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刚刚曝光!严查!合肥、芜湖、蚌埠……

为全面加强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风险,安徽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守土尽责,不断加大冷链食品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昨日,安徽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
一、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阿旺牛肉汤店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2020年12月17日,宣城市郎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阿旺牛肉汤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汤店有16.88公斤巴西生产的冷冻牛肉,现场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材料 。执法人员现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巴西冷冻牛肉及相关设备予以查封 。
经调查,2020年11月21日,该汤店从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13.71公斤进口巴西冷冻牛肉(生产日期2020年3月13日,保质期24个月,注册代码385) 。采购时该汤店未查验巴西冷冻牛肉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材料 。截至案发,其店内尚有未销售完的16.88公斤上述冷冻牛肉 。当事人经营无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规定,已构成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15000元 。
二、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九田家烤肉店涉嫌违反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防疫措施的通告案
2020年12月22日,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九田家烤肉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烤肉店后厨操作间内冰柜存放的进口冷链食品,现场无法提供产品进口货物报告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随货同行销售单据 。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采取强制措施 。
经调查,至案发时,该烤肉店共购进进口冷链食品284.72公斤,剩余16.15公斤,货值金额34716.12元 。该烤肉店涉嫌违反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三、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赤华白肉商行涉嫌经营未按照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案
2020年12月11日,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合肥某小学对面一辆冷链货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内有50箱无中文标签冷冻猪肚(规格:10公斤/箱),现场未见进货票据、“四证”(追溯凭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 。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食品依法予以扣押 。
经调查,该批猪肚为庐阳区赤华白肉商行从南京某冷链市场采购,采购时该供货商未能提供“四证” 。另该批货物外包装标签的英文内容显示该批货物产自俄罗斯库尔斯克州,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年8月和9月,无生产批号 。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等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2020年12月17日,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
四、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东民猪肉销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0年7月17日,淮北市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对五沟镇东民猪肉销售店的冷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16箱超过保质期的冷冻猪前肘(标签标示:匈牙利南部太平原/基什孔弗莱吉哈佐,12.41公斤/箱,保质期:2018年01月12日至2020年01月12日) 。
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冷链食品16箱,货值金额8000元,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濉溪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16日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涉案冷链食品;2.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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