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农村盖房子新规定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

以前农村拆房建房相对自由,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农村拆房建房有了一些限制 。接下来的内容,中国小编将详细介绍农村房屋拆迁建设的政策法规,2019年农村建房新规,以及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最新政策 。
农村拆建政策法规1.在审查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五类房屋需要拆迁,具体如下:
(1)房屋无人继承的;
(2)因为搬迁出来的房子空;
(3)违法建房,如在耕地上建房;
(4)无人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纳入征地拆迁,获得房屋合理补偿后 。
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 将不予建造房屋:
(一)乱占耕地、乱盖乱建的;
(二)未经批准建房的;
(三)建筑物不符合土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 。
所以 , 如果要拆房子,建房子,需要申请 , 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通过后,取得相关建筑文件和手续即可建房 。不按规定程序直接申请建房的,可以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 。
注:不同地区对农村房屋拆迁建设有不同的政策规定 。详情请咨询当地主管部门 。
【2019农村盖房子新规定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2019年农村建房新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
(一)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2)农村村民建房,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内原有宅基地和空闲地空 。
(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 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一)中的“一宅”面积以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法规和每户人口数确定 。
2019农村住房面积标准:
1、1-2人家庭户口,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家庭户口3人以上,总用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造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
但由于不同地区土地规划和用地面积的不同,建筑面积的标准也不同 。比如河南省规定,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郊区和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超过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在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建房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所以应该以当地的政策法规为依据 。
国家最新农村土地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关于农村土地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 , 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永久耕地转为建设用地,须经国务院批准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内,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分批报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
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建设用地的 , 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联合兴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按照前款规定 , 企业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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