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俗语 民间习俗中关于离婚的禁忌


离婚俗语 民间习俗中关于离婚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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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离婚 。蒙古族一般是禁忌离婚的 。认为离婚最不道德,是很不吉祥的事 。婚后虽然感情不和,特别是女方受男方的打骂、婆母的虐待,也不敢提出离婚,只能拧着鼻子过一辈子 。有的女子离婚后,不仅要受到父母的严厉指责,在社会上也要受歧视,远亲近邻也忌讳离了婚的妇女进院门屋门 。
2、忌在家中写休书 。台湾忌在家中写休书 。写离婚书多到废宅荒寺去写 。俗谚云:“休妻一片地,三年不生草” 。达斡尔族人认为离婚是极不吉利的事,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也要举行离婚的仪式 。仪式由娘家主持,男人俯伏地上,妻子跨过他的颈,然后在男家的炉灶口和烟囱上缠一块白布,象征丈夫已经死亡,这样才算正式离婚 。以这样的方式来禳解离婚带来的不祥 。如今离婚的程序由法律规定,各民族离婚大都按婚姻法办理 。但民间仍以离婚为禁忌事 。
【离婚俗语 民间习俗中关于离婚的禁忌】3、离婚之礼 。旧时无婚姻法,俗以礼(理)为法,关于离婚之礼,古有七出、三不去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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