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之《查令十字街84号》
几个月前在看一部电影的时候发现了这本书,电影的名字已经不记得,说的是远隔千山万水的两个年轻人,原本并不认识,偶然间通过信件发生了联系,然后就是一步步的由敌视转变成了依依不舍,最后终成情侣的故事。那其中的一个关键元素就是本文的主角,《查令十字街84号》。开始还没有太注意,无奈它一次次的出现,到影片结尾时发现,原来这书才是电影的幕后大BOSS,呵呵,记下,找来看吧。
那么,先介绍一下主角吧。
《查令十字街84号》,书名其实是英国伦敦的一个地址,一间小小的书店就在这个地址经营,赢利方式就是收购旧书,然后卖掉。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店主人早已故去,且无后人继续经营,那就……了,是吧。
那么,故事来了,1949年(这一年是很好的一年!呵呵)的一天,书店里收到了一封从美国邮来的信件,一位酷爱英国文学的女士(海莲·汉芙)偶然间听说了这间小书店,就写信来求购几本书,那么上门的买卖当然没有不做的道理,于是由店里专门的负责邮购的人(费兰克·德尔)写回信、寄书,就这样,书信往来不断一直持续了二十年,二十年呢!这两个人就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培养了深厚的情感,并且,女主角也渐渐的与书店里的其它人有了联系,书店的所有人通过书信也都喜欢上了这个大洋彼岸的美国姑娘,是的,是姑娘,海莲·汉芙小姐终身未嫁。
那么,本书最让人感到遗憾的恐怕就是,汉芙小姐虽然一直一直想去英国,在英国的土地上感受英国的文学、文化,想去看一看那间属于“她的”小小书店,想去看看她最好的朋友——费兰克·德尔,但二十年间竟然一直没有成行,最后,男主角因病去世。对了,就是说,男女主角一直没有见面。
【读书笔记之《查令十字街84号》】还有,这本的正文其实是书信集,据说是海莲小姐把她跟英国朋友们的书信直接送到出版社就发表了,然后就成了名人了。然后,这书就火了。然后,很多很多年之后,就有了这篇小小的,可有可无的文字……
这本书被誉为“爱书人的圣经”,我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费心在网上找,不过呢,女主角的对书、对买书、对看书的独特观点(到少于我是)确实对在下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极有可能会改变我对于选书、看书的方法。
首先,是喜欢看旧书。为啥来着?有点记不得了呢。这个跟我可不太一样,我喜欢看新新的书,带着油墨的气味,感觉好极了,最近都改成电子书了,啥味也没有了,也很适应,会不会是因为学理工的关系,一直以来对书只是注重内容,哪里管它什么封皮、纸张、出版社,甚至错字不断的盗版书也照看不误。不过现在想想,拿本真正的精美的实体书来看又似乎非常带感呢!这个不算是跑题了吧,说我干啥?对了,汉小姐的买书的一个特色就是,不买没看过的书,“就好像是买衣服,你总不会买了才试,对吧”,所以买书也要看了才买的。
其次,是看书的时候一定要拿一支笔,随时写写画画,把一时的感受写在书的白边处,将来就可以重温此刻的心境。我知道很多人都有这种习惯,我是一直都没有,我是那种喜欢书上干干净净的人,从很小就是如此,连在教科书上勾出重点的文字段都不喜欢,实在不行也要小心翼翼的画最少的笔迹在书上,嗯,一直如此,不知经过这番洗礼后会不会突然变了呢,看吧~。对了,书的后半,汉小姐得到了一本《五人传》,百年历史的精品包装,我当时就在想,其实现在也在想,“这本书看的时候,还要不要画点啥上去呢?有没有想看其它书一样写写画画在上面呢?”书上是没有交待了,不知哪位高才能教我。书里有一封信还提到了汉小姐的另一读书爱好,就是找上一本足够优雅的书,“危襟正坐”,朗读之。为了找到一本书完整版,甚至花上几天工夫,又不惜求助远方的费兰克,那是对书的真正的爱,近乎于苛刻。想起来是不是与中国古时书塾里老先生的读书方法一样,细思也满带感的,以前为什么不喜欢呢?
还有,就是对于书的价值的看法。当时的英国正处于食品供应非常紧张的时候,汉小姐了解到后,虽然自己也是手头拮据,也没有影响到她不时的给她身处英国的朋友们寄送生活的必须品,朋友们当然也会写信表示感谢,于是就有了这样的言论:“我送你们的这点东西,最多几周就用完了,而你们给我找到的这些书籍却是可以陪伴我许多许多年的,我其实是占了大便宜的”,不是原话哦,意思没错就好吧。说的没错呢,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会比书更有价值呢?
另外,对于不会再看的书,女主角的做法真的令人有些钦佩了呢,说来也简单,就是扔掉就好了。这世间有多少人买了书,看一遍,有的甚至都不看,放到书架上再也不碰了,那这些书有与没有还真的没什么差别了呢。但是,就是不能扔,呵呵,“哇,书都可以扔掉呢,你是不是个爱书的人?”
那么,我所看到的就这些喽,欢迎指教。
前年入手了一台Kindle,感觉着实是不错,所以已经开始清理一些旧的书藉了,这回可好,又开始幻想着弄一个书房,也不要太大,摆满各色图书,随手一本,找个地儿一逶,会不会很好。(闭目一想,竟然感觉颇佳,着实的有一些踌躇,要不要真的试试呢……哈)
这书我看到大约三分之一左右就开始舍不得太使劲看了,不想太快的看完,真的好像很少有书能让我如此呢。
看着一封封的书信往来,体会着那种看信与写信时的感觉,很想也写几封信来试试呢,给远方的友人写一封长长信,邮出去,然后,开始期待着回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期待与忐忑一点点的加剧,直到那期待中的信件飞到你身前,感觉超极好有没有?怎样,你有没有厌倦了微信、QQ、电邮的一点距离感也没有的对话式的信息,来吧,开始写信吧~
书里对这个小小书店的描写来自汉小姐的一位友人,这位到伦敦去办事,于是就帮汉去看一看“她的”书店与费兰克,那短短的几句话,真的有点让人心生向往,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往伦敦去朝圣。“这是一间活脱从狄更斯书里头蹦出来的可爱铺子……”,“……一走进店内,喧嚣全被关在门外。一阵古书的陈旧气味扑鼻而来。……”,“极目所见全是书架——高耸直抵到天花板的深色的古老书架,橡木架面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真不知道我们的汉小姐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是如何克服自己的立刻冲向伦敦的欲望的?
“想念您”,费兰克的最后一封信的未尾,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第一次出现了这样的一句,不知别人是如何想的,如果不是人为添加的,那真好像是一句谶语一般,又好像是对两个从未谋面的至交好友的完美的诠释。许多人,好像这书改编的电影也是,认为这两位之间已经生出的爱情的火焰,我却觉得,其实,人生得一知己实难,所以,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呵呵,只是看到这三个字后,颇为感慨!能让费兰克这位英国的保守的绅士说出这三个字,那么汉在他心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好吧,好吧,貌似还写了不少,不知道会不会显得太啰嗦了呢?也不算吧,是不,着实是一本好书。
也是自诩为爱书的人,竟然连“爱书人的圣经”都没看过,着实的惭愧加汗颜。
其它的不说了,这本呢,真的考虑弄一本实体书来收藏着,然后,下一次看的时候,画个“天翻地覆”。
OK,就到这里,再见吧~
第一次尝试着写一点东西,希望能够给看它的人带来一丝微微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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