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辅导期到上市的时间 最新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三 )


选定的图层访问条件:
根据《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NEEQ上市公司进入精选层有四个标准,即:
(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 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R&D投资总额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R&D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
这里的“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的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
将创新层升级为精选层的条件: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连续12个月在创新层面上市的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面 。创新层上市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不少于100万股 , 发行人数不少于100人;
(三)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四)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中,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股东:
(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和配偶的父母 。
为什么不能进入选择层:
(一)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 。;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股转公司等自律机构的纪律处分;
(三)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情形未消除的;
(五)未按照全国股份转让公司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 。
(六)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经持有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对市场和继续独立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选择和降低层数的条件:
(一)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 。;
(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股转公司等自律机构的纪律处分;
(三)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 , 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四)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且情形未消除的;
(五)未按照全国股份转让公司的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和披露半年度报告 。
5、
精选层转板创业板上市
第十一条转板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连续上市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应转出精选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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