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急诊科拒收患者,法院判决出乎意料丨医法汇( 二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急诊科拒收患者,法院判决出乎意料丨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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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是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书写病历 。急诊科同样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且其抢救室内应当备有急救药品、器械及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当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置的功能 。本案中,丙医院未按规定书写及保存病危通知书,在封存和庭审中均未提供 。同时,法院查明丙医院并未将患者送入抢救室,而是推入病房,且该病房内没有急救器械,不利于患者的救治,据此法院认定其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
关于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即将于明年实施的《民法典》中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乙医院和丙医院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法院推定过错 。司机林某已经与患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46万余元 。患者家属又以同一死亡事实向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同一事件患者亲属双份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仅支持了患方精神损害赔偿的部分诉求 。
(本文系医法汇原创,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均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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