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公租房如何申请?晋中公租房管理办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 。

晋中公租房如何申请?晋中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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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晋中公租房?晋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晋中公租房申请条件
由用人单位申请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当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晋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规定,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必须符合家庭成员在当地城市具有5年以上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在当地的要求 。2011年家庭月平均收入不足1200元;
1、无房或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
2.不承租公有住房,不享受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主城区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以申请 。
【晋中公租房如何申请?晋中公租房管理办法】3.新就业员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未婚;具有5年以上城镇户籍的就业人员;申请时在当地工作不满5年;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
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前符合主城区人民政府或者行政区域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晋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新员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农民工应当年满18周岁 。
晋中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本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制公寓规模、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严格的监督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财政、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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