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伦理-咨询师的安全带
【咨询伦理-咨询师的安全带】虽然在大学学习了4年的心理学专业知识,但是在咨询这个领域,我依然是一只小白。
在学习咨询伦理之前,我曾经为我的朋友A小姐提供过'心理咨询'的体验。一方面,我很想实践学到的咨询理论;
另一方面,A小姐确实想通过心理咨询来获得一些亲密关系中的帮助。我们进行了3次左右的咨询,直到有一天A小姐告诉我,她去找了公司EAP计划中的坐诊咨询师,她觉得非常受益,我们才停止了这次不知情情况下的'违背伦理'的心理咨询。
现在回头细想,当这段咨询体验中发生的伤害直到我学习了伦理知识才觉察得到。
首先,我和A小姐的好朋友关系,影响了咨询效果:我问过A小姐对公司咨询师和我有什么不同的感受。A小姐说,虽然我不明白技术上有什么不同,但我就是觉得她更加让我信服,虽然你们说过一样的话,我就是更加能听进去她的。
其次,咨访关系影响了我们的亲密关系。在后来和A小姐的相处中,我感受到她有一段时间在回避和我谈论亲密关系的话题。
咨询效果打折扣,原有的亲密关系被影响,这样的结果如果不学习伦理知识,可能我永远不能觉察到。
如果咨询师是开车司机,将来访者送去目的地的旅途中,伦理就像一根安全带,既保护了咨询师,也保护了乘客。
【要事优先 培养自己的的伦理敏感度】
《伦理准则》因时而异,不断被修订。新的伦理案例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所以相比学习和熟记《伦理准则》的条理,具备伦理意识,在脑海里装上一个'伦理'按钮更加重要。
伦理意识1:咨询伦理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当你开始咨询,伦理选择就会时刻发生。
按照常见程度进行排序,包分别是保密原则,双重关系,越界行为。之所以列出这三个场景是因为在这些场景中咨询师会面临伦理三难考验:
当咨询师的利益和来访者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
当来访者的各项利益之前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
当来访者利益与社会潜规则,人情发生冲突时,如何选择?
除了第一条的答案是来访者利益第一,后两条均没有标准答案。所以,我们才应该时刻警惕,具体分析不同情境。
不要认为伦理选择离我们很远,心里时常绷住一根弦,问问自己,是不是遇到了伦理困境,如何做才是符合咨询伦理的?
甚至,我们还需要用伦理准则来规范行业的专业性,了解到违反伦理的咨询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伦理意识2:'伦理安全带'准则为谁而设?
伦理准则为来访者带来的益处显而易见,毕竟要求以来访者的利益为先,不能剥削来访者是准则的核心。
甚至可以说,一个遵循伦理准则的咨询师在很大程度上和来访者是'专业平等'的,想想你去医院看病,你永远不可能在专业知识上和医生平等,对吗?但在咨询中可以,因为咨询师应该对你保证咨询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与你共享信息。相反的,他不能通过自己咨询师的身份,滥用咨询权利。
然而,在看完几个咨询师被起诉的案例后,我开始转变了看法,伦理准则其实也保护了咨询师。
伦理准则为咨询这个'黑匣子'绑上了一根'安全带',只要是符合伦理准则的咨询行为,那么咨询就不会引发法律意义上的争议。例如,来访者自杀自伤伤人,咨询师按照保密突破原则进行处理,他的咨询行为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上升一个高度,其实伦理准则也保护了心理咨询这个新兴的行业。
我很多次体会过来访者对咨询师的质疑和忐忑。因为对咨询流程和原理陌生,对咨询技术缺乏对等的信息,来访者担心自己'被套路'。
伦理准则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求咨询师遵守规范,在'来访者利益第一'的指导下工作,长此以往的坚持,口口相传,也许受众对于心理咨询的神秘性带来的不安就会慢慢消失,那时候行业的生态也会变得更加蓬勃。
伦理意识3:伦理是一种'与来访者利益为第一'的价值观
徐凯文老师有一句话我很认可:伦理其实不是具象化的一条条规定,这些规定背后其实是在描述一种价值观。不同的咨询师价值观必定不同,但如果要找出一些共性的话,我想一定是伦理总则中提到的五项价值观。
当我们无法在最新的具体守则中找到支持我们做出选择的情境时,一个有着'伦理温度'的咨询师可以按照:
善行, 责任, 诚信,公正,尊重的五项价值总则做出最优的选择。
善行,何谓善?
