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

传统音乐的学习需要我们了解其传统音乐的基本知识,那么你了解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吗?下面小编介绍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概况
对于每一个新的传统音乐学者来说,首先要学习和了解的就是【基础乐理】 。所谓音乐基础理论,是指关于音乐的基础理论或知识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传统音乐可以和中国传统音乐、西方传统音乐相提并论 。所谓中国传统音乐,是指20世纪以前在中国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音乐形式,可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四种 。
中国传统音乐与西方传统音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与中国采用的三分盈亏定律和西方采用的五度定律密切相关 。三损益法是中国传统音乐的法律制度,是中国法律史上法律制度的鼻祖,五度法是西方法律史上音乐制度的鼻祖 。这两种法律体系之间的联系成为传统西方音乐理论知识是传统音乐教学的主要范围的主要因素,但它们之间的差异提醒当代传统音乐学者,尤其是传统音乐教育者,必须充分认识两种法律体系之间的差异 。从而摒弃[欧洲文化中心主义]的谬误,在促进我国民族法制健全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吸收和借鉴外国优秀的音乐文化成果,进而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蓬勃发展 。
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的研究现状
常用教材,如李重光主编的《基础乐理》于1962年编辑出版,至今已有50年的历史,董忠良主编的《基础乐理教程》 。虽然有“乐理”的美称,但其中有不少却透露出大面积欧洲传统音乐的乐理色彩,内容比较混乱,结构不全,语言不够简练 。
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论述国内传统音乐的原创教材,杜的《中华民族基本乐理》本应在国内得到高度评价,但后来的实践证明,书中存在诸多错误理解(最典型的是“处处生”和“处处死”的论调),从根本上违背了唯物辩证法的“适度”原则,从而割裂了中西音乐的相似性 。但遭到了以周钦儒为代表的大多数学者的拒绝),再加上西方乐理的壁垒,以及实际可操作性的缺失,其在中国推广使用的议程也就不了了之 。
【中国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之后杜老师苦读八年,推出新书《中国传统乐理教程》 。不可否认,该书与董忠良、崔贤主编的《中国传统乐理基础教程》、石勇主编的《基础乐理的文化视野》(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出版)等其他书籍一起,为我国的基础乐理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指导 。
但实际上,中国传统乐理课程的内容仍然拘泥于西方乐理的条条框框,而没有采取综合的思维方式,采取宏观的审视,从东方的角度来描述中国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 。而且实际中的应用和操作也不尽如人意 。许多基层音乐教育工作者和专业音乐工作者并没有真正掌握这些具有研究价值的教材 。基础乐理的思维理念和研究方向仍然围绕着18、19世纪的德奥古典音乐,没有形成具有东方特色的传统音乐的乐理体系 。
传统音乐的基本乐理知识:区别东西方传统音乐的乐理结构
东西方不同的法律体系导致了不同的音乐形式 。但由于中国采用的三分盈亏定律和西方采用的五度定律之间的联系(比如两者都对十二平均律的发明产生了重大影响),中西音乐文化变得更加容易渗透和融合 。相反,两者的差异使我们更充分地认识到不同地区或国家不同法律制度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音乐艺术形式 。在学习中国传统音乐的乐理知识时,也要坚持合理借鉴的态度,防止照搬和西化,杜绝固步自封、刻意贬低西方、高估自己的不良文风 。
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的音乐理论框架,应该更多地关注中国传统音乐的特殊规律,以不同于西方人分析性思维方式的综合思维方式,而不是从声音的本质、音高、节奏、节拍等音乐技术细节出发,从宏观角度出发 。在厘清“宫调”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哲学、美学、文艺等与音乐相关的多种形式,逐步步入技术细节层面,增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可操作性和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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