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长沙男子针灸时倒地后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索赔361万,法院这样判( 二 )


岳麓区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辩称,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与岳麓区和馨园卫生服务站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辖区内服务站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公职身份,但其实际承担责任的主体应以工商登记的主体为准,实际日常诊疗活动由服务站自行负责,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仅是代表政府检查监督购买的公共卫生服务 。涉案纠纷产生的诊疗服务不是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代表政府购买的服务范围,服务中心没有义务和职责承担管理或监控义务,对购买之外的诊疗服务活动不应承担责任 。
法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赔偿134万
岳麓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和馨园卫生服务站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在其明知杨先生有中风先兆的情况下,仍为其开具了7-10天的针灸、理疗、服中药等治疗,未及时要求杨先生至上级医院进行治疗,且和馨园卫生服务站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为杨先生进行针灸,对杨先生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 。
另杨先生对自身病情估计不足,在自觉左侧肢体麻木的情况下,未到上级医院进行就诊,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 。结合情况,和馨园卫生服务站应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 。
因和馨园卫生服务站未办理工商登记,也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故其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
判决书显示,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机构(政府办),系事业单位法人 。
岳麓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系岳麓区和馨园卫生服务站的申办主体,且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具备法人资格,故麓谷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一审判决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赔偿杨先生134万余元 。
【社区卫生服务站|长沙男子针灸时倒地后成植物人!妻子起诉索赔361万,法院这样判】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实习生曾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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