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刚刚曝光!严查!合肥、芜湖、蚌埠……( 二 )


五、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南陵县江航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0年8月13日,芜湖市南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陵县江航便利店冻库进行检查,发现9个批次计180公斤进口冷冻鸡肉鸡爪超过保质期 。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冷冻鸡肉鸡爪予以查封 。
经调查,上述冷链食品于2020年4月从南京某批发市场购进,因购进单据已遗失,无法核查具体购进数量 。上述冷链食品对外销售价格为24元/公斤,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冷链食品货值金额为4320元,违法所得无法确认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冷链食品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南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冷链食品12箱180公斤;2.罚款20000元 。
六、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味知轩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冷链食品案
2019年12月3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味知轩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在该公司冷库内发现500箱冷冻牛肉(标签标注BRASIL INSPECIONADO等字样)、523箱冷冻猪耳朵(标签标注FROZEN PORK EARS Origin spain ES等字样);在该公司生产车间水池中发现1300公斤已拆箱浸泡的冷冻牛肉(标签标注BRASIL INSPECIONADO等字样)、600公斤用上述冷冻牛肉加工制作的熟制牛肉 。上述冷冻牛肉及肉制品,被淮北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予以依法扣押 。
经调查,上述涉案冷链食品无中文标签、无合法来源证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标志,当事人使用涉案冷链食品加工制作肉制品货值金额100500元,获违法所得3237元 。当事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按规定对采购的涉案冷链食品进行检验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
2020年8月31日,淮北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给予当事人警告;2.没收涉案冷链食品及肉制品;3.没收违法所得;4.罚款1005000元 。
七、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经营未经检疫肉类案
2020年8月27日,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徽合一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号冷库二层25号库位进行检查,在该冷库内发现一些编织袋装的冷冻肉,外包装无任何信息;另有外包装标识为“BEEF OMASUM”的冷冻牛百叶,侧面标注有“IRISH”,输出国为爱尔兰 。经查询2020年8月26日海关总署下发《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爱尔兰牛及相关产品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产品 。
经调查,上述冷冻肉类均为李某购进,且无法提供上述进口肉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货值金额9476元,违法所得33元 。李某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未经检疫的肉类;3.罚款130000元 。
八、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凤阳官塘皇朝大酒店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案
2020年2月7日,滁州市凤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凤阳官塘皇朝大酒店开展检查时,在食品加工场所冷藏柜内发现1袋产地为阿根廷的冷冻去骨牛腱肉,经营者现场未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票据和食品采购台账记录等证明文件 。
经调查,涉案产品为该酒店于2019年9月21日购进,至案发时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冷链食品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凤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地为阿根廷的冷冻去骨牛腱肉1袋;2.罚款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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