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最新!这些地方来浙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今天下午3时举行,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卫健委负责人出席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核酸检测|最新!这些地方来浙人员要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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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通报最新疫情情况,并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
(最新疫情情况:浙江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英国输入,密接者均已集中隔离)
一、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人物并防”措施 。综合判断前阶段国内相关病例呈现的风险因素,浙江省全面加强冷链食品、重点场所环境、重点人员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切实增加日常检测频次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装卸运输工具、产品外包装等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 。着力健全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入境口岸货物装卸搬运工作人员防疫措施 。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底线思维,着眼于县级5—7天内完成辖区内人口最多的乡镇(街道)全员筛查、市级5—7天内完成辖区内人口最多的县(市、区)全员筛查、省级5—7天内完成1000万人次筛查的标准,准备社区全员核酸筛查能力 。深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防护意识,浙江省制定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措施指引,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引导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习惯,根据具体场景落实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规范要求 。针对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情形,组织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其中,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 。目前,全省已完成流感疫苗接种181.7万人,着力降低流行性感冒与新冠肺炎叠加传播的风险 。
二、加强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感染防控 。从一些城市新近发生的病例看,对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防控必须慎之又慎 。浙江省要求各地认真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和技术导则,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原则上对所有发热门诊均应配置专用CT等必要检查设备,实现挂号、就诊、付费、检查、检验、取药、输液等诊疗活动全链条闭环管理,并全面加强环境和设施消毒 。硬件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医院均不得作为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启用时应整体腾空,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各定点医院必须独立设置隔离病房,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所有医疗设备设施均需独立使用,严格管控人流、物流,坚决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 。
强化对全省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日常管理和风险排查,全面落实感染防控主体责任 。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注重手卫生防护;医务人员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诊疗操作风险进一步实行额外防护;加强医疗机构病房管理,落实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机制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要按照防控要求正确进行个人防护,并严格限制其他人员进出 。
三、动态调整重点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由于新疆喀什地区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并部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根据浙江省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省防控办于10月26日作出规定,对10月10日以来有喀什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来浙返浙后要求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到达目的地后应立即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考虑到新冠病毒具有潜伏期,对来自喀什地区的核酸检测阴性者仍应加强14天健康监测,并提示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必须及时就医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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