我认为咨询中希望来访者获益就是一种善。巧的是,麦克里兰的冰山模型中将一个人的动机分为利他动机,物质动机和影响动机。这里的'利他'和'善'在我的理解里异曲同工。当伦理难题出现,做出选择前觉察自己到底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满足来访者的利益?咨询师常常知道自己有利他的动机,却忘记利他也会成为一种自己的需求。
汶川地震时,我的母校曾派出一支心理援助的队伍到四川灾区帮助'受灾儿童'面对心理创伤。出发前,系主任叹气说到,一定要注意观察,有些孩子并不需要我们的支援,他们能够理解发生的事情,也处理好了情绪,或者他们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对于这样的孩子,无需干预,顺其自然。
直到现在我也记得这番话,甚至将这句话作为我自省的自问自答。心理工作应当是利他的,不是满足自己利他需求的。
是为善。
诚信,最字面的理解应该是让来访者知情,无论是保密原则还是咨询的规则和目标,我们应该尽可能的让来访者对咨询中的利弊知情。
更深一层的理解则是,在咨询中保持一致性。
大部分来访者在来到咨询室时已经是不堪重负,咨询师如果不能表里如一的倾听和反馈,无疑来访者会受到更大的伤害。从来访者利益出发,不隐瞒,说出自己的真实感受,为来访者提供一份安全感。
我自己是一个电影爱好者,常常躺在电影院里一口气看两部以上的电影,在电影里积累了很多超出生活经验的情感体验。
有一天,我忽然发现,那些打动我的电影中的角色都会有一个高光时刻,那就是他们表里一致,坦诚的'成为自己'的时刻。
那一刻所有的角色给我的感受是一样的,那就是真实,这种'成为自己的真实'往往戳中泪点,隔着屏幕治愈我。
《冰雪奇缘》里 爱莎追寻召唤的时候 ;
《药神》里,主角原价卖药的时候;
《美丽人生》父亲迈着滑稽的步子看向孩子的时候;
真实的那一刻,不一定美丽,但总是诸多动人。
【我要为我的来访者保密吗?】
有了价值观保驾护航,具体的咨询情境和具体做法也能为咨询师提供帮助。
先说保密原则,
保密可以说是建立咨访关系安全感的一个重要部分,专业的咨询师在咨询开始前会为来访者详细介绍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来访者在与保密条款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可是保密并不是绝对的,当四类场景发生时,咨询师需要打破保密原则,将咨询中必要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第一类是来访者自愿突破保密原则,乐于将自己咨询过程中的信息公布。
这些常见于材书籍写作,案例分享。咨询师在与来访者协商一致后,经来访者同意,将咨询内容公开。
欧文亚隆的《日益亲近》里和安妮的咨询过程就是一个经过来访者安妮同意,由来访者突破保密原则的例子。
第二种情景是来访者有自杀和伤害他人的动机,这种情况下需要告知来访者的紧急联系人以及利益相关方(来访者想要伤害的人),这里印象深刻的是,'去者必追'这个概念。通常在心理咨询中,我们不会刻意挽留'脱落'的来访者,然而对于有自伤和伤人动机的来访者,我们不能因为她失去联系就放弃对她负责,要追! 要联系他的紧急联络人和利益方。
然而,突破保密原则的内容和程度也要注意,咨询师仅将咨询中与伤害自己和他人的部分透露给对应的人,而不是不加区分,和盘托出所有咨询内容。
伤害他人这里要再做两点补充,除了蓄意伤害他人,来访者自带烈性传染病,虐待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也包含在'伤害他人'的范畴内。
最后一个场景,法律要求披露。
这一条也是我很害怕发生的一种情境,如果来访者涉及犯罪问题,我是否需要上报呢?在案例讨论中,徐凯文老师提供的判断方法是:需要判断案情的大小,是否会持续发生以及突破保密原则对于来访者的影响。
最理想的状况是案情没有持续进行或者已经结案,劝说来访者自己突破保密原则。
【和心理咨询师做朋友?警惕双重关系】
心理咨询尤其是人本流派的心理咨询,多是凭着和来访者建立疗愈性的关系来进行治疗的,在这样温暖的关系中,心理咨询师从陌生人慢慢变成盟友,由盟友慢慢变成一个'更加亲密'的人。
那么,来访者与咨询师可以成为朋友,恋人,商业合作伙伴吗?除了发生性关系与恋爱关系,以上答案在大部分时候是否定的。
我们提倡在咨询中尽可能避免双重关系,原因是在咨询中,咨访双方的权利是不平等的。作为咨询师掌握着咨询技术,以及来访者投射的各种'角色'。在这样的情境中,来访者很容易受咨询关系影响,被咨询师剥削,这些剥削有时候连咨询师都没能察觉。
而咨询师的专业判断也可能受到影响,关心则乱,医者难自医也是一个道理。
难处是,有时候双重关系不能避免,比如在学校,咨询师可能与来访者既是师生关系又是咨访关系。这时候要如何处理呢?对于避无可避的双重关系,问好三个问题,也许可以帮助咨询师将双重关系变成资源。
1. 双重关系是否为性关系?
