一般贸易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的核心问题还是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装及新兴的3C产品,进口集中在保育类别的奶粉、健康食品及美容产品( 化妆品) 。跨境出口和跨境进口之间在SKU成规模化后,开始出现一般贸易形式 。比如进口一罐奶粉叫做跨境进口,进口50吨奶粉叫做一般贸易 。反之亦然,无论两者怎么变,投资方怎么改称呼,只要规模化就是一般贸易 。行文至此,诸君开始慢慢接触到了跨境电商的本质还是在做国际贸易,只是随着结算条件及物流发达以后才开始形成的小规模个人出口,一旦成规模,又回到一般贸易的轨道 。实际上,在一般贸易上,没有任何本质的改变 。总结而言,跨境电商的主体就是:出口个体,进口个体及一般贸易 。跨境电商的三横三纵矩阵(ICL矩阵)言至此,三横讲业态,三纵讲业者,三横三纵的结合就是跨境电商的矩阵 。这里涵盖了三横,跨境电商面对的法律约束,贸易主体和物流交付;三纵,跨境出口,一般贸易和跨境进口 。诸位不妨细看此矩阵,基本涵盖了业者的前世、今生与来世 。前世,我以前做什么;今生,我现在做什么;来世,未来打算做什么?即便是一个做法律咨询的业者,亦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这个矩阵的每个节点都是一个产业,而这个矩阵的整体则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 。可以说,每个节点的产业内涵既包括“个体户”也包括“平台”,节点的外延则反映了该产业所受到的制约 。这在最近的跨境电商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发现,也算是我们的一个总结成果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吧,这个矩阵构成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结构,也分析出跨境电商的本质:中国产品以中国服务交付近年来在新技术的推动下,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我国外贸的新增长点和重要力量 。2020年5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文件,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上之前已经获批的59个,至此,全国将有10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覆盖30个省、自治区、市 。国务院将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0年10月13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统计,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元,增长52.8%,市场采购出口5098.6亿元,增长35.5% 。作为新兴贸易业态,跨境电商凭借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逆势上扬,成为稳外贸的重要力量 。RCEP协议生效后,5个成员国内的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削减,其中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以此保障商品的自由贸易,尤其是中国和日本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这些无疑都为蓬勃发展中的跨境电商带来重大机遇 。RCEP一共有20个章节,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以及自然人临时移动4个方面的市场开放及相应规则,并纳入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及中小企业等多项现代化议题 。其中有诸多关于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这些举措在减免关税、提高贸易标准化水平以及削弱贸易壁垒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家认为,随着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我国跨境电商相应的交易成本也会随之下降,使得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变得更简单,同时商品进口成本大幅下降,这会很大程度上提升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有助于实现跨境电商行业的规模经济发展 。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常委会议部署落实RCEP实施生效有关工作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本就走在世界前列,RCEP签订后这种优势更为明显 。届时,区域内各成员国的资源、商品流动、技术和服务资本合作,以及人才合作将会更加便利,有利于创造价值和整合资源,这将为我国跨境电商在海外仓的建立与运作、东亚和东南亚市场的建立以及国际人才的招聘方面带来巨大机遇 。尤其是在B2C模式上,原来所面临的地域文化差异、物流配送难、支付信任以及宽带成本和网速限制等现实问题将会随着区域经贸一体化逐渐得以解决 。未来跨境电商发展更强调品牌化和海外目的国本土化,这些都需要跨境电商企业大量的海外资本投入 。2020年很多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布局海外仓,RCEP区域内规则统一以后,对于区域内的投资者来说,进入了一个国家等于进入了区域的全部国家,这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效率最优化 。同时,区域内跨境电商市场将从野蛮生长逐步转向规范发展,并围绕跨境电商形成一个紧密的生态链和服务链,继续促进跨境电商的转型升级 。另外,区域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将释放巨大市场潜力,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而随着跨境电商便捷度的提升和零关税带来的商品价格优势的释放,将进一步加速海外高端消费回流 。原创整理不易,如果觉得有帮助,帮忙留个赞~关注公众号也可获得更多关于外贸的最新时事和干货内容哦~(本文精选至焦点视界)
五、跨境电商是什么?和传统的电子商务有什么区别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境地域的交易主体之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达成交易,溯源在线订购、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递送商品,清关,最终送达,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传统的电商,其交易买卖双方一般属于一个国家,即国内的商家卖家在线销售给国内的买家;而跨境电商是不同国别或关境地区间的买卖双方进行的交易,从业务模式上简单来看,多了国际物流、出入境清关、国际结算等业务 。跨境业务包括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同样,跨境电商也包括进口跨境电商和出口跨境电商 。电商的运营模式都是大同小异,运营模式理论都是一样的 。但是跨境电子商务可以拓宽我们本身的业务,好不好做,那肯定是要看团队运营和选品的 。扩展资料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子商务
电商法对跨境电商征税多少 什么是跨境电商的税收和物流,跨境电商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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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境电商和进出口有什么区别?1、贸易方式的不同一般进口贸易所有流程都是线下进行的,包括面对海关、国检等部门的监管所提供的商业合同、单据等手续,都需要两个企业面对面一一对接;跨境电商大部分是用B2C贸易方式,全都进行线上交易,大大减少了解决货物通关各项流程的时间和精力 。这也就体现出了跨境电商平台高效、便捷的优势 。并且在跨境电商平台交易时商品大部分都是未纳入海关统计的 。2、通关模式也有所不同一般贸易进口是需要向口岸海关申报,税制为货物税,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的税种较多,监管手续也很严格,总之就是时间长而且成本高;跨境电商的通过模式有很多种,包括分类通关、无纸化通关等,而且商品大多是原装本土版,有效节省清关、人力及发货成本,提高了速度与效率 。3、物流方式不同一般贸易进口方式多为集装箱式的海上运输,容量较大,进口商在海关办理完手续后将货物体会自己的仓库存放;跨境电商的物流方式有国际小包、快递、海外仓储等方式,显然是比走海路要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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