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释义》第三十三条规定 ,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 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
【原告举证期限怎么算】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 ,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 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推荐阅读
- 简述几百年来国际贸易政策发展史
- 139和138和188哪个号段好些 联通哪个号段好
- 可乐鸡翅有毒吗
- 高腰牛仔裤搭配 有很多种搭配哦
- 木瓜炖奶成豆腐渣了还能吃吗
- 简述屈原其人
- 枇杷如何保存时间长
- 芡实和冬瓜一起煮可以减肥吗
- 大红酸枝褪色正常吗