2. 双重关系的存在是否会影响咨询师的专业判断,影响咨询效果?
3. 双重关系中是否存在对来访者利益的剥削?
其中性关系绝对不允许在咨询前中与后3年内发生:
对于先前有性关系的对象,应避免发生咨访关系。
对于正在进行咨询的来访者,咨询师绝对不能与其发生性关系。
咨询终止后三年内不可以发生性关系。
第2点着重在一些商务合作场合,一旦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存在商务合作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咨询师能否保持中正判断?
是否会被利益关系中的权力分配所影响?
这些都应该在关系建立前被讨论的!
最后,关于双重关系中来访者被盘剥利益,听起来抽象,放在生活实例中就很容易被理解。
郑州一家打着'完形心理治疗'招牌的机构,将家长邀约到中心,称自己是专业咨询师,通过2小时免费咨询,帮助家长梳理出孩子的'问题'然后推销近1万元的课程。
这就是典型的违背伦理,盘剥来访者利益的案例。先依靠咨询师,专家的身份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然后在咨询关系中向来访者进行推销,这对来访者(家长)是极其不公平的。
那么,在以上三种危机的考验下,咨询师面临是否要建立双重关系时,要怎么判断和选择呢?
先对自己进行以上三个问题的提问吧,并且将这三个问题的回答与来访者共享和讨论,让来访者在和咨询师'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共同做出决定。
在咨询领域,咨询师无疑比来访者更加专业,拥有更多的信息,与来访者信息共享,让他们明明白白的了解咨询的规则和利弊,是每一个咨询师的责任也是维护咨询大环境的重中之重。
【越界难题:礼物收还是不收?】
在美剧《绝望主妇》里,一对夫妇去进行咨询。她们很欣赏很满意他们的咨询师。咨询结束后,当夫妇得知咨询师要去剧院参加演出,便提出开车载咨询师去剧院,并且作为观众给咨询师捧场。
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来访者仅仅提供了一份顺路的交通便利。然而,结局让人大跌眼镜,来访者发现咨询师舞台上的形象和自己预期的完全不同,这份幻灭直接导致后续的咨询无法进行下去。
上面的小故事会让我重新思考,对于来访者提供的便利,礼物,亲密的要求,哪些是越界的?哪些是可以接受的?要怎么接受才不会伤害咨访关系。
大多数越界行为发生,是因为咨询师缺少一份觉察。
觉察可以说是咨询师最擅长的事情,所以只要开启这份觉察,越界行为就可以被很好的规避。
如何觉察呢?
当来访者提供礼物和便利时,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这礼物背后是来访者在表达什么? 想要自杀的女儿的父亲送来的礼物,可能除了感谢还有对女儿的愧疚。夫妻咨询中,妻子送来的礼物可能是一份对咨询师的控制。同性恋来访者送来的泥塑,可能是对咨询师内心里没有真正接纳他的抱怨……
如李明老师所说,礼物背后有太多的动力学因素,所幸在咨询空间中,这一切都是可以被拿来讨论的。
除了讨论,我们还需要保持对自己的提问:这份礼物是否算得上是我在咨访关系中对来访者的利益剥削?
收下这份礼物后,会影响我今后对来访者的中正判断吗?会对咨访关系产生伤害吗?
我特别感动徐凯文老师在结束时给来访者打电话说的那句:'这份'礼物'我收到了,谢谢你!那个快件(礼物)我给您邮递回去了。'
【结尾】
我曾经纠结过一个咨询师是否合格,是否专业,是否有竞争力应该如何体现?
我也一直认为【专业而独特咨询技术】是好咨询师的标志。
学习完伦理,我竟然改变了这种想法。咨询师是否专业,应该拷问其【初心与价值观】。
卓越的咨询技术只是一种工具,我们无法想象这样的工具放在一个'坏人'手中会发生什么,而伦理恰恰是一块初心与价值观的试金石。
引用小组讨论时一个案例中咨询师的话作为结尾,也作为开始。
来访者:你对我的'无条件积极关注',不过是因为我付了钱而已。
咨询师:'我们的关系确实是由一些商业性的因素开始的,不过请你相信,在这里,在这个咨询空间里,发生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嗯,别害怕,因为一切都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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