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列举 法律关系有哪些

包括五点:
1.教育法的起源;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教育法律关系;4.教育的法律责任;5.教育法律救济 。
二 。教育法的来源:1宪法2 。教育法3 。教育法规 。地方法规5 。规章制度 。其他来源,如刑法、民法、行政法中提到的教育法律责任的内容 。
三 。原则:
1方向性(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和中国特色及宪法)2公共性(与宗教分离)3安全性(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尊重、工资和不断学习)4平等性5终身学习 。
四 。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物质财富、无形财富、行为)和内容(权利或义务) 。
动词 (verb的缩写)责任:
1回归规则(看有无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注意:没有回避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也属于主观过错 。);
2类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申请处分、能力处分、财产处分和人身处分、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
【法律关系列举 法律关系有哪些】不及物动词教育法律救济:
渠道:行政申诉、复议、诉讼、调解、仲裁 。
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诉,行政部门可早于30日作出处理 。教师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有关部门继续行政复议 。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执行 。
学生申诉的过程是:申诉、等待、倾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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