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实地探访谦寻控股:薇娅被罚6小时之后( 四 )
03 打工人,毋需紧张薇娅逃漏税被罚的新闻登上热搜时,麦麦正像往常一样,在公司化妆间做播前准备 。
“能有啥影响?我只是个卖货主播,普普通通打工人而已,一会儿照常上播 。”对于头部主播的税务纠纷,在杭州从事主播工作近3年的麦麦表示并不在意,“我也就吃吃瓜 。”
与此同时,位于杭州九堡直播电商园的一家MCN机构hr同样表示,他们公司并未得到任何通知,旗下主播的直播业务仍照常运作 。
显然,薇娅被罚后6小时内,中小主播暂未受到任何影响 。
“人家是老板啊,跟我们模式不一样 。”据麦麦介绍,目前绝大部分直播电商带货主播可分为MCN机构达人和代播公司主播两类 。像李佳琦、薇娅、雪梨等都属于MCN机构达人,而与他们拥有整条产业链及自主品牌不同,绝大多数MCN机构达人都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打工人”身份 。
“达人的收入根据粉丝量来定提成比例,都不一样 。不过收费模式是公开的,基本都是坑位费+佣金 。”对于MCN机构达人收入构成,麦麦介绍到 。
据了解,MCN机构负责孵化主播,帮助商家与主播进行对接,根据主播达人的粉丝体量从几千至十几万不等的坑位费中收取提成 。这类主播的特点在于带货账号为机构旗下的个人账号,销量需依靠主播个人影响力,可替代性弱,拥有一定的品牌选择主动权,及直播产品议价权,因此直播收益相对更高 。
从高亚平律师团队发表的《网红主播个人所得税怎么缴》一文中了解到,隶属MCN机构的主播根据不同平台、收入方式、合作模式不同,其缴纳税收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
以薇娅常驻的淘宝直播为例,利用个人影响力进行带货的淘宝达人,其所收取的费用为商家发放的商品导购佣金 。这一部分主播收入所需缴纳的税收,由商家与淘宝达人自行约定 。一般情况下,MCN机构与商家以合作的模式进行费用交割,然后由MCN机构与达人进行结算 。在每月结算时,依照3%-45%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税款 。
简单来说,这部分达人与MCN机构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并不像李佳琦、薇娅、雪梨这类头部主播,除主播身份外,还涉及其他商业合作 。因此大部分腰部、尾部机构主播所需缴纳的为个人所得税,且已由MCN机构预扣 。
另一类主播,是麦麦这类服务于代播公司的卖货主播 。
代播公司,指为品牌直播时提供运营、主播、场地等服务的直播服务商 。即直播三要素:人、货、场中,代播公司负责人和场 。代播公司直播的特点是所使用的账号是品牌方自己的账号,主播更像是品牌方雇佣的职业导购,可替代性强,个人影响力几乎为零 。
“代购公司的主播有兼职和全职两种,兼职就是拿时薪,全职是底薪+提成 。”麦麦介绍到,“我现在是挂靠很多家代播公司的兼职,时薪300元/小时,根据排班来定,平均每天播4-8个小时 。全职的话像我这样的工作经验,底薪3W往上,再加10%-20%的销售提成 。”
像麦麦这类在品牌店铺中进行直播的主播,收益来源于商品销售所得 。而根据店铺的归属,其所得税扣缴模式也不尽相同 。
若直播店铺为主播个人店铺,则主播收益为经营所得,需要由主播自行申报纳税 。而麦麦这样受雇于代播公司的主播,其收入为工资薪金,以劳务报酬所得进行申报 。
关于纳税具体金额,麦麦表示一直是公司操作,她并不清楚:“我们兼职谈的都是到手多少钱,税后工资,具体税交多少我也没问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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