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杀了老公有什么方法 我杀人了怎么办

“大郎 , 该吃药了!”这是经典小说《水浒传》中潘金莲毒死武大郎的桥段 。近日 , 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份起诉书“完美”地呈现了这一幕 。
26岁的云南昭通人杨某梅因与丈夫不和 , 想离开丈夫与他人同居 。于是在1月31日晚上 , 以“照顾”丈夫为由 , 将“敌草快”混入熬制的中药中 , 让丈夫喝下 。
酒后丈夫中毒呕吐 。杨某梅忍无可忍 , 将丈夫送到医院 , 却没有告诉医生实情 。20多天后 , 丈夫因治疗无效去世 。经鉴定 , 其丈夫系百草枯中毒致多器官衰竭死亡 。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 , 以杨某梅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我能说什么呢?杨某美是不是真的看水浒传看多了 , 想追求自己的自由 , 学潘金莲的手段?只能说是太傻 , 太天真 , 太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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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 杨某梅可以通过离婚达到目的 。追求感情不和会导致离婚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 ,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 , 可以去民政局离婚 。即使不能达成协议 , 杨某梅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
她可以向法院起诉丈夫 , 然后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做出判决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 , 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 。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 , 调解不成的 , 符合下列条件的 , 可以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
即使上述情况不存在 , 法院也不能第一次离婚 。之后双方又分居一年 , 如果再起诉 , 肯定会判决离婚!我想知道杨某梅为什么这么着急?你不能等两年吗?
第二 , 会被判死刑吗?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我们注意到 , 本案的公诉机关是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 即市一级人民检察院 , 其对应的法院是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法院 。
【想杀了老公有什么方法 我杀人了怎么办】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分级管辖的规定 , 基本上是要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
之所以这样说 , 是要综合考虑杨某梅的犯罪行为和损害后果 。一般来说 , 犯罪后积极帮助被害人的 ,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毕竟这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悔罪的态度 。
本案中 , 杨某梅虽在事后将丈夫送至医院 , 但在送至医院后并未及时告知医生丈夫中毒的原因 , 可能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没有理由给她轻判 。
3.为什么不构成“投毒”罪?还有人会说这个罪是否构成“投毒罪”?其实“投毒”罪是之前的罪名 , 刑法修正案三已经将其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
该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相似之处在于使用了有毒物质 , 但最大的区别在于: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 比如投毒一口井 , 或者煮好一锅菜 , 投毒后对外销售 , 或者分发给不同的人 。
故意杀人罪是针对特定对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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