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分级规定

1855年法国葡萄酒分级制度首次确立,至今发展成为法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最完善的葡萄酒分级制度之一。目前最普遍的法国葡萄酒分级制度将葡萄酒分为四个等级:AOC级,VDQS级,VDP级和VDT级。前二类属于区限优质葡萄酒,后二类属于日常佐餐酒。 法国制定有很严格的法规对葡萄酒的质量加以管制。从日常餐酒到法定产区葡萄酒都有明确的生产条件以及相对的查核系统,还有相关的常设机构去确保法规的执行。

AOC级
AOC级的全称为:法定产区葡萄酒(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简称AOC)。它的有关监管法例条文最为严格,这些条例涵盖下列因素:法定葡萄园范围(原产地区)、酿酒葡萄品种、葡萄栽培方式(株行距、架式)、修剪方法和管理措施、最高产量、酿造工艺、陈酿工艺、陈酿贮藏条件和最低酒精含量。法定产区葡萄酒必须符合由INAO(Institut National des Appellations d’Origine)订定且经法国农业部认可的上述生产条件,所有法定产区餐酒都必须经过分析及正式的品尝。经过正式品尝通过的酒可获INAO授给的证书,才可以用所申请的法定产区名称推广。上述严格的规定确保了法国AOC酒始终如一的高品质。
【法国葡萄酒分级规定】VDQS
法国葡萄酒分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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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QS的全称是:优良地区葡萄酒(Vins Delimites de Qualite Superieure,简称VDQS或AO VDQS)优良地区葡萄酒(VDQS)等级的条件包括原产地区、葡萄品种、最低酒精含量,每公顷最高产量,培植方式,酿酒方法、生产的地区、酿酒葡萄品种、最低的酒精度(minimum alcoholic content)、每公顷最高产量、栽培管理措施、酿造工艺。优良地区葡萄酒生产也是由INAO严格地规定和查核的,必须符合上述条件;并通过由专家所组成的正式委员会对酒的分析和品尝,才能获得适当的葡萄酒生产者协会授给等级标志。
V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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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P的全称是:地区特色葡萄酒(Vins de Pays)日常餐酒中最好的酒即升为地区特色葡萄酒;地区特色葡萄酒的标签上可以标示产区。要列级为地区特色葡萄酒,必须符合以下的品质标准:只能使用被认可的葡萄品种,而且必须产自于标签上所标示的特定产区(县内的个别地区,或包含几个县的地区);在地中海必须要有10%的天然最低酒精含量;其它地区则是9%或9.5%;经过分析后必须有符合该类酒的相关特性,同时要有令人满意的口味和香味,这些酒得经过Office National Interprofessionnel des Vins (ONIVINS)核准的品酒委员去品尝。
V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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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T的全称是:日常佐餐葡萄酒(Vins de Table),又称为混合葡萄酒(Vins de Coupage)。日常佐餐葡萄酒为多品种或不同地区的葡萄原料混合酿制,或是不同产地、甚至不同国家生产的原酒调配而成的。法国的日常佐餐葡萄酒有下面几类:1. 法国日常佐餐葡萄酒 (Vin de Table francais):即以产于法国范围内的酒,可以是单一产区的酒或是数个产区的酒调配而成的2. 来自EEC不同国家的葡萄酒 (Melange de vins de differents pays de la Communaute ueropeenee): 即以来源于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家的葡萄酒调配而成。3. 采用EEC某国葡萄在法国酿制的葡萄酒(Vin obtenu en France a partir de raisins):即以欧共体成员国生产的葡萄汁在法国酿出的酒。要注意的是欧共体成员国以外的酒是禁止用来调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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